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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靖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1-04-29
文号 靖民〔2021〕37号 时效

关于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9 09:16 浏览次数: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为全面巩固三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推动社会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江苏省低保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方案》要求,现就我市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巩固提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落细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完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稳步提升基层经办服务能力水平,有力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实现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下降,困难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为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重要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兜牢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网底。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充分运用比对数据和共享信息,及时将易返贫、易致贫人口中符合条件对象按规定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对不符合低保或特困供养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坚决纠正低金额平均分配式的救助现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全面排查低收入家庭重残重病“单人保”、未参保失业农民工一次性临时救助、合理提高救助水平等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将因疫、因病、因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结合实施《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苏民规〔2020〕5号),对2018年以来退出低保的对象,特别是因企业登记、证券投资等存疑信息核销的对象,要列出名单,逐户进行全面核查,及时将符合现行政策条件的对象重新纳入低保,坚决防止脱保漏保问题,确保兜住底、兜牢底。

(二)持续提升低保对象动态精准度。严格落实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对市、镇(街道、园区、办事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申请或享受低保的(不局限于本辖区),全面实行备案,对低保对象中实施备案的人员逐一排查,及时清理纠正优亲厚友等违规纳入低保问题。强化“凡进必核、动态复核”,充分发挥大数据核对平台作用,在常态化做好新申请对象“入口关”信息核对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开展的低保、特困人员动态核查工作,组织开展新一轮在册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重点关注在保对象的赡(抚、扶)养义务人收入财产状况,合理评估赡(抚、扶)养能力,堵塞监管漏洞。全面梳理排查2018年以来省级核对反馈存疑数据处理情况,特别是重点存疑对象清理情况,进一步提升低保对象动态精准度。加强低保、特困人员信息与殡葬信息的定期比对,及时注销逝世人员,强化动态管理下的应退尽退。

(三)持续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对社会救助领域群众信访进行“大起底”,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社会救助领域的来电、来信、来访事项,对其中未及时妥善办结的重复信访事项和涉及面广反映强烈的重大信访事项,逐一建立台账,依法依规处理,严格对账销号,确保群众反映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加强与信访部门协同联动、会商研判、联合办理,提高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

(四)持续加强低保资金监管。对2018年以来低保金发放台账进行梳理排查,集中治理发放账户与低保对象姓名不一致、扣留低保对象卡折、资金发放不及时以及生活不能自理低保对象卡折委托代管监管措施不完善等问题,并对非法获取的低保资金予以追缴。针对经办中可能存在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救助金等问题,深入查找监管盲区、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资金监管长效制。

(五)持续整治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作风问题。严肃查处低保等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严肃查处专项治理中搞形式、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政府网站和公众号上全面公开、定期更新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严格值守时间,严肃值守纪律,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处置程序,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市民政局不定期对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守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抽查通报,确保工作日内群众监督举报渠道畅通、响应及时。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研判及时处置,强化源头治理,积极化解矛盾。

三、实施步骤

(一)谋划部署(4月底前)。市民政局制定“回头看”行动具体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回头看”行动。

(二)全面排查(5-6月)。各地对照“回头看”行动重点任务,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梳理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三)落实整改(6- 9月)。对前三年低保专项治理遗留的问题,持续发力,集中力量攻关解决。对“回头看”行动中新发现的问题,当前能够解决的,立行立改、即知即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制定阶段目标,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四)检查督导(8-10月)。根据各地低保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开展情况,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地方开展实地检查督办,切实解决问题。

(五)总结提升(11-12月)。对低保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工作成效,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此次低保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标找差,举一反三,用“钉钉子”精神,推进低保等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的解决,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困难群众利益。市民政局将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协同配合,加强检查和督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治理合力。

(二)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梳理三年来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不留死角、不留尾巴,坚决避免整改不到位和反弹回潮问题。将低保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纳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用群众所得所感检验“回头看”行动成效。

(三)加强调度推进。按照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管理有关要求,建立低保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工作台账,各地每月上报信访隐患问题排查情况,每季度上报“回头看”行动进展和典型案例情况,年底前上报“回头看”行动工作总结,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各项重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四)严肃执纪问责。坚决查处和惩治低保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建立健全社会救助责任追究和容错纠错机制,对主观故意造成工作失误和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秉持公心、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原因或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出现失误偏差且能够及时纠正的,依法依规免于问责。




靖江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9日


信息来源: 靖江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