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38468/2020-0176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靖城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20-05-12 |
文号 | 时效 |
关于印发《靖城街道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成果,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现将街道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靖城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
靖城街道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成果,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根据《全市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靖政法〔2020〕7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靖城街道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辖区内校园周边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统筹协调、明确职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推动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全力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失分、得高分。
二、组织领导
成立靖城街道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刘晓斌同志任组长,薛军、杨震、刘金平等3名同志任副组长,王政、张建华、樊华、朱新宇、周龙秀、姚玉珍、朱杰、钱海军、闻骥堂等10名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总体目标及工作步骤
(一)总体目标
1.校门口(接送点)周边有文明交通引导,秩序井然,无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交通管理到位、秩序畅通,无拥堵现象。
2.校园周边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
3.校园周边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
4.校园周边无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
5.校园周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暴力的玩具、文具、饰品、出版物销售。
6.校园周边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
(二)工作步骤
2020年3月-10月为专项整治集中行动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组织发动阶段(3月)。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等方式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宣传活动,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认真摸排梳理校园及周边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影响校园安全的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重点整治阶段(4月—7月)。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建立长效管理和整治机制。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专门督查,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整治力度,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巩固提高阶段(8月—10月)。重点整治阶段结束后,街道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对整治效果不明显的或未开展工作的,查找原因,限期整治。各责任单位要结合集中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推进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四、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定期检查指导学校及周边安全保卫工作,重点整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活动,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黑恶势力。加大对学校治安、消防安全及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强化校园周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治安巡逻,严密防范打架、斗殴、敲诈钱财等治安事件的发生。
责任单位:城东派出所、城西派出所
(二)加强对未成年学生进入网吧的管理,重点整治网吧、歌厅、电子游戏室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依法取缔校园周边200米以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
责任单位:文化站
(三)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基础设施,严禁校门口车辆乱停乱放,规范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各学校门口都要设立车辆缓冲减速带和安全警示标识,在交通要道路口,要安排专人负责,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责任单位:靖城交警中队
(四)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生活用品、流动摊贩的管理,定期开展校园周边巡查,确保校园周边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在学生上学、放学的高峰时段,配合靖城交警中队维持交通秩序。
责任单位:教文体科、相关村(社区)
(五)加强校园周边服务业市场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巡查,确保校园周边无“三无食品”。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靖城分局
(六)加强校园及周边建筑、燃气设施的安全监管,督促学校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新设备,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安监科、规划建设科、教文体科
(七)加大对学校周边文化用品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依法收缴各类违法违规出版物,确保校园周边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暴力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同派出所一起依法取缔校园周边200米以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及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
责任单位:文化站
(八)对校园周边小诊所进行整治,确保校园周边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
责任单位:卫计科
(九)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校园门口(接送点)的管理,确保家长接送有文明交通引导,校门口秩序井然。
责任单位:城东派出所、城西派出所、靖城交警中队
(十)发挥属地优势,全力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经营秩序、文化秩序等重点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相关村(社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做到措施到位、整改到位、不留死角,确保上级明查暗访“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时不失分,得高分。
(二)精心部署,广泛宣传。要集中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宣传工作,大力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和交通安全意识。要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大力营造“文明创建手牵手,关爱成长心连心”的深厚氛围。
(三)加强配合,严格考核。对查出来的问题,要即查即改,并督促检查落实到位。对整治不力,群众反映强烈或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对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并扣除综治年终绩效考核分值。对因工作失职,导致“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失分,对创建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街道将对责任单位年底综治工作考核“一票否决”。
街道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联络员:张雅,联系电话:8029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