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54626670/2024-294598 | 主题分类 | |
发布单位 | 靖江文体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11 |
文号 | 时效 |
靖江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简介
靖江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相关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体育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广播电视重大工程,指导、监管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五)指导、推进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智慧旅游发展。
(六)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和品牌建设,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市场推广和对外合作,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七)指导全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服务质量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文化、文物、新闻出版、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领域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九)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市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十)指导、推进全市文物事业发展,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指导、协调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组织、指导文物考古工作,负责全市博物馆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和公共视听载体服务机构的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并按规定负责准入和退出的管理。对本市广播电视机构的宣传、发展、传输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十二)指导、管理全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确定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负责全市体育彩票发行管理。负责全市体育社团的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积极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持续推进基层文化体育阵地建设,大力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文化体育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努力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文化体育旅游产业更加壮大,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文化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显著增强。
二、领导及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戴靖乾同志主持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周俊伟同志负责群众体育、竞技体育、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广播电视行政管理等工作,分管体育科(群体竞技科)、文化遗产科(文物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广电科、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联系马洲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市博物馆。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云同志负责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推广、体育经济、产业发展等工作,分管旅游科(资源开发科、旅游推广科)、体育经济科、产业发展科、市旅游发展中心、市体育彩票服务中心,联系马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牧城景区)。
党组成员、副局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闻海彬同志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宣传、创建、统战、双拥、扶贫、群团、机关建设、财务、政策法规、信访、法治、公共文化服务、艺术生产与创作、市场管理、安全生产、文化综合执法、推进文化中心建设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系统工会、妇联、团委、文化艺术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创作室、市场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联系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市锡剧团。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档案、信访等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统计工作;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和执业资格组织申报等工作;组织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重大问题调研,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组织协调机关及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绩效管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承担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二)文化艺术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拟订全市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全市旅游演艺的创作与演出;承担文艺院团管理职责。监督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社会文化工作;指导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
(三)文化遗产科(文物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申报和建立名录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传播工作。拟订全市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物科研、培训、交流合作和文物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国家、省级和泰州市级文物保护项目申报;承担全市文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文物安全监督和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处理;组织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的资源调查,负责全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组织文物考古工作;承担全市博物馆及可移动文物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制度规范;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和征集工作。
(四)市场管理科(广电科、产业发展科)。拟订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经营的行业监管,承担文化体育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实施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监管文化体育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监督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监管全市电视剧、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与播出;承担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各类播出机构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的审核报批;承办开办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的审核及内容监管;监管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负责社会公共场所电视大屏幕管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负责全市广播电视频率、频道资源及有线电视网络规划和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安全优质播出的指挥和调度;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广播电视重大工程,指导、监管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负责广电科技事业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广电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文化、体育、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支持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相关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负责牵头协调和监管全系统,以及各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体育科(群体竞技科、体育经济科)。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计划草案;推动地方体育标准化建设;推动和指导全民健身,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组织开展综合性群众体育活动;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承担和协调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负责体育单项协会、社团的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市体育单项协会和其他群众体育组织的工作;指导健身气功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计划草案;指导竞技体育训练和运动队、训练基地的管理;组织重大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负责训科医管一体化和教练员考核、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业余训练、竞赛和运动队建设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计划草案以及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协调青少年业余训练及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青少年国际、国内体育比赛参赛工作;负责举办、承办市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和泰州市以上比赛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反兴奋剂管理工作;承担三级及以上裁判员综合管理、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审批和申报相关工作。拟订和实施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计划草案,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并监督管理,推动地方体育标准化建设;承担体育事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重点体育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申报和审核工作;负责全市体育彩票发行代销管理。
(六)旅游科(资源开发科、旅游推广科)。承担全市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组织推进旅游大数据建设和智慧旅游发展;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生态旅游工作;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和旅游风情小镇建设;指导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拟订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市场和品牌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市场推广;负责组织、参与重大旅游促销、节庆及会展活动,组织、指导开展旅游市场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旅游企业开展自主外联与市场推介工作。
(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文化艺术科、文化遗产科、体育科、旅游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围绕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市文体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下属事业单位
靖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靖江市文艺创作室
靖江市博物馆
靖江市文化馆
靖江市图书馆(靖江市少儿图书馆)
靖江市锡剧团
靖江市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靖江市体育彩票服务中心
靖江市旅游发展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科):89181430,传真:89181482
文化艺术科:89181425
文化遗产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89181425
市场管理科(广电科、产业发展科):89181416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89181416
旅游科(资源开发科、旅游推广科):89181420
体育科(群体竞技科):89181418
体育经济科:89181419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89183301
六、办公时间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冬季) 14:30-18:00(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