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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靖江市发改委 发文日期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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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简介

发布时间:2024-09-23 17:32 浏览次数:

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靖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靖江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牌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相关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提出加快建设全市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权限拟订有关价格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市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市级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相关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研究协调有关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国际产能合作的政策,参与研究对外开放的有关问题,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牵头推进实施全市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统筹协调政府各类投资资金的使用,提出资金年度规模和投向并纳入投资计划管理,安排市级有关财政性专项建设资金,负责编制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协调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编制年度重大项目建设计划。拟订并推动落实全市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推动落实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统筹推进扬子江城市群等重点功能区建设。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市新型城镇化规划。牵头协调推进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和对口合作工作。

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全市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规划全市重大产业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综合研判全市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跟踪研判经济安全等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协调落实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措施。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健全全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我市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依法拟订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能源战略布局和结构调整,承担能源行业管理职能。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核上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测能源发展状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编制政府性扶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行业节能等专项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建议。组织实施全市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全市粮油、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统一负责本市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市级政策性粮食储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市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承担市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移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更加聚焦研究大战略、谋划大政策、分析大趋势、推动大项目。

统筹改革创新,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强化对国家和省、泰州市重大战略、重大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在全市落实的统筹推动和监督评估相关职能,提升国家宏观政策的执行效果。

强化制定全市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全市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全市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 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以及趋势影响,建立健全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部署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全市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依法参与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2.与市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建议,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以及专项经费预算,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以及财政专项经费预算安排,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照程序组织调出。

二、领导及分工

徐啸宇同志主持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工作。

刘锋同志负责机关党建,老干部,纪检监察,意识形态,舆情监测,国防动员(综合协调、潜力调查 专业保障队伍建设),军民融合发展,人民防空工程项目论证、 审核、申报,自建人防工程、全市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疏散干 道工程和疏散地域(基地)建设和管理,人民防空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工作。

朱慧同志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财务、资产、后勤管理,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干部人事 信访维稳,机构编制,农村经济,粮食流通行业监管,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面粉、猪肉、成品粮油备储管理,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电力行业监管(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市场和经营监督管理、去产能),天然气储气设施规划建设,对口合作 帮扶、支援,市内扶贫,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鲍可庆同志负责投资综合管理, 重大战略(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的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 高技术产业、大健康产业发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非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监管,境外投资和国际产能合作,价格调控(重要工业品、交通运输、公用事业等定价),成本调查(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监审(重要商品和服务定价),清费降本减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方圆同志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经济运行监测,统一规划体系建设,新型城镇化,城乡融合发展,营商环境建设,高质量考核,重大项目建设,评估督导(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经济贸易等方面的工作。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财务、资产管理、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等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发布、舆情监测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才发展、劳动工资、出国管理、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本部门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负责本部门相关重大事项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依法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综合规划科。研究提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拟订和推动实施全市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规划编制立项,衔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统筹组织开展政策研究并提出建议;研究总量平衡,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宏观调控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并开展相关工作;提出经济安全相关政策建议。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投资管理科。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宏观管理,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建议;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调控目标、任务计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各领域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布局;提出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负责编制年度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审批政府投资项目;负责安排市级财政性相关建设资金,统筹协调市政府各类投资资金使用、确定资金年度规模和投向;拟订全市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研究协调有关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政策;指导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指导开展境外投资,根据职责分工管理境外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开发区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泰州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的重大战略,研究提出全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政策建议;统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重大事项研究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统筹推进落实国家长江三角洲地区一体化发展战略;组织全市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重要政策制定、重大规划编制;统筹落实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研究提出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问题和年度工作安排;协调长江经济带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承担市长江绿色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财政、金融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政策建议,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存续期监管工作;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承担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落实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事中事后监管;统筹协调推动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

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提出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政策措施建议,规划全市重大项目布局,编制年度重大项目建设计划,上报省级重大项目计划,协调指导重大项目培育、论证等相关工作;监测分析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负责省级、市级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储备制度;承担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项目建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和对口合作工作;承担我市对口支援地区支 援业务工作指导,按照分工编制实施方案,统筹协调支援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我市参与国家西部开发等相关工作,牵头负责东西部扶贫协作年度任务完成和督查考核工作;负责拟订对口合作地区有关工作的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对口市际间经济合作;负责开展基础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对综合交通规划以及专项交通规划提出 审核意见;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年度建设投资计划,统筹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各专项规划以及年度建设投资计划与全市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负责机关行政审批工作,并限时办结;负责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的评估督导,负责对本部门组织实施的重点工作任务、专项资金安排开展评估督查,提出改进措施建议;负责本级政府投资或者补助含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泰州市级政府投资或者补助项目的完成验收,对政府出资或者融资重大建设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指导协调推进项目建设管理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服务业科经济贸易科。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服务业各主要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拟订促进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监测分析和评价考核服务业运行,综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快推进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组织实施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协调推动总部经济和重点企业的培育;推动服务业品牌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承担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测研判国内外市场状况以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根据职责分工编制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粮食、棉花等进出口计划;负责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推进实施,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

