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53218311/2024-300716 主题分类
发布单位 靖江应急局 发文日期 2024-07-02
文号 时效

我市社会面小场所安全防控水平全面提升和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四位一体建设全力推动

发布时间:2024-07-02 11:24 浏览次数:

当前,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数量众多,特别是社会面沿街的餐饮、旅馆、商超等小场所面广量大,安全风险较高、监管难度较大,冲击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也影响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为精准高效抓好社会面小场所安全生产,2023年11月,省安委办组织开发了全省统一的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系统。我市主动对接、积极上争,成为全省首批2个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系统试点地区之一。2023年12月,省安委办在靖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我市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应急、消防、公安、综治“四位一体”工作体系,保障社会面小场所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落地落实。

一、监管信息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建强监管队伍。对照省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系统应用架构,明确500余名市镇两级行业部门监管人员作为系统管理层用户,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发动1559名综治网格员和108名乡镇(街道)政府专职消防员作为系统巡查层用户,参与基层安全巡查,具体负责底数摸排和隐患排查,构建专业化、网格化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队伍。二是采集场所信息。充分发挥“大数据+铁脚板”网格工作优势,发动基层网格员逐街逐村入户采集登记,除沿街门店全覆盖信息采集外,重点对建筑二楼、三楼场所单位及农村家庭作坊进行核查登记。目前,累计采集登记12大类90小类社会面小场所1.4万余家,实现社会面小场所应录尽录、动态更新。三是提升监管能力。明确市安委办、市消委办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责任分工,制作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逐个乡镇开展线下培训、问题答疑和实景演示,推动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网格员熟练掌握系统各项功能。开展消防现场实景检查教学,指导完成场所风险分类辨识,明确日常巡查要点,提升网格员巡查和场所业主自查能力。

二、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一是加强典型经验融合拓展。选取斜桥镇先期开展“9+N”小场所安全监管试点,开发“港城安全码”平台,探索建立“点上安全三人组”机制(即每个场所明确1名网格员、1名安全指导员、1名公安民警)和“十户联防”机制(即10户小场所互相报警、互相救援),推进应急、消防、公安、社区开展“四方联查”,确保隐患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在全面总结斜桥镇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关于加强全市“9+N”小场所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社会面小场所监管要点和举措,为承接省试点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探索划分行业管理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组织相关市级部门开展联合会商,明确各类小场所行业部门安全治理职责划分。三是明确消防分级监督检查。出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安派出所和属地综合应急管理机构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范围,落实重点高风险小场所村(社区)干部安全责任包保制度。

三、基层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一是构建基层“四位一体”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应急、消防、公安、综治“四位一体”工作机制,9个镇街任命分管副职领导担任应急管理局第一局长,3家办事处任命分管副职领导担任安监科第一科长,市消防救援大队5名参谋和14名公安派出所相应职务领导全部兼任属地消委办副主任。落实应急、消防、公安联合“周例会、月分析、季小结”制度,镇分管负责人定期与应急局局长、消委办副主任开展联合会商,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疑难问题,常态化开展业务能力集中学习。二是不断充实基层监管队伍。加强属地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力量配备,目前全市14个板块共配备170余名安全监管人员。市消防救援大队和公安派出所分别向所在属地派出工作人员长期驻点办公,明确108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作为属地消防巡查补充力量。三是持续规范基层机构建设。落实基层安委办、消委办合署办公要求,实行监管人员信息和职责上墙公示,进一步规范基层综合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新桥镇首创性绘制《安全治理工作流程图》,借助公安现有系统,打造“四位一体”安全监管工作站集中办公大厅,集成指挥中心、日常办公、窗口服务和24小时值班等功能,实现资源利用优化、数据流动畅通。马桥镇形成“综研联检”体系,建立基层应急和消防一体化指挥中心,落实安全生产、消防监管人员共同办公;将重点企业现场视频信号接入指挥中心,定期开展线上巡查,组建联勤指挥室进行统一调度。其余属地结合自身情况,因地制宜推进综合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构建多元化、专业化、网格化基层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队伍。

四、监管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建立隐患排查跟踪整改制度。明确场所负责人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和每日“五看”打卡、网格员每季度一次安全巡查、乡镇(街道)综合应急管理机构每年一次全覆盖专业检查、市级行业部门按比例随机抽查的工作要求,构建市、镇、村三级小场所安全监管防线。针对巡查上报的问题隐患,由乡镇(街道)安委办、消委办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分类别向属地行业管理部门交办;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市安委办、消委办,并推送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推动隐患整改闭环。目前,我市已完成2轮小场所风险辨识和隐患巡查全覆盖,共发现问题隐患1.6万余条,督促整改销号1.1万余条,整改率超70%,其余隐患均在整改之中。二是落实基层监管人员工作奖补。市安委办、财政局、消委办、综合指挥中心联合出台《靖江市社会面小场所安全监管系统工作考核奖补办法(试行)》,每年安排400万专项资金对基层一线监管巡查人员进行考核奖补,按照系统信息采集数据、隐患巡查数据和小场所事故发生情况,每季度对网格员进行奖补发放,充分调动基层人员安全监管工作积极性。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完善基层“四位一体”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拓展延伸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工作试点经验,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信息来源: 靖江市应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