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43773X/2021-00675 | 主题分类 | |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审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25 |
| 文号 | 时效 |
靖江市审计局简介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江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泰办发〔2019〕1号),靖江市审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能
市审计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相关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
1. 市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 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3. 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 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5. 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6. 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7. 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关事项。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领导及分工
卢忠同志主持市审计局、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工作,分管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经责科。
蔡新翔同志分管财金科、法规科,协助分管经责科。
许琳同志分管办公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固投科,协助分管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瞿清同志分管农环科、审计指导服务中心。
三、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承担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财务、绩效管理等工作;牵头起草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拟订审计工作的规划和计划;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指导审计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法规与审理科(内审指导监督科)。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审计计划;统一管理全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依法组织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
(三)财政和金融审计科(电子数据审计科)。组织审计市本级和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和指导全市“金审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市级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进行审计;承担局机关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四)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组织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市级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负责全市政策跟踪审计项目计划的制定;组织审计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参与国家和省、市开展的大督查和专项督查;组织审计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负责审计市级重大项目建设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情况。
(六)经济责任审计科(企业审计科)。承担全市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办法、指南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检查;负责审计市级部门、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人员)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组织审计市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市政府规定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审计市级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市属有关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四、下属事业单位
靖江市审计指导服务中心
五、联系方式
办公室(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89181630,传真:89181630;
法规与审理科(内审指导监督科):89181650;
财政和金融审计科(电子数据审计科):89181622;
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89181651;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89183309;
经济责任审计科(企业审计科):89181623。
六、办公时间
1月1日-6月30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7月1日-9月30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10月1日-12月31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七、办公地点
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行政中心1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