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37772/2022-01217 | 主题分类 |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2-08-04 |
文号 | 时效 |
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环境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全市主要环境质量目标:PM2.5年均浓度降到3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9.8%;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优Ⅲ比例达到100%。
完成情况:2022年1-6月份,PM2.5浓度为40.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7.1%;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74%,同比下降4.5个百分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形势严峻。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优Ⅲ比例达到100%,据省厅通报,2022年1-5月,在全省63个纳入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县(市、区)中,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第一。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面提速生态文明建设。一是推进马洲岛生物多样性监测点建设。组织区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并发布阶段性调查成果,目前已在马洲岛发现陆生维管植物151种、记录鸟类197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种,为东方白鹳、黄胸鹀、黑脸琵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物种29种,区域生态保护水平有效提升,受到中央、省、市多家媒体宣传报道。二是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完成《靖江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30年)》并通过专家评审,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创建工作,计划完成靖城街道办、孤山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创建工作,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实施重点工程,不断加快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三是开展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2022年度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交办靖江沿江生态环境问题共6个,已完成资料收集、卫星图对比、现状勘察,通过详细对比企业工程进度和环评实施情况,查找出存在问题,督促完成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落实三级点位长制。强化“以分钟保天”意识,统筹PM2.5、优良天数比率、道路尘负荷、突发问题应急处置等方面指标,通过科学核算,综合评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及时通报调度存在具体问题及整改情况,明确重点工作举措,夯实各部门、属地的工作责任。二是构建网格化监测体系。在大气省控站点周边、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聚集区)周边等重点区域,运用“125套大气监测微站+14套灵嗅设备”强化监测手段,对VOCS、臭氧、颗粒物等污染物进行溯源,既能及时锁定不正常排放废气企业,也能灵活、准确地获取与分析区域空气污染浓度信息,提升精细化监管能力,为全市大气治理工作提供科技支撑。三是深入推进“洁净城市”攻坚行动。排定8类286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联合相关部门对火电、钢铁、垃圾焚烧等重点企业实施友好减排,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按计划完成工程量约55%。联合开展工业企业、施工扬尘、汽车修理、餐饮油烟等全方位排查整治,共排查更新工地扬尘79家,工业企业153家,餐饮单位243家、汽修企业47家。
(三)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推进涉水企业专项整治。按照“五规范”整治要求,共核查涉工业废水企业171家,其中关闭停产和责令拆除涉水工段21家,形成 “一企一表”核查成果150家,列出问题清单表,督促企业整治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至6月底,除非重点企业尚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外,其余排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已基本整治到位。二是做好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工作。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编制国省断面水质提优争先“一断面一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会议纪要并修改完善。联合相关部门和属地加强国省考断面周边及上游10公里、纵深1公里范围内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巡查处置工作,加强与水利部门沟通协调,合理引排水,确保国省考断面水质达到年度考核目标。三是推进重点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2022年列入省厅水环境重点工程项目共9项,已完成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马洲岛观测站建设2个项目,其中涉及我局的入江支流及跨界河流自动监测网建设项目已完成13个混凝土基础平台建设,预计7月底前完成13条入江河道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十圩港水系及城区河道自动监测网建设项目已完成21个混凝土基础平台建设,预计9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开展省级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我市被列入江苏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15个试点之一,根据省、市有关要求进行现场实地勘察,并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制了《靖江市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工作方案》。二是开展土壤环境隐患排查。根据泰州市局《关于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关停遗留地块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对39家关停化工遗留地块逐一排查,核实地块开发利用、土壤调查和地块风险管控情况,为下一步全面开展土壤调查和风险管控奠定基础。三是完成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审计。根据《泰州市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共涉及我市问题8项,对照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6项已按期完成,2项正在按序时进度整改中,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报告、佐证材料并上报。
