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38505/2022-00415 | 主题分类 |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生祠镇 | 发文日期 | 2022-03-02 |
文号 | 时效 |
关于印发《生祠镇镇属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镇机关各办、局、中心,各事业单位:
《生祠镇镇属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试行)》已经镇党委扩大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靖江市生祠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
生祠镇镇属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深化基层“三整合”改革工作,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靖人社〔2012〕181号)精神,结合生祠镇镇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镇属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管理岗位聘用采用组织选拔、专业技术岗位聘用采用竞争上岗的形式进行。
第四条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
第二章 资格条件
第五条 岗位聘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一)管理岗位
1.九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十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见习期满。
(二)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必须符合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及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要求。
1.高级岗位:满足技术岗位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高级相关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中,任五级岗位的,需在六级岗位聘期满3年,累计年限中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任六级岗位的,需在七级岗位上聘任满3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任七级岗位的,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中级岗位:满足技术岗位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中级相关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中,任八级岗位的,需在九级岗位聘期满3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均需合格及以上等次;任九级岗位,需在十级岗位上聘任满3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任十级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初级岗位:满足技术岗位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助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其中,任十一级岗位的,需要在十二级岗位聘期满3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任十二级岗位,需见习期满。
第六条 符合第五条基本资格条件。管理岗位聘岗须经市委组织部中层干部备案。专业技术聘岗实行量化考评,根据任职情况、专业能力、工作实绩、民主推荐、年度考核、获奖情况、廉洁自律等,形成量化考核分。原则上量化考核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因政治、经济或其他问题正在受审查尚未有结论或虽 有结论但不宜聘用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三)所负责工作落实不力,未按期按质完成或被上级通报批评;
(四)因其他问题不宜聘用的。
第三章 方法和程序
第八条 聘用工作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动议。镇党委根据核定岗位数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集体研究提出聘用岗位及方案,并发布公告。同一级别具有多个岗位,原则上至少确保一个岗位空缺。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事业单位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聘用岗位,并提供毕业证、专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获奖证书等材料,镇党群工作局进行审核。
(三)分类聘用
1.管理岗位。镇党群工作局对照聘用条件,提出考察建议名单,报镇党委研究。
2.专技岗位。①竞岗与民主推荐。召开镇村相关人员民主推荐会,事业单位人员就自身竞聘岗位的优劣势,今后工作方向发表竞岗演说,现场人员进行民主推荐。②综合评定。镇党委进行量化考评,形成量化考核分。
(四)确定考核对象。镇党委结合建议情况、民主推荐和量化考核结果,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镇党群工作局依据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
(六)讨论决定。镇党委参考申报对象综合得分情况,结合其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集体审议决定聘用名单。
(七)公示。对聘用人员,在镇党委讨论决定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八)聘用合同变更与待遇给付。公示期结束后,镇党群工作局办理聘用合同变更,并于次月起实现新岗位的工资待遇。
第四章 其 他
第九条 本试行方案由镇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生祠镇镇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岗量化考核表
考核对象: 年 月 日
评分 项目 | 指标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评 分 项 | 任职情况 (5分) | 任中层正职5分,正股级4分,中层副职3分,副股级2分,办事员1分。 | ||
工作年限 (15分) | 工作满30年以上15分;30年(含30年)至20年10分;20年(含20年)至10年5分,10年及以下3分。 | |||
专业职称 (10分) | 根据获得的专业资格条件给分。高级职称10分,中级职称8分,初级职称6分。 | |||
专业职称 取得时间 (15分) | 获得专业职称6年以上15分;6年(含6年)至3年10分;3年及以下5分。 | |||
工作实绩 (25分) | 根据所在科室“三定”职责、镇党委政府明确的年度工作目标及交办的其他任务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评分。科室负责人聘用,该项由党政领导负责评价;一般工作人员聘用,该项由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共同评价(分管领导15分,科室负责人10分)。 | |||
民主推荐 (10分) | 10分×赞成票数/有效投票数。 | |||
年度考核 (10分) | 一次年度考核优秀得1分;一次考核嘉奖得5分。加完为止。 | |||
获奖情况 (5分) | 个人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得5分,泰州市级荣誉得3分,靖江市级荣誉得2分,镇级荣誉得1分。集体荣誉按照具体分工,酌情加分。加完为止。 | |||
廉洁自律 (5分) | 因本人主观原因,有一起提醒谈话扣2分,有一起党纪、政纪处分扣3分。扣完为止。 | |||
综合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