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37799/2024-00001 主题分类 司法
发布单位 靖江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4-06-25
文号 时效

靖江市司法局简介

发布时间:2024-06-25 15:33 浏览次数:

靖江市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相关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相关部署的督查工作。

(二)依法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市政府有关重要规范性文件。承担审查修改、协调论证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责任。承办上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以及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

(三)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负责协调各镇(街道)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承办各镇(街道)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有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或者拟由市政府批准的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承担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事项。开展政府法制研究,为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职责。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123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经费、装备、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负责本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本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及分工

高永祥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陆兴富同志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统筹扫黑除恶工作。分管科室:社区矫正管理科、依法治理与普法科、基层治理科。

吴双同志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法制、办公室、公证、工会、退休人员工作,统筹安全生产、市级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工作,联系靖江市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分管科室:办公室、政工科、行政法规科、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复议科、公证处。

陈彬同志负责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律师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统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联系律协;统筹省厅绩效考核、泰州党建高质量考核工作。分管科室: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法治督察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

陈小娟同志负责“大调解”、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协助陆兴富同志分管基层司法所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分管科室: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宣传、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负责公文审核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论与实践调研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指导对外交流合作等事务;负责本系统经费、装备、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工作;负责局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以及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二)依法治理与普法科(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承担相关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理论与实践调研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参与起草综合性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靖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意见和措施;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与普法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镇(街道)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行政法规科(备案审查科)。组织拟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依法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工作;组织、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相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承担市政府其他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各镇(街道)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工作;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各镇(街道)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协调推进、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职责,为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和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承担本部门重大事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四)执法协调监督科(法治督察科)。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相关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制定法治靖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的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和指导基层法治建设,推动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镇(街道)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以及证件核发、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指导协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工作。

(五)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承担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受理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承办以市政府、各镇(街道)各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处理或者转送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制定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承担全市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处理涉及行政复议的来信来访事项;制定行政应诉工作制度;代理或者参与市政府行政应诉类事务;处理涉及行政应诉的来信来访事项;承担全市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应诉人员的培训工作;协调市政府涉讼法律事务;指导、监督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

(六)社区矫正管理科(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管理制度;负责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公证管理科)。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法律服务人员的诚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依法开展执业活动,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活动,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设立初审,律师执业审查;协助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实施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并参与指导法学教育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八)基层治理科。负责制定全市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全市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依法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九)政工科。承担本部门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配合做好法律服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制定本部门干部的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管理本系统褒奖工作;参与指导本系统法律职业教育工作。

(十)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负责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下属事业单位

靖江市法律援助中心、靖江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靖江市公证处

五、派出机构

西来司法所、斜桥司法所、季市司法所、孤山司法所、靖城司法所、滨江司法所、城南司法所、马桥司法所、生祠司法所、东兴司法所、新桥司法所、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司法所

六、联系方式

办公室:89181409  传真:89180480

政工科:89180481

执法监督科:89180404

行政复议科:89180431

行政法规科:89180404

矫正科:84522351

公法科:89180433

法宣科:89180432

秘书科:89180482

基层科:89183235

援助中心:89183118

调处中心:89183112

公证处:89183232

东兴司法所:84680101

滨江司法所:84692148

江阴司法所:84637191

马桥司法所:84585148

生祠司法所:84384148

斜桥司法所:84217148

季市司法所:84545148

城南司法所:81159091

孤山司法所:84561148

西来司法所:84235148    

靖城司法所:80291291    

新桥司法所:84315148    

七、办公时间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冬季)   14:30-18:00(夏季)。

信息来源: 靖江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