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437617/2022-01781 | 主题分类 | |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2-11-18 |
| 文号 | 时效 |
特困人员供养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2-11-18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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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具有本地户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办理流程
1.由本人(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居)委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2.镇(街道、园区、办事处)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视情开展民主评议;
3.市民政局核实相关材料和初审意见,开展随机入户核查,提出审批意见。
审批权限已下放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自行完成审核、审批。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授权委托核对书;
3.申请人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
4.申请人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
5.其他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若有残疾,需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保障标准
从2022年7月1日起,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为12012元/人·年,城市“三无”对象标准为22824元/人·年。
(五)其他事项
1.办理地点: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服务窗口
2.办理时间:工作日
3.咨询电话:0523-89182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