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37692/2020-00450 | 主题分类 |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卫健委 | 发文日期 | 2020-07-22 |
文号 | 时效 |
无偿献血知识——无偿献血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0-07-22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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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用血政策
1.无偿献血者享有优先用血权利,除临床急救用血外,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保障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
2.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800毫升以上(含800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
3.无偿献血者献血量未达到800毫升的,按本人献血量的三倍享受免费用血。
4.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需要用血的,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
“三免”政策
在本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以凭相关证件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