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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靖江市孤山镇 发文日期 2021-06-15
文号 时效

关于印发《孤山镇、城北园区“保安全、迎华诞”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考核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5 10:54 浏览次数:

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孤山镇、城北园区“保安全、迎华诞”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考核细则》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靖江市孤山镇安全生产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园区

  委员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孤山镇、城北园区“保安全、迎华诞”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考核细则

项目名称

考核内容

计分标准

备注

组织推进

35分

1.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全力组织推进“百日攻坚行动”。(10分)

1.各单位负责人未亲自牵头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未亲自动员部署、推动落实的,每一项扣2分,未按时报区镇安委办备案的扣1分。

查看会议记录

2.各单位负责人每周必须有推动安全生产的实质性工作,并及时报区镇安委办,每周少于1次,扣2分。

每周上报上周动态

3.加强攻坚行动宣传报道,每月向区镇安委办报送信息,每月少于1篇扣1分。


2.扎实推进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25分)

4.全面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和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未认真落实宣传创建任务的,有1项扣1分;每月报送宣传创建信息少于1条的,扣1分;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不少于1次特色宣传活动,未开展的扣2分。(总分8分)


5.统筹推进本地区“三年大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未按序时进度完成细化方案和《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中节点任务的,有1项扣2分;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明显迟缓的,有1起扣2分;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的,有1起扣2分。(总分11分)


6.落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6月底前未全部完成上报任务的,少1家扣2分;抽查企业发现风险报告弄虚作假或上报信息错误的,有1起扣2分。(总分6分)


排查整治

15分

3.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挂牌督办一批可能引发事故的重点隐患。(10分)

7.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各单位按时报送专项整治周报表,未报或上报逾期的,有1起扣1分;各单位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中10个重点领域牵头部门排查重大安全隐患数为0的,扣3分。


4.对高危行业重点企业要开展蹲点督导,对放心不下、事故易发的企业、部位、环节要“严看死守,包保到人”。(5分)

8.未开展高危行业重点企业排查并形成清单的,扣2分。


9.未实行高危行业重点企业蹲点督导,并将蹲点督导名单报区镇安委办备案的,有1起扣2分。


10.抽查发现蹲点人员未按期到企业开展督导的,发现1次扣2分。


监管执法

10分

5.严格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百日攻坚行动”期间,辖区内重点行业领域检查不低于1次,一般企业检查数占辖区内企业数不低于30%。

11.未在百日攻坚专项执法行动期间检查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场所的,有1家扣1分;一般企业检查数占辖区内企业数低于30%的,每1%扣1分。


事故控制

40分

6.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和有较大影响的事故。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12.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百日攻坚行动考核一票否决;发生危化品、化工企业火灾、中毒、泄漏、爆炸事故或工业企业涉炉亡人事故、“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火灾亡人事故的,1起扣20分;发生瞒报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13.未实现5-7月事故起数同比下降30%以上目标要求,扣5分。


14.未实现5-7月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5%以上目标要求,扣5分。


加分项


排查发现新增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并报市政府实行挂牌督办的,有1个,加1分,总分5分,加满为止。


  

  

信息来源: 靖江市孤山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