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54601254/2024-298349 | 主题分类 |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08 |
文号 | 时效 |
以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社会保障是民生的“安全网”,是社会的“稳定器”,在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人社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遵循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着力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扎实推动我市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跃上新的台阶——从城镇到农村、从企业职工到城乡居民,社会保障覆盖面持续扩大,待遇水平连年提高,一张越来越结实细密的社会保障网,让“老有所养、失有所助、伤有所保”走进现实,托起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体系建设有序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社系统把群众期盼作为改革方向,改革举措贴民心、接地气,社会保障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以就业为划分主线的、面向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三大群体的社会保险制度实现合理整合,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我市率先实现城乡二元融合,出台了《新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要求,筹资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坚持以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相结合,养老待遇和个人缴费相挂钩的原则;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办法,引导所有适龄参保对象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
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改革,改革的核心是改变机关事业单位原来以单位保障为特征的退休保障制度,重新按照社会保险的方式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保障制度的机制转换。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同时,为了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金体系,在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多层次养老保障模式,职业年金制度正式启动。
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方面,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扩大缴费选择,可以在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群体间享受待遇更加统一。建立完善企业年金制度,严格企业年金工作程序,企业年金制度是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国家政策支持下,企业及其职工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一项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提高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有利于稳定职工队伍,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政策,推动养老保险制度公平统一可持续。
在工伤保险方面,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工伤补偿可以为劳动者在遭受工伤事故,或者患上职业病之后,提供及时和必要的医疗救治以及生活保障,一定程度上减轻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的经济负担;工伤预防督促用人单位安全生产,发展社会生产力,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工伤康复是帮助工伤职工恢复身体机能,重返社会生活的必要手段。
在社会保险衔接方面,实现了横向与纵向的双重衔接。从横向来看,养老保险实现了跨省、跨区乃至跨制度的业务办理,经办水平不断提升,制度之间的转移接续更加顺畅,适应流动性增强,保障制度更加公平;从纵向来看,社会保险与医疗救助、养老救助、残疾人福利等项目实现有效衔接,公平性得以显现。
二、覆盖范围持续扩大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依。十八大以来,我市社会保障普惠项目持续增加,保障人群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社会保障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1.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我市围绕全民覆盖、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通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精准推进重点群体参保,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走向法定人群全覆盖。一是强化高位推动。社会保险扩面是一项长期工作,成立社保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措施,有效推进社保扩面提质增效。二是强化数据比对。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等部门联系,细化筛查核对各项参保扩面数据信息,摸清应保未保人口底数。常态化开展数据交换,定期获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注册企业信息、获取税务部门新增税务登记企业、新增纳税企业情况,比对找出未参保单位和未参保人员信息,找准扩面“对象”。三是强化政策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坚持开展社保政策宣传活动,深入街道、企业、社区,面对面分发宣传资料、讲政策、答问题;录制政策音视频,利用广播,把政策宣传回响在田间地头;利用党群活动中心公示栏张贴宣传海报,让社保政策真正贴近百姓,入户入人心。截至2023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从2012年底的20.24万人增加到22.09万人,增幅达9.14%;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从17.82万人增加到18.64万人,增幅达4.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从13.12万人增加到16.01万人,增幅达22.03%。
2.保障项目进一步扩增社会保障的普惠人群。一是全面推进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基本实现各种职业人群工伤保险全覆盖。二是全面落实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大力实施“同舟计划”,持续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三是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和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建立了建筑从业人员按项目参保和优先办理工伤的工作机制,建筑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100%。四是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建立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失业保险“免申即享”,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进一步强化。为有效应对疫情,开展失业补助金制度,失业保险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更加强有力的支撑。
3.完成长江流域退捕渔民社保安置。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领会长江十年禁渔“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大意义,切实把退捕渔民社保安置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周密制定、严格落实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政策,让渔民愿意上岸、上得了岸,上岸后能够稳得住、能致富。依据《退捕渔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将符合条件的4983名退捕渔民全部纳入了社会保障范围,其中为1203名退捕渔民办理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截至2023年底财政补助资金缴纳城乡居保保费2938.18万。
4.建立完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省政府93号令出台后靖江市出台的配套办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遵循先筹后征、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保障适度、逐步提高的原则,与促进就业相结合,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认真贯彻省政府93号令、87号文和我市征地保障政策,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组织各镇、园区落实好新征地人员的参保工作,累计办理了539个组26893人纳入征地保障,切实做到即征即保、应保尽保。
5.建立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代缴制度。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等困难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确保低收入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一个不少、一户不落。设定“三个100%”目标,即100%登记参保、100%为其代缴最低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100%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应发尽发,解决贫困群众后顾之忧。巩固拓展社会养老保险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服务工作,2020年以来累计为13922人次贫困人员代缴保费401.32万元。
