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8205327X/2021-0144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单位 靖江市城南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1-09-27
文号 时效

关于印发《城南办事处、城南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机构组成及工作职责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7 09:04 浏览次数: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各相关单位:

现将《城南办事处、城南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机构组成及工作职责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靖江市人民政府城南办事处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城南办事处、城南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机构组成及工作职责要求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

主 任:杨晓波 城南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主任:郭惠斌 城南园区二级主任科员

副 主 任:王海波 城南园区副主任

倪 萍 城南办事处副科级干部

周云华 城南办事处副主任

袁 健 城南办事处副主任

王 勇 城南办事处人武部长

朱为民 城南办事处组织委员

马明利 城南办事处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陈 滨 城南办事处、城南园区联合办公室主任

沈恒春 城南办事处安监科科长

秦 江 城南办事处安监科副科长

陈庭芝 城南办事处经发科负责人

何 挺 城南办事处动迁建设科科长

陈小刚 城南派出所所长

秦 勇 城中派出所所长

刘卫国 城南办事处社区管理科负责人

陈学林 城南办事处民政办负责人

钱 军 城南办事处财政科负责人

范文俊 城南办事处农经科副科长

张 俊 城南办事处文化站站长

高 勇 城南办事处规划城管中队负责人

刘金双 城南办事处物业管理科负责人

戴 亮 城南园区投资促进部一级职员

马进乔 城南办事处综治办负责人

王坤林 城南中心校校长

杨 力 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分局局长

印文峰 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区分局局长

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负责承办消委会日常工作,沈恒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秦江同志任副主任并专职负责消防工作。

二、消委会主要职责

办事处消委会是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负责研究、指导办事处消防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委会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

(二)指导各部门、科室、村(社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各村(社区)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三)研究、审定并督促落实消防发展规划。

(四)督促落实消防经费,加强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车辆装备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总结和推广消防工作先进经验。

(六)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七)督促指导火灾隐患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研究、协调解决可能影响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的火灾隐患问题。

(八)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九)制定消防工作考核量化标准,定期组织消防工作考核,建立健全奖惩机制。

(十)受办事处委托组织派出所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一般以上和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进行延伸调查。

(十一)完成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消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向消委会报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部署和要求,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

(二)协调各有关部门、科室、村(社区)贯彻落实本级政府和消委会有关消防工作决议,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三)定期汇总辖区消防工作情况,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通报消防工作信息,提出改进和加强消防工作的措施。

(四)围绕消防工作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并推动实施。

(五)联系消委会各成员单位,定期组织联络员会议,协调开展消防工作。

(六)承办消委会召开的会议以及重要活动。

(七)完成消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消委会工作制度

(一)消委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消委会主任同意,可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

(二)消委会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三)消委会文件由消委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签发;消委会办公室文件由消委会办公室主任签发。

(四)消委会每年向办事处报告一次辖区消防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每半年向消委会报告本辖区、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本单位消防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及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每年12月底前向消委会报送全年消防工作总体情况,并提出消防工作计划、意见或建议。

(五)消委会定期对成员单位和村、社区消防工作职责履行情况、消防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检查督查。消委会办公室可会同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对相关行业或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查。

(六)消委会办公室及时收集掌握重点行业、系统消防工作情况,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向重点行业部门发送工作建议函和执法联动告知单。

五、消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消委会成员单位依法履行相关消防工作职责,督促指导各类单位积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有效化解火灾风险。协助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火灾调查处理和事故统计工作。加强与消委会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消防工作情况。

1.经济发展科、安监科

工作职责:牵头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工作,对各成员科室(部门)进行督促指导。主要负责辖区内工业企业、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商场等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此类场所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等;配合做好其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协调火灾事故和救援活动周边环境应急监测与预警工作,为事件应急决策提供环境应急监测结果。负责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现场的环境应急监测,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现场人员防护及其他保障措施。督促企业做好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辨识、上报备案工作,指导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依法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处置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中,统筹考虑消防安全。推动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消除火灾隐患。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企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统筹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健全洒水车、大型建筑施工机械及照明、供电、急救、水上救援等设施设备资源库和应急响应机制。

2.组织科

工作职责:建立年度消委会成员单位、村(社区)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考核评价制度。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情况列入村居负责人及科室负责人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将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结果与“两委”班子及村居、科室负责人履职评定、职务晋升以及奖惩挂钩。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对因发生火灾事故被追究领导责任的村居、科室负责人,在相关规定时限内,取消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资格,不得提拔重用、晋升职级。将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纳入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3.综治办

工作职责:将消防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重要内容,开展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考核。牵头协调辖区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沿街门店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此类场所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等;配合做好其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4.物业管理科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居民住宅小区、老旧小区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社区做好此类场所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等;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按约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推动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设施;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高层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配合做好其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5.农经科、社区管理科、民政办、卫计办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托育机构、医院、医疗机构等本行业管理范围内的单位火灾防控专项治理;组织本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农村、社区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等;协调做好灭火、抢险救援中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配合做好其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6.文化站

工作职责:负责文化娱乐场所、网吧、体育场馆等本行业管理范围内的单位消防安全;指导、监督牵头的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深入开展火灾防控专项治理活动;组织本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其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7.建设科

工作职责:负责本行业管理范围内的单位场所火灾防控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做好燃气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开展燃气火灾事故救援处置和原因调查工作;配合做好其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8.规划城管中队

工作职责:负责依法查处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上处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合法燃气设施安全范围内的私搭乱建;清除燃气设施安全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建设;依法处理门窗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影响疏散逃生、灭火救援的违法行为;配合协调做好居民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扩宽消防车通道、沿街商铺增设室外逃生楼梯等事宜;牵头督促指导农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合做好其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9.城南派出所、城中派出所

工作职责: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做好高层住宅建筑、公共娱乐场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三合一”、门面房、群租房、老旧小区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工作;配合做好其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0.城南中心校

工作职责:负责学校、幼儿园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本行业管理范围内的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本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活动统筹安排,配合做好其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1.市场监管局城南分局、新区分局

工作职责:负责对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销售消防产品行为和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协助做好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其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2.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八圩交警中队

工作职责:负责督促管辖范围内客运车站、公交车站等本行业管理范围内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本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将消防安全培训情况纳入本行业教育培训内容;配合做好其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3.宣传科(民宗办)

工作职责: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指导重大民族文化、大型宗教活动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14.财政科

工作职责:负责按规定对消防资金进行预算管理,将消防安全培训等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事项范围。

信息来源: 靖江市城南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