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24-12-06 15:43 浏览次数:

答:符合适用条件的企业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公示期为20日。公示期届满后,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企业可以在公示期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信息来源: 靖江市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