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38505/2019-01845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生祠镇 | 发文日期 | 2019-04-24 |
文号 | 时效 |
关于开展2019年靖江市生祠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及犬只集中防疫行动的通知
各村(居)委、相关科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江苏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依据靖动防指【2019】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决定自3月10日至4月30日,组织开展我镇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行动,5月份组织开展犬只集中防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防疫工作责任制要求,突出强制免疫和加强免疫(二免),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全面落实免疫、监测、消毒、检疫、监督和应急管理等综合性防控措施,科学、规范地开展春防、犬防行动,为实现全年“两个确保”的防控目标打好基础。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做好新城疫、猪链球菌病、狂犬病、羊痘等疫病的免疫工作,城市犬狂犬病免疫密度100%、农村犬免疫密度不低于90%;牛、羊布鲁氏菌病不免疫,实行监测阳性清群策略;猪、牛、羊耳标配戴率100%。
行动内容
(一)抓好集中免疫。各村(居)委、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扎实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按照2019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的通知要求,有序组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行动,确保应免尽免。对自行免疫的畜禽规模场,要安排专人本次春防方案和免疫要求送达场方负责人并签收,督促场方按程序实施免疫;对无自免能力的畜禽养殖场、散养户饲养的牲畜和居民养殖的犬,要组织动物防疫人员开展集中免疫。
(二)认真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在开展春防、犬防免疫工作的同时,相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做好消毒灭源工作,严格消毒程序,规范消毒操作,确保消毒效果。市场负责人指导活禽市场严格执行定期消毒和轮流休市制度,每日开展清洗、消毒,每周和休市期间的彻底清场消毒。镇政府组织村、组、居委干部协助兽医站做好防疫工作宣传、消毒药的发放、消毒等工作。全面强化检疫监督,完善检疫申报制度,强化产地检疫,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屠宰、经营、运输、储藏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发布预警预报,及时指导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疫情隐患。组织实施小反刍兽疫消灭计划。
(三)切实提升应急管理能力。镇政府根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积极发挥应急指挥机构职能,补充更新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队伍管理,开展应急预备队人员培训,做好应急准备。进一步完善疫情巡查报告制度,严格疫情举报核查。一旦发现发生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妥善汇报、处置,严防疫情扩散。
三、工作安排
我镇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行动从3月10日开始,4月30日结束;犬只防疫行动5月份集中防疫,月底结束。春防、犬防行动中,兽医站在落实好各项综合防控措施的同时,兼顾不同病种不同畜种合理安排免疫时间,突出抓好免疫工作。免疫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春防工作
1、第一阶段:部署准备阶段,3月10日~3月15日。及时制定春防工作方案。同时做好免疫物资储备与发放、经费安排、人员组织、技术培训、规模畜禽养殖场(户)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宣传发动工作。
2、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3月15日~4月15日。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开展免疫工作。对自身具备免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督促指导其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实施程序免疫;对不具备自免能力的养殖场和散养户,集中组织实施拉网式免疫;对新近补栏、前期未免、漏免的畜禽要立即组织补免。
3、第三阶段:自查补免阶段,4月16日~4月20日。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和免疫抗体监测,对免疫不到位或免疫抗体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补免或加强免疫。
(二)犬防工作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5月1日—5月5日。镇政府做好免疫物资准备、经费安排、人员组织和广播媒体宣传发动等工作。
2、第二阶段:实施阶段,5月6日~5月25日。兽医站做好犬只调查和免疫注射,并将有关情况登记造册。
3、第三阶段:总结阶段,5月26日~5月31日。兽医站对前阶段调查和免疫有关数据进行汇总,并对行动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送市、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建立防疫工作责任制,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兽医站组织全体兽医,逐村逐户进行防疫或防疫监管工作。村、组、居委干部配合,村级动物防疫员负责防疫操作,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不留死角”。严格按免疫程序指导和实施免疫,规范免疫操作,突出疫苗保管、二次免疫等工作,确保免疫质量。
(二)加强免疫监测。根据春防工作进展情况,兽医站需积极开展免疫效果现场采样抽检,及时分析和评估免疫实际效果,构造有效防护屏障。对于不具备自免能力的养殖场和散养户,根据其免疫进度,安排抽样监测,监测抗体水平不达标的,立即组织加强免疫;对于自行防疫的规模场,查看其免疫记录,在合适的时间进行监测,监测抗体水平不达标的,督促其立即进行加强免疫。
(三)加强物资管理。镇政府统筹安排动物防疫、工作资金,做好春防防疫物资准备,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兽医站加强疫苗、标识等防疫物资管理,明确专人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专帐,按时上报库存量,按需发放、以空换实,空瓶以站回收、集中处理,确保管理规范、杜绝浪费,确保每瓶疫苗、每枚标识从申请、发放到使用有帐可查、去向清楚。春防期间,兽医站组织开展物资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活动。
(四)强化技术培训。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围绕法律法规、免疫技术、疫病知识、防控形势等方面,切实加强对基层防疫员和自行免疫养殖企业防疫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免疫工作。建立每一个养殖场、大户及农户畜禽免疫档案,并建立和完善电子档案。养殖场、大户及农户必须有免疫记录,做到填写规范。
(五)强化督查指导。紧紧围绕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开展防控督查活动。兽医站组织开展防疫密度、质量检查活动,重点查免疫工作与记录,确保免疫密度;查监测工作与记录,确保免疫实效;查检疫消毒,防止病原扩散;查工作方案制定,促进措施到位;查防检物资,保证管理规范。
(六)强化宣传报道。各村(居)委、兽医站借助春防、犬防行动的良好时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加强《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疫病防控知识的宣传贯彻,重点做好常年强制免疫病种、合理免疫程序、科学养殖管理、重点环节监管、产地检疫报检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养殖户科学防疫和养殖,增强其强制免疫主体的责任感和履行强制防疫义务的自觉性,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生祠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