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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靖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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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2-19 17:36 浏览次数: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市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工作部署,紧扣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重点目标,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各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获评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集体。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环境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主要环境质量目标:PM2.5年均浓度降到3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1.3%,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优Ⅲ比例达到100%,重点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完成情况:根据监测情况,2020年,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微克/立方米,下降率14.3%;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为80.6%,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省考以上断面(新十圩大桥、下青龙港(长江左岸))水质达标率和优Ⅲ比例达到100%,拟列入“十四五”国考的4个断面(新十圩大桥、下青龙港(长江左岸)、长江蟛蜞港、夏仕港大桥)水质达标率和优Ⅲ比例达到100%,重点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一是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创新“四五六”(“四个探索”简化手续、“五项制度”优化流程、“六个提前”硬化服务)惠企服务举措,严格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制度,助力企业绿色发展,32个项目实施了环评告知承诺制。疫情期间,我局通过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开展德生印染等6个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受到中国环境报专题报道。二是实施差异化环境监管。制定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方案》,细化适合本市实际的10项措施,将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民生保障、重点领域等36家企业列入正面清单,对列入正面清单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环境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恶意违法行为利剑高悬,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三是开展环保法律宣讲和技术服务系列活动。围绕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环保守法经营、VOC和工业喷涂废气治理开展4次专题讲座,充分发挥“绿色保姆”线上线下服务企业平台作用,平台已注册企业600余家,建成环保法律政策等6个模块,办理企业线上申请事项43件,组织环保专家开展现场咨询服务70余次,5月4日《泰州日报》头版专题报道了我局这一做法,受到中共江苏省委新闻网转发。

(二)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生态文明创建有序顺利进行。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指标新要求,完成32项指标软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完善了技术报告、特色亮点工作和创建工作报告,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预审,并进行了现场考核验收。二是实体化运行生态文明研促会。举行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成立大会,聘请专家顾问团15人。研促会将秉持“智汇生态文明,创见清爽靖江”的热心和追求,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短板和群众期待的研究,及时发现、总结、提炼、推介靖江生态文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全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奉献真知灼见,为全市生态宜居地建设贡献力量。三是扎实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联合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编制《生态宜居靖江建设规划基本思路》,召开了论证会,进一步明确规划定位,将城市发展与生态宜居建设相融合,细化产业布局、空间优化、人居要素等内容,完成《生态宜居靖江建设规划(2020-2035年)》文本编制。

(三)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一是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根据靖江现有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历史数据,结合靖江市功能区划和污染源分布等情况,确定靖江市手工采样点位与采样频次,积极探索实践“走航+执法”VOCs污染防治新方法、新模式,收集建立靖江市污染源排放清单和源谱数据库,实现精准监测、精准管控、精准治理。二是实施大气治理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城北喷涂中心、苏源热电煤改气、华晟公司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加油站油气回收、码头扬尘治理、港口岸电改造等40项重点治理工程建设,按序时完成年度项目37个,序时推进滚动项目3个,完成8个镇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同时,加大大气管控攻坚力度,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全面落实秸秆“双禁”工作措施,加强环境协同监管和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推动靖江的大气污染物减排。三是完善大气联合治理机制。成立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大气联席会议,调度分析空气质量现状、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协调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制定3个大气监测点位空气质量巩固提升工作方案,成立3个专项巡察组,调查摸底3个省控站点周边重点污染源620余个,建立污染源清单,分区域、分行业实施点对点精准治污。做到问题“排查—交办—整改—评估”的闭环流程,形成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强劲合力。

(四)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一是协同黑臭水体治理。完成城区黑臭水体沿线16家企业“一企一管一口”排污口专项整治,具备条件的9家单位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实时监控排污现状。每季开展整治河道的水质监测,为相关部门的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排查农村黑臭水体28条,编制《靖江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报告》,为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修编提供可靠依据,优先解决农村黑臭水体周边区域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二是推进水污染防治及减排重点工程建设。按期完成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9个,其中涉及产业结构调整1个、工业治理2个、城乡治理2个、船舶港口防治1个、水生态保护项目3个。落实减排项目,通过提升城镇生活污水的收集率、处理率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不断提高减排效能,开展各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进水量及进水浓度减排核算,及时向减排单位通报存在问题和不足,华汇城市污水、江苏汇同污水、新港园区污水东厂、西厂日均处理水量较去年同期新增约1000多吨,城北、新桥、生祠、季市等4个镇级污水处理厂日均处理水量也有不同程度增加,完成年度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三是推进入江排口分类整治。制定印发《靖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开发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监管平台,我市724个排污口均依托平台完成现场核查、基础信息维护录入和整治措施填报,排污口电子档案信息得到全面完善。按照“核销一批、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开展分级分类规范整治,明确取缔231个、整改167个、规范326个,目前,取缔类已立行立改,整改类、规范类全部按要求树立了标识牌,整治工作正序时推进。做好入江河流水质自动站选择及论证工作,配合完成24条入江河流微型水质自动站安装。

