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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靖江卫健委 发文日期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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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简介

发布时间:2024-06-28 17:32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江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泰办发〔2019〕1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加挂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牌子的通知》(靖编〔2023〕15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组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通知》(靖编〔2023〕24号)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卫生健康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的通知》(靖编〔2024〕39号)精神,设立靖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牌子。

2019年1月24日,中共泰州市委办公室印发《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江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市民政局承担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保留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不再保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贯彻落实健康江苏战略,负责健康城市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统筹推进全市健康促进与健康服务工作。

(三)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深化医改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四)贯彻实施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纳入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负责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管理。

(五)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六)组织实施全市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推进全市医养结合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七)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组织实施上级关于基本药物遴选、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八)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组织实施医疗服务地方规范、标准,建立全市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组织开展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职业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推进全市卫生健康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实施食品安全标准。

(十一)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相关任务。

(十二)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三)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组织开展住院医师、全科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十四)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五)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等工作。开展卫生健康对外交流合作,承担援外工作。

(十六)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市深化医改暨综合医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市政府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健全“一老一小”健康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 领导及分工

陈焕新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黄红曙同志: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陶钢同志:分管党办(人事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行政办、规划财计科、 医政医管科(中医科)。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效能建设、规划财计、人事、医政、药政、中医、卫生应急综合协调、120院前急救、学会、医改,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等。

徐国彬同志:分管疾病控制和基层卫生科(老龄健康科。不含妇幼健康)、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服务科)、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基层(城市)卫生、基本公共卫生、老龄健康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公共卫生及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

马洪升同志:分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信息统计与宣传科)、职业健康科(爱国卫生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计生协会。负责妇幼健康、计划生育基层指导、流动人口管理、职业健康、意识形态、统战、政法(综合治理)、维稳、信访、安全生产、双拥、扶贫、人武、群团、文明创建、老干部、科技信息统计发布管理及信息化平台建设等工作。

王志刚同志:协助徐国彬同志工作。

朱亚明同志:协助马洪升同志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协调、督办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管理、绩效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卫、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建议提案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务出国(境)等工作。

负责拟订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依法报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服务科)。组织协调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依法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授权,及时调整和实施卫生健康行政许可服务事项;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窗口的管理工作;承担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和协调。

(三)医政医管科(中医科)。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服务等地方性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组织开展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开展住院医师、全科医师和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承担医疗卫生保健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全市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协调实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健全药师继续教育制度,指导医疗机构药学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医疗纠纷,承办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委托的有关事务;协助做好重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的医疗救护;组织协调各类法定体检;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伤残鉴定、司法鉴定。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承担市深化医改暨综合医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监督中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医疗服务等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实施;指导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专科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中医药工作;拟订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拟订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负责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

(四)疾病控制与基层卫生健康科。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指导、解答;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指导监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承担市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市政府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和健康产业等监督检查;推进全市卫生健康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评价工作;指导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推进健康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市医养结合的政策,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五)规划财计科。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经济政策;承担委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提出各类卫生健康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使用;负责全市卫生总费用核算工作;提出全市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建议;牵头健康扶贫工作。

(六)职业健康科(爱国卫生科)。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检查。贯彻落实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提出各类卫生健康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使用;负责全市卫生总费用核算工作;提出全市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建议;牵头健康扶贫工作。府结核病推进健康城市(镇、村、社区、单位)建设工作的指导、督查、评估;组织协调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工作;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七)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信息统计与宣传科、妇幼健康科)。承担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等工作;具体承担意识形态管理、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的信息化建设与统计工作;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平台建设。

拟订全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母婴健康安全保障、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避孕药具管理。

(八)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负责拟订党委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安排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责委机关及所属基层单位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对委机关及所属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等情况进行督查、指导;负责委机关及所属基层单位党员培训、管理、考核和发展工作;负责委机关及所属基层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统战、老干部等工作。

负责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委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全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卫生援外有关工作。

(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统筹协调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四、下属事业单位

市中医院

市第二人民医院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挂市卫生监督所牌子

市妇幼保健院

市血站

市卫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市120急救指挥中心

城南中心卫生院

斜桥镇中心卫生院

新桥镇中心卫生院

生祠镇中心卫生院

季市镇中心卫生院

西来镇中心卫生院

西来镇敦义卫生院

滨江新区卫生院

孤山镇卫生院

澄靖园区卫生院

马桥镇卫生院

东兴镇东兴卫生院

东兴镇惠丰卫生院

五、联系方式

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89180530,传真:89180551

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服务科):89180516

医政医管科(中医科):89180509

疾病控制与基层卫生健康科:89180589

规划财计科:89180512

职业健康科(爱国卫生科):89180515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信息统计与宣传科、妇幼健康科):89180518

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89180521、8918052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89180561

医疗乱象整治举报电话:84912320

六、办公时间

1月1日-6月30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7月1日-9月30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10月1日-12月31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七、办公地点  

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行政中心5楼


信息来源: 靖江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