三、惠民保障更有力度
十八大以来,我市推动全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通过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让退休人员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殷切关怀和浓浓暖意。
1.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我市从2005年开始持续上调企业职工养老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实现“十九连调”,截至2023年底,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增加到2267.64元。制定《靖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办法》,根据国家、省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截至2023年底,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超出省定最低标准(每人每月208元)52元。除此之外,我市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待遇计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等工作相继开展。按时发放率、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为100%。
2.开展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工作。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为民服务的惠民工程,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质量,保障广大企业退休人员退休以后的生活幸福安康。按照“方便群众,相对就近,群众自愿,竞争择优,规范有序”的原则,与体检医院签订服务协议,为企业退休人员体检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和工作保障,确保体检工作顺利开展,把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3.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持续打造“幸福银潮 康宁万家”退管服务品牌,围绕让更多老年人“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这一宗旨,用心用情,精准服务,让每一位退休人员“银龄”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针对退休特困人员、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依托基层人社服务平台,聚力提升走访慰问服务。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系列公益活动,利用现有社区、村活动场地和社会力量开展小型文艺表演、才艺展示、志愿服务、健康养生知识讲座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全市退休人员健康向上、团结奋进的文化氛围。至2023年末,我市社会化管理服务退休人员12.16万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100%。
4.企退人员养老保险资格认证模式实现创新。推行静默认证(信息比对)为主导、递延认证为基础、自助认证为辅助、社会化服务兜底的“四位一体”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模式,实现“寓认证于无形”“寓认证于服务”。推广“江苏智慧人社”App自助认证,定期与市公安、民政、医保、卫健、交通、司法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尽可能让群众不用跑就完成认证工作。通过大数据分析和应用,核实参保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便利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社保基金安全。
四、助企纾困加速减负
十八大以来,我市通过各类保险阶段性费率下调举措,用“真金白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进人民福祉。2020年以来,及时落实社保“减免缓降”政策,累计为全市一万余家企业减负近十亿元。
1.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为统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稳步推进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我市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确保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确保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按时足额支付,自2019年5月1日起,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至16%。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执行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的政策延长实施至2024年底。
2.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为助企纾困稳就业、保民生,从2020年2月起,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这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从2020年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3.落实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和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困难行业实行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至2022年底,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至2023年3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实行可自愿暂缓至2023年底前缴费政策。
五、服务能力有效提升
十八大以来,我市深入推动各项改革落地见效,不断优化办事流程,确保公共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在服务经办上,实现一体化经办服务;信息化在基层经办的作用加强,信息化建设覆盖面持续扩大,延展到乡镇,辐射到社区,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2023年我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为72万人,覆盖全市人口,为经办服务高效快捷开展提供便利。
1.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顺利上线。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旨在实现人社业务“一网通办、异地可办、就近能办、全省同办”的便民服务新模式。通过开展数据清洗、需求梳理和数据迁移,我市人社系统积极参与省一体化平台开发建设全过程,稳步推进软件测试、系统对接、人员培训和服务保障等各个环节工作。2021年1月11日正式启用新系统,业务系统从“金三”系统平稳过渡到了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同时,在“靖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开辟“平台上线”专栏,汇总发布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各类业务操作指南,提高单位和个人对人社网办业务的知晓度。持续提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江苏智慧人社”APP等智慧载体普及率,目前用工参保、基数申报等业务全链条网上办理,90%社保业务均可网办。
2.完成综合柜员制建设。为落实综合柜员制业务经办模式改革,推动人社日常业务“就近办、一门办、一窗办、一网办”,依托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按照“能综合不分类”的原则,优化大厅功能服务区,设置服务引导区、自助服务区、业务取号区、业务受理区、审核出件区等,推动服务大厅和网办业务深度融合,实现群众办事体验再提升。整理社保综柜窗口省平台受理业务及所需材料共98项,确保所有业务经办畅通。
3.深化“放管服”改革。对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核查政务服务事项,将企业和群众需要到政务服务部门办理的多个事项,经过环节整合、流程优化,在人社系统全面推广“一件事”打包办,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企业群众办事效率。推行“告知承诺制”,办事材料大幅精简,各审批服务事项在网上服务大厅“应上尽上”。积极有效组织开展社保经办业务“就近办”合作网点创建工作,通过社银一体化打造“便民服务圈”,“就近办”基础网点可提供社保个人权益单打印、社保待遇资格认证、企业职工缴费基数调整等22项业务,优质网点将额外增加单位用工参保登记、企业职工缴费基数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险登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等18项业务,基本实现高频服务事项全覆盖。
4.持续优化行风建设。在人社大厅放置纸杯、纸巾等便民服务设施,咨询台工作人员及时对办事群众进行业务讲解、政策解读、错峰导流等。广泛开展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和满意度回访,多渠道听取企业群众对人社服务的评价和诉求,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对于能当场协调解决的一般性事项,能办即办;对于因政策法规等原因“办不了”的复杂事项,及时做好登记,转交责任股室在1至3个工作日内做好政策答复,真正把群众“烦心事”办成“暖心事”。
翻阅我市十八大以来社会保障“答卷”,一项项政策满怀期待,一项项措施饱含情怀。十八大以来,我市社保工作加速推进,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公共服务实现跨越式升级。我市将继续深化制度改革,织广扎实社保覆盖网,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扎实推进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