(五)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9家关闭搬迁的化工遗留地块和201家在产、关停企业进行基础信息调查。开展专家纠编,确定44家企业初步采样调查名单,在全省率先开展采样试点,完成年度44家企业初步采样调查任务。二是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调查评估制度。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严格管控土壤环境风险。三是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强风险管控和跟踪监测,靖江市马桥原侯河石油化工厂地块已经完成阶段性修复管控,开展天鼎化工、宏达电器、宏祥金属等3家企业土壤风险管控试点,开展重点区域土壤重金属污染例行监测,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配合完成省、市人大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检查。

(六)有序开展安全生产及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一是全面部署推进。组织召开专题会议4次、现场观摩会1次、《固废法》培训1次。认真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安全生产专题宣讲和“先锋杯”夏季百日安全赛等专题活动,现场宣讲重点企业近250家次,发放《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2000余份,在“绿色保姆”线上线下服务企业平台网站链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20条,进一步提高涉危企业的思想认识。二是深入排查整改。指导督促205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2家经营单位深入排查问题和风险隐患,每个企业形成一张问题清单、制定一套整改方案、签订一份环境守法承诺书,经现场复核,已基本完成185个问题整改,完成10家企业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和119家企业专家现场检查及危废后评价备案。严查148家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将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133家移送市应急局并跟踪落实。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建立项目源头审批联动机制,每月向市应急局通报建设项目审批情况,制定《涉化企业危废贮存场所安全环保联合检查方案》和《靖江市危险废物和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环保部门联动工作方案》,先后联合市应急、工信、消防等部门,完成32家涉化学品企业3轮监督检查和42个问题整改,配合市教育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完成危险废物整治,联合市卫健委完成17家新冠肺炎治疗点、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和镇卫生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处置情况现场检查和指导,未发生二次污染。

(七)系统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一是严查重处环境违法行为。坚持铁腕治污,先后开展VOC、涉中(工)频炉企业、化工行业、危险废物等专项整治,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立案103起,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82份,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68份,罚款总额611.379万元,共运用环保法配套办法查处案件17件,其中刑事案件移送4起、行政拘留移送3起,查封扣押案件9起,限产停产案件1 起。二是推进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加强司法联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案件13个。加快落实绿色信贷、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环境经济政策,18家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工作,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5件,完成1059家企业的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其中绿色等级3家,蓝色以上等级1054家,黄色等级2家。三是提升应急处置和在线监控水平。修编靖江市和我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186家重点风险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组织重点风险单位应急安全培训2次,应急演练6次,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积极推行远程执法、非现场执法模式,推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在线数据动态分析等作为正面清单实施期间的主要监管方式,在线监控实行每日一报制,发出《超标警告单》54份,督促企业查找问题,立行立改,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八)督促做好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一是强力组织推进。将各类未整治完成的39个突出环境问题纳入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任务,多次召开推进会,对标“超期整改任务今年年底必须完成、延时整改任务必须序时推进”的底线,倒排时序,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时限和责任部门。二是狠抓责任落实。落实环境保护属地单位及监管单位、责任人责任,推动整改走深走实,目前,39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33件。其中2016年、2018年两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14个(已全部整改销号),省委第三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11个,长江经济带专题片通报环境问题3件,省政府《2018—2020省级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及挂牌督办问题5件。剩余6件(去重复后5件)正按整改方案序时推进。三是全面排查推进。及时梳理、更新各类上级审计、督察等交办环境问题,做好任务分解,加大工作调度、明察暗访和问题曝光力度,切实把责任和压力真正传递到位,对整改进度缓慢滞后的,寻求快速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整改进度按期进行的,争取提前完成整改,全面构建闭环监督管理体系。

