| 索引号 | 014437529/2018-0070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8-07-26 |
| 文号 | 靖政发〔2018〕97号 | 时效 | 有效 |
市政府关于明确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职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6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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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政府关于同意江阴市等县(市)人民政府行使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职权的批复》(苏政复〔2018〕27号),现授权由市财政部门行使我市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职权。凡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必须依法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的,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市财政部门的批准。
靖江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靖政发〔2018〕97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