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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靖江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1-01-13
文号 时效

市公安局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12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1-01-13 09:46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靖江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服务项目攻坚、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助力靖江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安工作实际,市公安局制定以下12条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

一、优化公安服务管理

1. 成立专门机构。成立靖江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警企服务中心),明确专门力量、建立专门机制并实体化运作,抓好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意见的落实,统一汇聚企业诉求,集中会办督办,统筹推进全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各项工作。

2. 设立“警务服务专员”。在全市公安机关挑选一批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民警,成立“警务服务专员”队伍,面向全市重点企业,明确专人、及时主动提供公安业务范围内的一切服务,做到一人受理、全局通办。对市新招引重大项目实行“项目警务管家”服务,全程跟踪协调。

3. 大力“简政放权”。持续深化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再次下放31项行政审批事项至基层派出所及交警中队,将中介机构统一纳入“中介超市”,实现公安所有行政审批的“距离最近”“时限最短”“要件最少”。

4. 优化“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涉企户籍管理、道路交通和出入境等管理服务领域“绿色通道”,推出“实时车管”“上门办证”“流动车管所”“警邮、警保、警银合作”等一批“不见面”“一网办”“上门办”“预约办”“容缺办”“24小时办”等便民利企措施,为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便利服务。优化印章刻制管理,刻章服务压缩至3小时以内。

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5. 依法慎用强制措施。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对涉企经济犯罪案件接报案、受立案环节的监督管理,准确把握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界限,依法审慎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坚决杜绝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对外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及我市企业案件,加大沟通协调力度,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6. 多元调处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依法妥善化解企业内部矛盾纠纷。

7. 建立涉企案件评查机制。定期抽查涉企业、企业家权益保护案件,重点抽查群众反映强烈、反复信访的经济犯罪案件,重点围绕执法不作为、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等问题开展执法巡查和监督,倒逼规范执法。

8. 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出台《靖江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涉及追责情形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并将追责结果通报至企业。

三、打防涉企违法犯罪

9. 健全打击机制。对各类涉企案件,实行快受理、快立案、快侦查、快告知的“四快”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工作新机制;对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的案件,采取领导包案、专案侦查、限期侦破等措施,确保涉企重大案件必破。

10. 开展专项整治。紧盯企业反映强烈的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套路贷”等突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和涉企积案清理,严厉打击损害企业商业信誉、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企业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11. 指导防范风险。建立警企联系微信群,成立“百警进千企”安全宣讲队,提供法律帮助,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同时帮助企业排查风险、整改隐患、堵塞漏洞。

四、形成社会监督合力

12. 拓宽监督投诉渠道。在全市企业中聘任警风警纪监督员,定期召开会议,倾听企业意见;视情邀请列席公安机关相关会议,共同监督警风警纪。在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110报警台、公安信访窗口等,增设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通道,及时受理核查企业、群众反映的公安机关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相关执法和服务问题,并于七日内反馈或每半月通报一次办理进度。

信息来源: 靖江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