(九)高效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一是开展媒体宣传,今年在各类媒体刊发新闻报道125篇,其中省级以上媒体35篇,泰州市级媒体50篇。同时,进一步深入开展宣教活动,认真谋划并组织开展第二届“清爽靖江”生态环境文化周系列活动,推动环保公众参与,发动公众关心环保、支持环保、践行环保。二是认真组织环保志愿者活动。紧扣“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主题,组织各“香橼花”环保志愿服务分队,分别开展“志爱美丽长江,愿护文明靖江”、沿江湿地保护、十圩港环境整洁行动、“走进江山”企业环保开放日等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环保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引导、推动公众参与环保公益事业,把生态环保理念融入全市各个层面。三是积极参加“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系列活动。先后组织“长江宝贝,宝贝长江”健康胶囊计划、“同饮一江水,共筑绿篱笆”、一封写给大自然的信、绿色组织在行动等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出全民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

(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一是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制定年度党建工作任务19项,修改完善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中心组学习等工作制度,深化党务业务服务“三务融合”,在抓党建促发展上聚力用劲,定期查找国家防线、意识形态、扫黑除恶、环境质量、信访维稳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政治保证。二是深化理论武装。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做好机构改革、文明城市创建和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安全生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等工作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开展专题宣讲5次,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和履职意识,推动党组织建设全面过硬。三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和“廉洁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分解领导班子和成员“两个责任”“三张清单”个性任务,开展了2次廉政教育月活动,持续推进走基层、访廉情活动,强化干部职工依法履职、勤政务实和廉洁从政意识。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履职担当、廉洁自律”专项自查自纠活动,全力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6名同志因工作不细、履责尽责不充分进行了提醒谈话,形成廉政压力传递,推动作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瓶颈

我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三期叠加”的重要关口,环境保护工作中仍存诸多薄弱环节。

(一)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尚处于起步阶段。对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破解难题的韧劲不足,工作部署要求多,督办跟进少。省委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省市委巡察巡视交办环境问题等尚未整改到位,环保资源整合和协同作战的联动责任机制较为欠缺,环境保护合力还未真正形成,影响了工作成效。

(二)环境质量仍然比较脆弱。大气环境质量逐年改善,达到省市考核要求,但是在全省PM2.5考核中处于中偏下水平,8、9月份分别列全省53个县(市)第44、46名,抓关键求突破不够准,大气污染治理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尚未形成强劲合力,对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要求存在一定差距。省考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虽然全部达标,但全市水环境质量依然脆弱,新十圩港国考断面水质达标不稳定,存在瞬间值超标现象,5、7月份因总磷、溶解氧超标被省厅通报两次。通江支流水质整体较差,对国省考水质稳定达标影响较大,1-8月份,考核泰兴、靖江的靖泰界河毗芦大桥断面水质平均为Ⅳ类,氨氮超标,9月份以后水质才达到Ⅲ类。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仍然存在短板。循环经济产业园及固废处置中心、村庄生活污水处理一期工程PPP项目、城区河道及入江支流整治等工程建设进展滞后,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的机制尚未建成,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实际处理水量/处理能力)偏低。城区黑臭河道整治等工作需加大攻坚力度,城市水质未有明显改善,受黑臭水体影响,横港新跃桥城考断面水质未达到年度考核目标。

四、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生态环境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紧扣生态环境高质量主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生态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以一切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生态环境高质量为前提,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为统领,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康长江靖江行动”、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持续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推动问题彻底解决。以“绿动靖江”为主题,开展“美丽学院在靖江”活动,针对不同群体实施环保宣传分众互动、分类施教,不断壮大“香橼花”环保志愿服务队伍,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着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更大幅度地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获得感。

