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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靖江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1-04-13
文号 时效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泰州银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4-13 17:07 浏览次数:

泰州市人民政府:

靖江市呈报的(靖)地呈字[2020]第9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及供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靖江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斜桥镇江平村0.396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0.333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396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396公顷;征收土地0.396公顷。

二、同意靖江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同意靖江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泰州银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要求,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你市要督促靖江市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由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2021 年 2 月 20日


信息来源: 靖江市自然资源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