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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靖江退役军人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28 |
文号 | 时效 |
靖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简介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江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泰办发〔2019〕1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江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泰办发〔2024〕9号)精神,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服务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承担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拟订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根据上级规定,负责组织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褒扬、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及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拟订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市、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十)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当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提供组织保障。
二、领导及分工
赵亚平同志主持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
陆荣华同志分管优抚科、双拥工作科、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市光荣院。
朱玉华同志分管办公室、移交安置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三、内设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绩效管理等工作;拟订相关退役军人的政策措施;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指导退役军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市、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
(二)移交安置科(就业创业指导科、军休服务管理科)。会同相关部门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企业军转干部专门工作;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三)优抚科(权益维护科)。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拟订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退役军人信访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牵头协调政改企人员信访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烈士审核、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退役军人总结表彰、荣誉褒奖和舆论宣传工作。
(四)双拥工作科(拥军褒扬科)。承担协调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拟订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和拥军支前军地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下属单位
靖江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靖江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靖江市光荣院
靖江市革命烈士纪念馆
五、联系方式
办公室:89108605,传真:89108606
移交安置科:89108610
优抚科:89108612
双拥工作科:89101836
地址:靖江市康宁路65-1号(佳佳幼儿园对面)
六、办公时间
1月1日-6月30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7月1日-9月30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10月1日-12月31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