(二)夯实生态环境质量“三大基石”。一是大气环境质量。紧扣“蓝天长驻”施策,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系统思维、科学研究,定期汇报交流,强化检查考核,形成条块联动、区域联动的良好局面。通过走航监测、驻厂调查等多种方式,摸清全市大气污染重点行业及企业,排定大气污染源清单。围绕火电钢铁、工业喷涂等重点行业,开展深度治理试点,探索污染防治新技术,制定行业技术规范和管理规范,组织同行业企业现场观摩,限期同步整改到位。二是水环境质量。铆定“清水入江”发力,对十圩港(国考断面)实施先行试点,积极探索入江河流水质提升方案和综合整治路径,为全市入江河道治理提供经验和示范。围绕“控源截污-水系连通-强化净化-智慧管理”的整治思路,统筹实施“分类管控,长效治理”,通过现场调研、排口污染排查、污染溯源排查、工程整治、信息决策等手段,实施区域污染溯源调查、点源排口治理管控、零散养殖排污整治、雨洪面源污染监控、重污河段生态清淤、河网水系连通调控、污染河流生态净化、河网信息监控决策等整治系列工程。确保国考、省考地表水以及研究断面全面达标。三是土壤环境质量。瞄准“净土永护”出击,实施“一升一降双管控”措施。“一升”,即提升固废危废处置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建设开发区、城南、城北、新桥4个分捡处理中心,完成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建设;“一降”,即降低土壤污染环境风险,实施土壤污染场地修复试点,推进涉重企业污染物减排,开展危险废物处置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排查违法填埋、倾倒危废的历史遗留问题,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限度;“双管控”,即加强对关停、搬迁企业遗留场地的环境调查和风险管控,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负面清单,实行“一块一档、一块一策、一块一责”;加强对在产企业的环境管控,推行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对企业内部及周边土壤、地下水进行动态监测、科学评估、及时预警、全面管控。

(三)筑牢环境风险防范“三大体系”。一是源头管控体系。以生态安全、环境质量、资源消耗为重点,突出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深化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按照“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的理念,加快推进电镀集中区危废暂存库、港口集团涂装中心等工业“绿岛”项目建设,让更多企业共享共用,切实降低企业治污成本,缓解企业压力,实现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稳定达标排放。二是企业主体责任体系。研究制定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办法,细化责任清单,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消除企业环境安全管理盲区。深入开展企业环境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推动人员、管理、投入、培训、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控、物资储备、应急演练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不断提升企业环境安全管理水平。三是生态环境监测和预警体系。完善大气自动监测体系,加密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布设,强化工业园区环境质量监测,在敏感区域安装自动监测设施,以靖江市3个省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区域、5个企业集中区作为重点监测监控对象,同时充分考虑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兼顾覆盖靖江主城区,建设微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约120余个。布建十圩港水系及城区河道地表水在线监控网络,组合布设9参数地表水质自动监测站、5参数黑臭水体水质自动监测站、移动式浮标水质自动监测站约70余个,为精准溯源、污染预测积累数据。充分利用大数据和空间信息技术,建立生态环境风险评估与预警体系,通过生态环境风险智能识别,将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

(四)优化营商环境处理“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绿色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加快编制“生态宜居地”规划,结合“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工作,完成《美丽宜居靖江建设规划》编制,用足用好全省首个县级生态红线监管平台,坚守生态蓝图,严格项目准入,落实监管举措,将“3个1/3”理念落到实处。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重点企业提标升级改造,提升绿色发展能力。二是处理好优化服务和严格监管的关系。坚持以推进改革为动力,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中介服务,充分发挥“绿色保姆”线上线下服务平台作用,开辟重点项目“蓝色预审、黄色清障、绿色保姆”三色快车道,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天候、柔性化服务,助推全市项目大突破和高质量发展。实施环境监管差别化管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加大曝光力度,健全环境信访处置工作机制,提高环境信访按期受理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对“散乱污”企业,坚决依法“切一刀”,将生态环境监管由单纯依靠执法向加强执法与促进守法并重转变,促使企业增强环境守法意识,倒逼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实现执法效果最优化。三是处理好履职尽责和主动作为的关系。树立求真求实、久久为功的作风,始终做到污染不解决不放手、整治不到位不罢休、机制不健全不收兵、群众不满意不销号。充分发挥市委生态办作用,结合泰州污染防治监管平台,优化信息收集、任务交办、处理反馈、监管督办工作流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畅通生态环境部门和网格员的联络互动,把网格平台作用发挥好,使之成为生态环保工作的“千里眼”。同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教育活动,查摆自身不足和工作短板,主动作为,加快打造政治强、作风硬、本领高、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主力军。以风清气正守护绿水青山,为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信息来源: 靖江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