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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靖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1-06-21
文号 靖民〔2021〕49号 时效

关于明确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指标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1 09:23 浏览次数: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根据2021年度省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要求,我局牵头负责省考共性指标“困难群众服务保障覆盖率”,分值1.5分,其中“低保对象精准救助率”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率”为社会救助类指标,分值为0.4、0.3分。两项指标考核的核心是精准上,关键点在于不能出现“错救”“漏救”“错发”“漏发”现象,为确保考核圆满达标,现结合《2021年度靖江市综合考核实施办法》有关精神,将此两项子指标要求明确如下:

一、指标解释

(一)低保对象精准救助率

低保对象精准救助率=(当地年初低保对象总人数-本年度错救和漏救的人数)÷当地年初低保对象总人数。“错救”人数包括:省级核对存疑数据中经确认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数;经全国低保信息管理系统与财务台账系统比对出的低保对象死亡人数;经媒体曝光和信访举报查证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数等。“漏救”人数包括:实际符合救助条件但未救助的人数;在温情救助改革中以困难群众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设限、不予办理的人数;实际符合救助条件,但由于其他原因拒不办理造成困难群众多次上访或救助不及时的人数等。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率

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率=(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总人数-错发和漏发的人数)/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总人数。“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总人数”是指2021年全国残疾人信息系统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之和。“错发”人数包括: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存疑数据中经确认不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的人数,经媒体曝光和信访举报(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12345转办)并查实不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的人数。“漏发”人数包括:经媒体曝光和信访举报(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12345转办)并查实符合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但通过正常办理流程未成功办理的人数。通过其他方式发现并查实“错发”“漏发”人数。

二、考核内容

(一)业务办理规范和准确程度

任务要求: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业务办理流程规范,档案材料齐全,人员认定准确。

考核方式:每月检查记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二)系统存量数据精准程度

任务要求:“靖江市民政供养管理系统”、“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准确、更新维护及时。

考核方式:每月校验数据,根据数据准确率进行评定。

(三)落实防贫预警机制主动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任务要求:开展困难群众摸排情况,救助及时;临时救助实施情况。

考核方式:核实相应情况,检查临时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定。

三、相关要求

一要强化规范管理,确保人员认定准确。日常业务办理过程中,要规范办理程序,加强动态管理,用好部门间信息比对、经济状况核对等手段,实现低保、五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困境儿童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精准,管理无误。

二要强化平台维护,确保系统数据精准。明确专人负责民政供养、全国低保、两项补贴等系统平台管理,加强学习研究,做到操作熟练,维护及时。每月录入数据确保与实际发放数据一致,坚决杜绝基本信息(户籍、身份证件、人口、享受类别、保障金额等)出现低级错误,以及随意导入数据导致数据异常的现象。

三要强化主动发现,确保救助及时有力。健全监测预警机制,持续做好困难群众摸排和主动救助工作,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积极化解矛盾。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的作用,坚决纠正低金额平均分配以及救助不及时、额度低的现象。

我局将对照上述任务要求,根据检查情况,每月对出现的典型性问题进行通报。各镇要以高质量考核为契机,全面梳理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一步优化民政业务流程,切实解决民生问题,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社会救助工作在2021年全市综合考核中“保三争一”贡献力量。



靖江市民政局

2021年6月21日


信息来源: 靖江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