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420442/2021-01758 | 主题分类 |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西来镇 | 发文日期 | 2021-11-01 |
文号 | 时效 |
关于调整西来镇职能机构职责的通知
中心村党委,各村(社区)党组织,机关各办、局、中心,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靖委办〔2020〕60号)和《关于调整镇(街道)职能机构设置的通知》(靖编办〔2021〕31号)文件精神,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动镇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镇党委、镇政府积极推进“三整合”改革后续工作。经市委编办审核,西来镇党委、镇政府调整设置9个职能科室。现将西来镇职能科室职责明确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综合指挥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负责镇党委、人大和政府机关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各界协商议事工作,负责“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具体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性报告的起草、机关事务、档案、史志、保密、信息、文件收发、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负责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建设,承担信息归集、研判预警、协调联动、应急管理指挥、督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围绕“多网合一”,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强化网格队伍的业务指导和能力建设。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群工作局(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委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党员发展、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老干部、招才引智等工作;负责宣传、统战、侨务、民族宗教、台湾事务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纪检、人武等组织的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法和社会管理局。承担基层法治社会建设职责,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事项;负责法制宣传、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协调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协助做好司法调解、法律服务、帮教、社区矫正等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经济发展局。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平台建设、企业服务工作;负责引导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促进产学研合作和技术成果转化;负责开展科学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量、标准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标准,开展各行业信息采集、规划统计和调查分析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负责对监管单位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工作;负责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协调服务企业融资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发展战略,制订辖区内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负责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农村改革、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三资三化”监管、农村电商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依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土地流转工作、提供农技农机服务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辖区内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沿河城镇生活污水的收集与处理;负责做好防汛防旱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建设和生态环境局。负责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区域内农村道路、桥梁的规划、建设和养护工作;负责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和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监管工作,做好民防(人防)工作;负责征地、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负责组织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管、生态环境长效管护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政局。负责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编制和执行财政预决算;负责本级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各类资金监管和债务风险防控工作;负责组织管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按财政体制的有关规定做好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解缴和结算工作;负责协税护税工作、规费征(代)收工作;负责对村集体经济活动、村级财务和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实施审计监督;负责村级集体财务核算和委托代理会计的管理、培训、考核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开展批准实施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组织实施与之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联合执法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负责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牵头建立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及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完善执法预警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体系;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危化品安全监管、消防安全监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为民服务中心(社会事业局、综合文化站、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依法开展批准实施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负责完善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和农村产权交易;负责审批监管信息推送及相关业务平台的信息维护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治理等工作;负责村(社区)基层组织民主管理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自治;负责教育、卫生健康、计生服务、医疗保障、文化、体育、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红十字等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慈善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等工作;负责双拥工作、退伍军人优抚安置工作、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烈军属优抚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靖江市西来镇委员会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