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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靖江市马桥镇 发文日期 2019-12-03
文号 时效

马桥镇网格化工作考评办法

发布时间:2019-12-03 18:02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网格员队伍管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进我镇网格化建设,根据靖江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目标

建立以工作实绩为前提,以岗定责、以绩定酬,责权利相统一的基层网格员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基层网格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建设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全科网格员队伍。

二、考评对象

在岗任职的村(社区)网格长、网格员。

三、组织实施

考评工作由镇网格化社会治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四、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主要分基础信息录入率、有效事项信息报送率、网格规定动作完成率、平台登录率、网格评价满意率五方面,总分为100分。

(一)基础信息录入率(15分)

根据“全要素”网格要求,在网格内开展全面走访,及时采集网格内人口、家庭、房屋、单位、企业等基础信息,通过“全要素网格通”APP采集或直接录入网格社会治理信息系统,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网格员每月采集、更新上报基础信息(如网格内基础信息无新增、变更的可不做要求),每发现1处基础信息录入不全或误录,扣1分,扣完为止。

(二)有效事项信息报送率(20分)

及时、准确收集采集录入网格内基层党建、安全隐患排查、社会治安巡防、矛盾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民生服务保障、城乡治理协管、社情民意及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关的各类动态事项信息。动态事项信息由网格员每日开展网格巡查走访收集,“全要素网格通”APP采集或直接录入网格社会治理信息系统,确保“社情民意不滞后、问题隐患全掌控”。

网格员每月在省平台上报有效事项信息不低于10条,每个工作日在泰州平台上报有效事项信息不低于1条。对动态事项信息未做到应报尽报或未及时上报的,一般性信息漏报1条扣1分,重大信息(指发生群体性事件、重大案件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未在1小时内上报镇网格社会治理中心的,每条扣10分。采集上报的动态事项信息描述不清、名称不规范、缺少相关的信息要素的,且未在两个工作日修改的,每条扣1分。

有效信息认定:1.事件信息录入时写明某村某地存在 什么问题,造成什么影响,并上传当时照片,事件信息处理完后再表述清楚某村某地的什么问题通过何种途径已处理到位,问题解决或者隐患消除,并上传处理后的照片,前后两张照片的参照物必须一致,要有对比、呼应;2.简易信息从录入—受理—办结,办理时间需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网格员上报的动态事项信息发挥有效作用,经相关部门确认属实的,给予相应加分。

(三)网格规定动作完成率(40分)。

巡查走访(20分):1、巡查走访轨迹。网格员每日应到所属网格进行基本巡查走访,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走访,工作日都要有网格巡查轨迹,轨迹每少一条扣0.5分。2、服务记录(同步上传地理信息、现场照片等)。每季度对网格内出租房巡查服务记录不少于1次;每月对重点人员(社区服刑、刑满释放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重点上访人员、涉邪人员等潜在危险性较大的人员)、群租房(3人以上实有租住的出租房)的走访记录或服务信息每人(房)不少于1次;每周对空巢孤寡失助老人的走访服务记录每人不少于1次。每少1次扣1分。

事项处置(20分):根据网格事项处置流程,对属网格员负责处置的事项,或平台系统交办给网格员办理的事项,应在规定时限内处置完成。未处置的,每起扣1分,受理后未在规定时间提出办理意见或反馈办结结果的,每起扣1分。

(四)登录率(10分)

省系统、泰州系统网格员手机和省系统电脑终端登录率达100%,登录率每降低1%扣0.1分,低于50%不得分。

(五)网格评价满意率(15分)

镇综治办根据网格员配合完成交办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评价,优秀的得10分,称职的得8分,基本称职的得6分,不称职的不得分。

五、考评办法

按“季考绩、年考核”对网格工作人员进行奖励,激发参与工作的热情。

季度绩效考评

(一)考评时间。每季度评定一次,一般于每季度初对上季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评标准。季度考核采取百分制形式,分值排名前30%的为“一档”,分值排名后20%的为“三档”,其余为“二档”,“一档”、“二档”、“三档”月度奖金分别为300元、250元、200元。

各村综治专干因负责村网格化中心协调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每季度再增加200元。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网格长的,按所担任网格平均考核计算奖金。

(三)有下例情形之一予以降档或取消评档资格:

1.本季度在网格工作中受到群众申告投诉3次以上,调查核实属实者,消评档资格;

2.本季度受到全市书面通报1次,予以降档,书面通报2次,取消评档资格;镇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书面通报批评2次,予以降档,通报批评2次以上,取消评档资格;

3.本季度网格内发生的重大信息(指发生群体性事件、重大案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因漏报或报送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评档资格;

4.发生被靖江市级以上部门抽查扣分事项的,对直接当事网格员加倍扣分。

年度工作考核

对网格员全年每季度的平均得分,即为年度考核得分。对参与村(社区)网格化治理工作的民警、辅警,综合所辖片区的网格员考核成绩予以适当补助。

六、评先评优

(一)每月度评选10条最有价值信息,给予5~100元/条奖励。

(二)每年度评选年度十佳网格员给予500元/人奖励。

七、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镇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平、公正、客观、公开的原则,主要通过省、市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记录,并结合走访村(居)两委、村(居)民的方式进行。凡工作懈怠,影响我镇网格化工作考核,由镇纪监委予以效能监察,诫勉谈话,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办法由镇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