(五)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和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一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等专题学习研讨,研究落实举措。持续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专题宣讲活动,在户外屏幕滚动播出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结合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宣讲长效机制。领导班子成员多次深入行业领域开展专题宣讲,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基层落地生根。二是持续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制定《靖江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泰靖环〔2022〕8号),围绕11个方面6项整治内容主动排查发现问题,强化督查问责,上半年共检查252家企业,发现27个问题,立案4起,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罚款金额103万元。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10吨以上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相关手续进行了现场核查,通过对口查阅资料及现场核查的方式,共核查48家企业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相关手续并形成手续明细表。三是开展小微产废单位危废收集试点。根据省、泰州市关于开展小微产废单位危废收集试点要求,我局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靖江市中环信环保有限公司作为危废综合处理试点实施主体,改造设立分类规范化专用收集仓库,加大危废收集频次,统一开发建设小微危废企业危废信息化管理平台,简化管理流程,搭建交易平台,减少小微企业长期、超期贮存风险,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全市环境风险隐患。
(六)切实提升执法监管水平。一是严抓专项整治。联合多部门开展工业废水、涉危涉重、汽车维修、涉粉尘建材和铸造业、涉挥发酚和大气污染因子(扬尘、VOCs)协同管控等专项执法行动,形成问题清单,督促企业整改。上半年立案调查环境违法案件79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1件,罚款金额1043余万元。二是认真做好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省生态环境督察第二督查组对督查反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涉及靖江市12个,均已制定整改方案,结合泰州突出环境问题专项巡察要求,按计划推进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市信访共26件,其中重点信访事项7 件,市协调联络组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属地开展调查处理和环境问题整改。截至6 月下旬,已办结12 件、阶段性办结14 件,责令整改21 家、立案处罚12 家,拟罚款285万元,市攻坚办牵头每月督查调度工作进展。三是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70余家重点企业参加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培训,提升企业环境安全应急能力。制定《靖江市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以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大类污染防治设施为重点,共检查企业总数62家,发现隐患74处,已整改67处,并将相关污染防治设施未进行安全评价的企业通报应急局。完成50家涉水企业环境应急类问题整改复核,除2家企业已停产外,其余48家企业112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专项督查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七)高效开展生态环保宣教。一是加强新闻宣传报道。与中国环境报社签订合作协议,与泰州日报、靖江“一报两台”深化互动联系,全方位宣传靖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举措和成效,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获得感。上半年,在各类媒体发表文章103篇,其中中国环境报刊发7篇,彩色专版1期;美苏263、江苏生态环境等省级以上媒体刊发报道34篇,泰州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新闻报道53篇。二是深入推进“五绿”工程。深化与中国环境报社合作,联合编印《靖江市“美丽学院”绿政宣传册》,开展“绿政”宣传,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发放宣传册和宣传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理念,号召大家争做“绿色办公,低碳生活”的践行者、示范者、推动者;联合编印《“江豚 东方白鹳”对你说》环保绘本,在各类环保志愿服务活动中发放,大力宣传我市生物多样性取得的成效,引领全社会自觉履行环保责任,共同保护生态环境。三是开展污染防治攻坚先进事迹展播活动。联合市融媒体中心开设“污染防治攻坚靖江在行动——攻坚卫士巡展”栏目,通过全市征集,精心筛选10个属地和部门,集中宣传、系统展示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支持、共同参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浓厚氛围。
(八)探索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一是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推进“三走进三服务”,对项目审批环节和时间节点进行密切跟踪,对招商项目按环保政策和规定提出意见和建议,当好各部门的参谋,协助更多的大项目、“绿色项目”落户我市,把好项目准入关。上半年共受理办件209件,其中环评审批72件(环境影响报告书6件、报告表66件)、登记备案表137件,接待咨询268件,均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二是不断强化中介市场监管。开展靖江市环评中介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近两年批复的289个环评文件进行梳理,环评机构已全部将批复的环评文件录入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纳入监督范畴。随机抽取环境影响文件10份(其中报告书5份、报告表5 件),聘请专家对环评文本质量进行复核,了解在靖从事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机构服务效能,不断优化中介服务。三是落实环境经济政策。用好绿色信贷、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环境经济政策,引导靖江市永固轿配涂装有限公司、江苏华晟重金属防控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提升企业环境风险意识。完成1645家企业的环境行为进行信用评价,其中绿色等级企业9家,在信用管理系统录入行政处罚信息62条,对绿色等级的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和服务工作,对评价结果为红色以下的企业执行差别水价、电价政策。
