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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靖江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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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医保热点解答

发布时间:2025-08-08 17:36 浏览次数:

问1、辖区居民有人反映,绑定了亲情账户后,家人看病时为什么不能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

答:亲情账户是绑定在参保人医保账户上的家庭成员子账户,主要用于帮助家庭成员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挂号、买药、结算等操作。仅通过医保电子凭证绑定“亲情账户”并不能直接使用家庭共济资金,还需要完成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授权的操作。


问2、亲情账户和家庭共济有什么区别?

答:亲情账户和家庭共济不是一回事。绑定亲情账户可以解决老人和儿童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或忘带医保卡的问题,可以在自己手机上帮助家庭成员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家庭共济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上的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发生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及代缴家庭成员城乡居民医保费等,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保障。在就医买药时,参保人都必须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


问3、线上线下如何将外地的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本地?

答:(一)线上办理流程:①下载“江苏医保云”APP,注册登录后,我要办→医保关系转移→转入/转出申请。②关注“靖江医保”微信公众号,注册登录后,掌上医保→医保关系转移→转入/转出申请。③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后,医保关系转移→转入/转出申请

(二)线下办理流程:转出申请: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需代办需提供:当事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到市医保中心一楼综合窗口办理。

转入申请:在原参保地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需代办需提供:当事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到市医保中心一楼综合窗口办理。


问4、城乡居民保险可以报销门诊费用吗?

答: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连续合理治疗至痊愈(未有间断为一次,一般不超过7天),在本市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为3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50%,年内累计最高报销500元。其中在实行乡镇一体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设起付标准,年内累计最高报销150元。(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在泰州市内不受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限制)。



问5、孩子是小学生,现意外受伤,在门诊的费用可以报销吗?如何报销?

答:学生和未成年人参保后因意外伤害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在100元(含100元)以内不予支付,100元以上部分按照90%的比例予以报销,一个结算年度内报销总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不涉及第三人责任等情况的,可以凭医保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携带医院收费票据、门诊费用清单、处方底方或病历资料等材料至我市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根据实际情况,涉及交通事故或意外纠纷的还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信息来源: 靖江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