工业和高新技术发展科能源科。综合分析和协调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市工业经济的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拟订和协调实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组织拟订全市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牵头推进三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经济培育工作,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大战略问题,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并协调实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循环经济等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能源行业供需预测和信息发布工作,推进全市能源信息化工作;负责电力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有关工作,衔接电力供需平衡;审定地区热电联产、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和区域配电网规划;承担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负责全市煤炭市场和经营监督管理,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煤炭去产能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的发展;承担农网改造相关工作;编制政府性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专项发展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组织推进天然气储气设施规划建设;承担电力体制、油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社会发展和信用建设科经济体制改革科。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组织实施社会发展年度评估和形势分析;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以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措施;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以及政策;协调指导全市产教融合、健康产业发展等工作,推进健康城市建设;综合研判全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发展趋势,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衔接平衡有关规划、计划;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以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提出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公共信用信息收集和应用管理,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负责市自然人信用管理工作;承担市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和经济体制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指导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综合改革、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协调和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与发展;协调推进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

价格和收费管理科。组织拟订重大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落实价格调节基金等价格调控措施;承担市工业品、农产品、交通运输、房地产、公用事业等价格政策以及改革方案的实施工作;拟订重要工业品、交通运输、公用事业等定价标准;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承担对依成本 定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工作;拟订市级重要价格管理制度,组织落实省级定价目录、价格听证目录;承担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以及改革方案的拟订和实施工作;拟订重要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组织清费降本减负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

粮食物资储备科农村经济科。组织研究粮食和物资储备的重要问题;拟订全市粮食和物资等战略储备的规划、计划;研究提出全市储备粮棉糖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研究提出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建议,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储备粮管理;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工作;拟订全市物资储备政策并组织实施;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实施战略、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粮棉糖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拟订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对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执行和管理情况实施依法监管和考核,依法组织对重要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组织编制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建议;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储备承储企业执行储备有关标准以及技术规范,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负责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对市级政策性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以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包括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以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负责委承担的市内扶贫等工作。

(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统筹协调全委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上联系应急管理局和市安委办,对下协调、监督、指导能源、粮食、国防动员的安全生产;负责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活动,督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协调指挥科(军民融合发展科)。依法组织起草关于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军民融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制度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国防动员、军民融合、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提请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研究的国防动员领域重要事项建议。负责科研管理和成果转化应用。落实国防动员需求,统筹协调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单位落实国防动员任务。协调解决跨领域、跨地区、跨部门国防动员重要问题。参与推进网络信息、科技、新型领域等国防动员力量建设。统筹指导各行业部门推进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建设,协调组织战时转产、扩大军品生产和武器装备维修保障任务。负责对重要规划、重点任务、重要决策及上级交办事项的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办。协同开展国防动员能力检验评估工作。配合开展国防动员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相关宣传教育场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社区开展人民防空工作。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潜力数据核查整编会审等工作。协调推进全市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拟订防空袭方案,指导监管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指导、制定人民防空疏散计划和疏散接收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核应急演习、演练等相关具体工作。参加国防动员准备、训练演练和日常战备勤务、专项军事任务,组织人民防空训练演练。负责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和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承担防空警报信号发放和指挥通信保障工作,参与应急支援保障和实施平战转换通信保障。承担人民防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指导协调国家、省和市专项建设资金军民融合项目,负责省级、市级军民融合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和监督。

(十二)设施管理科。组织指导协调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协同落实军事设施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承担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人防工程防护等事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拟订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和使用维护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用征收工作。负责人民防空信用体系建设和人防工程改造、拆除、报废的审批工作。承担人防工程项目论证、审核、申报,指导设计审查、质量监督、造价管理和竣工备案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使用人民防空经费投资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以及无主人民防空工程、已交付使用但未开发利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负责全市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疏散干道工程和疏散地域(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战时,组织实施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和人防工程抢险抢修任务。指导国防动员、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

四、下属事业单位

靖江市能源事业发展中心

靖江市产业项目服务中心

靖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

靖江市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心

靖江市价格认定中心

靖江市价格监测监审中心

靖江市人防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冬季) 1430-1800(夏季)

办公室89180766

综合规划科89180710

投资管理科89180722

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89180716

服务业科89180733

工业和高新技术发展科89180735

社会发展和信用建设科89180712

价格和收费管理科89180720

粮食和物资储备科8918072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89180732

协调指挥科89180788

设施管理科89180788

靖江市能源事业发展中心89180721

靖江市产业项目服务中心89180718

靖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89180732

靖江市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心89180736

靖江市价格认定中心89180719

靖江市价格监测监审中心89180720

靖江市人防管理服务中心89180789

六、办公时间

11-6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71-9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101-12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信息来源: 靖江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