(九)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一是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压实党建责任,制定年度党建工作任务15项,推进我局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筹划“学党史 忆初心”建党节系列活动,落实理论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组织领导干部上党课2次,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二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定期查找国家防线、意识形态、环境质量、信访维稳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化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制度,切实帮助企业、基层群众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文明环保闹元宵 垃圾分类我先行”、“学雷锋 送温暖”、“花样生活 魅力巾帼”等系列主题党日活动,拓展志愿服务新内容,宣传绿色环保新理念,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价值观教育。三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修订2022年度廉政风险手册,党组中心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学习违纪通报2次,举办廉政党课教育1次。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完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定了整改措施,严守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十条禁令。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瓶颈
当前,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短板,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环境质量仍然脆弱。我市PM2.5浓度、优良天数水平综合指数排名靠后。国省考断面还不能稳定达标,长江蟛蜞港(左岸)总磷浓度偏高。部分重点行业(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焦化、电镀、制革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企业关停和风险遗留地块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和隐患。
(二)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执法人员学习新知识、运用非现场执法新技术能力和水平偏低,全天候全方位生态监管能力不足,执法强度、执法效率不高。生态环境信息化程度低,环保服务不够到位,协调解决企业运营时面临的环保难题不够,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环境基础设施仍有短板。循环经济产业园、固废处置中心、工业污水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尚未有效发挥效能;小微企业危废管理不到位,收集点建设滞后;少量农村覆盖拉网式生活污水试点设施质态不佳、运行管理不到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标尚有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执法监管效能。积极推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控、在线数据动态分析等作为主要监管方式,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控、用电监控等设施并联网,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培训,不断提高非现场执法水平。细化靖江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内容,制定落实实施正面清单措施,加强“负面清单”企业服务和指导,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
(二)强化中介市场管理。坚持项目中介业务源头控制,充分利用靖江市网上中介超市平台,督促环评中介机构入驻并纳入中介管理,加强环评机构综合评价,有效保证环评质量。建立重点项目环评中介服务合同报备制度,明确环评时限,提高编制时效,配合上级部门采取定期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每年公布考核结果,供建设单位选择时参考。
(三)狠抓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程。对标对表6大领域34项指标,逐条逐项查问题找差距,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聚力攻坚,补齐短板。进一步打造马洲岛生物多样性观测站、健康长江行动等生态文明建设亮点品牌,开展沿江6个生物多样性监测点位建设,继续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工作。强化生态环保数据共享,加快各类监测监控信息集成,建设大数据平台,形成生态环境管理“一本账”。
(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大气考核管理办法、创新考核形式、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运用颗粒物激光雷达、便携式监测仪、VOCS走航等科技手段深入开展监测溯源,围绕重点区域建设120余套大气监测微站,逐步实现颗粒物、VOCS、臭氧等污染物精确定位、靶向治污。重新划定烟花爆竹禁燃区、高排放车辆禁行区,加大工业企业、餐饮油烟、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治理力度,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
(五)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健康长江靖江行动”和11条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工作,结合十圩港排查汇总情况,试点推动十圩港流域水环境治理。进一步细化涉水企业整治技术规范要求,加大现场指导、验收工作力度,完善企业排水(入管)监控系统建设。完成十圩港及城区河道、通江河道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加快黑臭水体整治进度,完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建立汛期水质联防联控机制,确保省、国考断面优Ⅲ类比例稳定达到100%。
(六)打好土壤和危废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社会化治理试点,进一步明确下一步治理模式、资金来源,对照目标、分解任务,各部门、地区形成合力,全力推进,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同步提升设施正常运行率。持续推进土壤审计问题整改,多渠道筹措资金,推进关停遗留地块调查和风险管控工作,开展无废城市创建工作。
(七)强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以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督促做好各类交办环境信访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深化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推动问题发现从单一渠道向多种渠道转变、问题解决从被动应付向主动作为转变,压紧压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恶意偷排的违法行为,对行政处罚案件开展环境执法后督察。同时全面推行 “柔性执法”,坚持教育、指导与惩处相结合,对轻微违法行为且及时整改到位的减轻处罚或免于处罚,对拒不整改企业从严处罚,加大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公开曝光力度。
(八)强化司法联动。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部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案件查办协作机制,落实重大案件协商制度,保持打击环保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借助司法力量推进执法后督察工作,加大环境重大案件监督,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及时通知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介入现场共同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