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公租房
发布时间:2021-08-23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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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的住房保障政策(靖政办法[2020]72号)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请公租房保障:
①市区常住城镇户口连续3年以上、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3平方米(含)以下、人均月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
②进城农民在市区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3年、并由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3平方米(含)以下且农村无宅基地住房和拆迁安置房,人均月收入3300元(含)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
③外来务工人员在市区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3年、并由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3平方米(含)以下且在户籍地未享受过房改和住房保障政策,人均月收入3300元(含)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
符合条件者可携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至住建局一楼办公大厅申领《公租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信息来源: 靖江市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