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37529/2020-02263 | 主题分类 |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0-09-24 |
文号 | 时效 |
关于转发江苏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4 16:07
浏览次数:
市直各预算部门(单位)、各镇(园区、街道办):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自2021年起全省实行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由省财政厅公布;全省统一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省政府研究确定后由省财政厅公布。根据财政部《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0年版)》,现将《江苏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目录及标准》)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