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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靖江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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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水利局简介

发布时间:2024-07-03 09:56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江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泰办发〔2019〕1号)规定,靖江市水利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靖江市水利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相关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有关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拟订全市水利发展重大政策措施,依法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编制流域(区域)水利综合规划和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编制全市防洪、水域岸线利用、河口控制、江岸滩涂治理和开发的专业(项)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对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涉水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防洪、水土保持论证评价工作。

(三)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和保护,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市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含矿泉水、地热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对江河湖泊和地下水实施监测。指导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组织论证和按规定报批饮用水源地设置,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

(四)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范性文件,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监督行业用水标准的实施。组织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拟订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本市财政性水利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指导水利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负责职能范围内的水利工程的建设。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编制、审查重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项目稽察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指导流域和区域骨干河道、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指导全市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编制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泵站、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负责市属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按规定指导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九)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大中型灌排工程等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指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及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的防汛防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预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一)组织水利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指导水利信息化和全市水利行业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负责水利行政许可、水政监察、水利行政执法和普法宣传工作,查处市域范围内河道和规定权限内长江涉水违法行为,协调、仲裁水事纠纷。负责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牵头负责其他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审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对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进行综合协调;负责会议组织以及公文处理、信息宣传、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办公信息化、档案、保密、史志年鉴、信访、综治、机关后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教育培训、机关绩效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专家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指导全市水利系统的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本市水利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负责本市水利资金的使用及监督管理;监督本市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党建、精神文明、作风行风建设工作;负责配合巡视巡察及整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规划建设科。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流域(区域)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市、镇际边界水利规划协调;负责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实施;拟订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编制、审查涉水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职能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设的计划、申报、立项等前期工作;负责水利统计工作;组织编制水利科技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组织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和成果推广;监督执行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大中型灌排工程等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性治理工作;具体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本市水利工程的初步设计、项目法人组建、开工备案;负责本市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职能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负责职能范围内的水利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组织编制、审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项目稽察工作;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小型水利工程招投标内部平台运行。

(三)工程管理科。指导全市各类水利工程、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位置、界限及有关活动的审批,指导长江及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全市河湖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江河、湖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负责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水利工程和防汛防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综合性检查和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等方面的专项督查。

(五)防汛抗旱工作科。承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编制市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防御台风预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有关防汛指挥机构清除河道、行洪区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负责防汛抗旱经费、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负责全市水旱灾情统计,组织指导全市防汛抗旱专业队伍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重要江河防汛演练和抗洪抢险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台风灾害防御工作。

(六)政策法规与水资源科(行政服务科)。依法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有关水利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研究;指导水利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指导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宣传工作;负责重大水事纠纷的调处;承担水利行政许可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按规定组织水资源评价、监测工作;按规定报批饮用水源地设置,负责地下水的管理和保护;组织实施取水(含矿泉水、地热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水资源费等行政事业性规费征收的核定。

(七)河长制综合协调科。承担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制度,编制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向本市河湖长提出工作建议,落实本市河湖长确定的事项;对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察、考核;协调督导河湖长制工作重点事项和问题。组织拟订推行河湖长制有关政策。

三、领导及分工

钱灿兴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樊兴华同志分管水利工程管理、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防汛抗旱、城市防洪、行政审批服务、水资源管理、长江水域岸线及堤防管理工作。分管和联系单位(科室):局工程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防汛抗旱工作科、市长江堤防管护中心。

顾红军同志分管机关内部管理、人事管理、财务审计、机关党建、党风廉政、信访维稳、群团组织、老干部、水文化研究工作;规划计划、工程建设与技术管理、水利科技、信息化工作。分管和联系单位(科室):局办公室(财务审计科)、规划建设科、工会、团委、妇委会、老年协会、老科协水利分会、水文化研究会、华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王忠同志分管政策法规工作。分管科室:局政策法规与水资源科(行政服务科)。

杨彬同志分管河长制、水政执法、规费征收工作。分管和联系单位(科室):局河长制综合协调科、市水政监察大队、市防汛抗旱与河长制协调服务中心、各水利站、局驻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江苏龙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耿萍同志主持市江河堤闸管理处工作,分管船(水)闸运行管理、河道管理工作;协助分管水利工程管理、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防汛抗旱、城市防洪工作。分管和联系单位:市江河堤闸管理处、市河道管理处、各闸管所。

四、下属事业单位

江河堤闸管理处

水政监察大队

河道管理处

长江堤防管护中心

防汛抗旱与河长制协调服务中心 

夏仕港闸管理所

十圩套闸管理所

下六圩闸管理所

夹港闸管理所

西来水利站

斜桥水利站

靖城水利站

城南水利站

东兴水利站

新桥水利站

孤山水利站

季市水利站

马桥水利站

生祠水利站

五、联系方式

办公室(财务审计科):89180425   传真:84861073

规划建设科:89180421

工程管理科:8918042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89180455

防汛抗旱工作科:89180422

政策法规与水资源科(行政服务科):89182260

河长制综合协调科:89183712

水政监察大队:89183702

六、办公时间

1月1日-6月30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7月1日-9月30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10月1日-12月31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信息来源: 靖江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