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96132227/2019-0164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单位 | 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19-10-22 |
| 文号 | 澄靖办〔2019〕83号 | 时效 |
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关于印发办事处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各方职能职责的通知
各村、渔业三七分公司,有关科室:
现将《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各方职能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
2019年7月15日
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各方职能职责
1.办事处:
(1)在办事处党工委的领导下,负责办事处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体系;
(2)全面管理代理服务中心,为代理服务中心运转提供人员经费保障,对代理服务中心和委派会计进行监督考核;
(3)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履行合同义务;
(4)协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方关系,化解“三资”改革中遇到的各类矛盾。
2.财政科:
(1)财政科长兼任中心主任,主持代理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2)负责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队伍管理、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
(3)负责制定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操作流程;
(4)协助、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编制预决算方案及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等;
(5)配合办事处对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3.农经科:
(1)监管村级集体资产、资源;
(2)负责公开平台及手机APP的信息公开发布;
(3)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财务公开事项有异议的协调处理;
(4)对农村集体“三资”平台预警事项的调查核实及处理;
(5)牵头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6)负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的审计监督;
(7)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编制预、决算方案及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等。
4.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
(1)村党组织负责领导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由村党组织书记负总责;
(2)村委会负责落实村党组织决策和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提出年度预算和预算调整方案,严格执行预算;组织各项经济活动,收集提交原始会计凭证和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做好资产、资源方面的交易、管理;抓好村务公开工作;
(3)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村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纪检委员)承担监督责任。
5.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1)负责村集体财务票据的复核、记账等会计核算业务工作;
(2)负责村集体“三资”管理操作平台财务核算模块数录入工作;
(3)负责编制收支决算、各类财务管理报表,并及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经和财政部门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及公开资料等;
(4)负责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账册、凭证、报表的整理归档工作;
(5)对代理会计进行会计业务培训、指导和岗位职责考核;
(6)负责对农经专干的会计业务指导;
(7)监督代理村的经济事务活动;
(8)接受财政部门对会计业务的指导和监督;
(9)接受农经部门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
( 10 )完成办事处交办的涉及“三资”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11)对各村财务信息保密,非经村集体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提供财务会计资料及有关信息。
6.会计师事务所:
(1)履行合同义务,为办事处各村提供代理记账和财务管理服务,对村财务报账流程进行规范性指导;
(2)对财务报支手续的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3)接受办事处对村级“三资”管理的业务咨询,向办事处提出规范化意见建议;
(4)受代理服务中心委托,对委派会计进行培训指导和绩效考核;
(5)加强派出人员管理,督促注册会计师到办事处开展人员培训、业务指导、财务核查、资产资源管理等工作;
(6)向办事处纪委报告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7.注册会计师:
(1)配合办事处、财政、农经部门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规范支出审核、审批和资金支付流程;
(2)组织代理会计进行业务和政策培训,牵头组织绩效考核;
(3)加强对主管会计的监督,每周对村级财务核算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指导;
(4)每季度组织财务互审,对各村财务核算管理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完善相关管理措施;
(5)对各村财务信息进行保密,非经村集体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提供财务会计资料及有关信息。
8.财务主管:
(1)对代理会计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对农经专干进行会计业务指导;
(2)按照财务制度和“三资”管理制度要求,对村级财务收支进行审核,对村级资金进行监管,村级所有支出需经财务主管审核并签字盖章后方可办理;
(3)建立村级经济合同管理台账,及时提醒各村做好到期租金的收缴;
(4)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编制预算方案及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等;
(5)审核村级财务收支决算;按时出具财务报表,配合各村做好有关财务数据的统计上报和财务公开工作;
(6)定期巡村,做好指导监督工作。每月根据各村财务收支审核发现的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对整改问题进行实时跟进;
(7)接受财政部门对会计业务的指导和监督;接受农经部门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
9.村农经专干:
(1)保管和使用村务卡,不直接经办村务卡支付的采购业务,但对经办人进行监督,对村务卡相关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配合代理会计完成村组财务收支报批流程,对经手的支出负责;
(3)协助做好农村三资阳光交易,保障“阳光三农”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正常运行,做好村级各项经济统计工作;
(4)依法管理村级会计档案;
(5)配合办事处、村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10.委派会计:
(1)按照农村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要求,承担代理村的集体财务收支审核、报账、核算工作。全程参与村级重要经济活动,认真履行其监督制约职责;
(2)对支出原始凭证和附件进行审核。审核包括:支出是否符合财务管理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票据是否合法有效,经办人、证明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审核人、审批人的签名手续是否完备,所附资料是否完整等;对明显违反财经纪律、各项管理制度的违规报支行为应提出整改建议,对拒不整改的拒绝受理报支;
(3)代理村农村集体“三资”清核的台账登记、“阳光三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运行、维护等工作;
(4)填报农村财务和“三资”管理相关报表,协助做好各项经济统计工作;
(5)编制财务公开资料,按规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6)保管好村集体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各类经济合同等会计档案资料;
(7)做好市、办事处主管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