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是否可以补缴?
发布时间:2024-10-28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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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多可以补缴12个月的医保费用。
灵活就业参保人中断缴纳后3个月内足额补缴到账的,中断期内应有的医保待遇可享受;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后未在3个月内足额补缴到账的,实行连续参保缴费时间与待遇享受挂钩政策。
若参保人员首次出现中断缴费,自中断缴费之日起计算,在本市已连续缴费满60个月且在6个月内足额补缴到账的,或在本市已连续缴费满120个月且在1年内足额补缴到账的,中断期内应有的医保待遇可享受;
其余情况中断期内不享受待遇,自重新缴费到账之月起执行2个月统筹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可享受个人账户待遇。
信息来源: 靖江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