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补助发放对象是哪些学生?发放的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9-13 16:25 浏览次数:


答:资助对象为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是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其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的资助标准提高为小学每生每年1500元、初中每生每年2000元。


信息来源: 靖江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