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437529/2026-296828 | 主题分类 | |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6-01-13 |
| 文号 | 时效 |
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办理指南(一)——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信息核准流程
该流程适用于自2025年1月1日起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职工;申报前必须提前在社保综柜窗口(3号楼2楼)申请职工社会保险账户校验(注意户籍信息是否准确),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必须至养老保险行政科室先行认定。
基本养老保险信息核准全月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可预约提前办理(档案先行至人社局档案管理中心扫描归档,形成电子档案)。
登录地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打开浏览器后请将网办大厅首页中的“省本级”修改为“泰州市”。
操作规程
(1)单位办事→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信息核准申请。
(2)完善信息后【确认提交】→成功后点击打印【基本信息确认表】(一份)。
(3)网上申报成功后,单位将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张、户口簿复印件1张、职工档案和《参保职工基本信息确认表》1张(单位须盖章)等相关资料提交到人社局养老保险科(4号楼1楼南面窗口)进行信息核准审批。
(4)基本养老保险信息核准审批结果可在网办大厅单位办件事项内查询详情。
重要提醒:信息核准审批通过的职工,单位在职工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社保费缴纳后方可申领)在网办大厅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模块申领养老待遇。
档案托管人员向保险核验窗口申请职工社会保险账户校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张、户口簿复印件1张根据安排在退休受理窗口直接申请,确认退休时间后按规定办理(选择当月退休的应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未完成校验的不可核算退休养老金。
退休认定(信息核准) 局养老保险科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信息进行视同缴纳年限、出生年月、原法定退休时间进行初审、复核。受理后对材料不全的,告知承办人在规定时间内补正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行中止该职工退休申报程序。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告知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