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38505/2019-01839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单位 靖江市生祠镇 发文日期 2019-04-24
文号 时效

镇政府关于印发《生祠镇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4 14:29 浏览次数:

各村(居)民委员会,有关科室、部门、单位:

《生祠镇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生祠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8日

生祠镇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持续推进全镇固体废物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打击各类固体废物违法违规处置行为,按照《靖江市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靖污防指办【2019】1号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泰州、靖江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巩固和扩大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2018”、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成效,全面摸清我镇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和处置现状,彻查固体废物非法填埋、倾倒、堆放等违规违法行为,建立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二、排查重点及范围

(一)交通和水利工程建设产生的各类取土场(坑)和因生产建设活动、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其他复垦地块。主要排查2015年以来各类取土场(坑)和其他复垦地块等点位,对已回填和复垦的,排查回填时间、填埋物种类、性质、来源、数量等;对尚未回填和复垦的,排查是否存在非法填埋、倾倒、堆放固体废物行为。凡涉及投诉举报的,应溯及以往。

(二)沟塘渠泊。对已纳污和填埋的,排查纳污和填埋时间、种类、性质、来源、数量等;对尚未回填和复垦的,排查是否存在非法填埋、倾倒、堆放固体废物行为。

(三)沿江沿河地带。主要排查江河岸线堤岸内100米至水际线范围内是否存在非法填埋、倾倒、堆放固体废物行为。

(四)关停、废弃企事业单位。主要排查其厂区、仓库、物料堆放点及其他建筑物内是否存在非法填埋、倾倒、堆放固体废物行为。

(五)产生、贮存、收集、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事业单位。主要排查2017-2018年企事业单位(包含目前已关停的企事业单位)产生、贮存、收集、利用、处置行为。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排查其产生情况、内部贮存点位、贮存情况、自行利用处置情况、委托利用处置情况等;对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收集、利用、处置单位,排查接收情况、内部贮存点位、贮存情况、利用处置情况、次生固体废物去向等。凡涉及投诉举报的,应溯及以往。

三、整治要求

(一)对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及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所有涉及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问题的交办件、2016年以来投诉到国家、省、泰州市、靖江市固体废物环境问题的信访件、已关停的产废和处置企业、生活垃圾填埋设施、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场所、沿江沿河固体废物堆存点位等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

(二)结合卫星图片、历史资料、群众走访、信访追踪等渠道,加大排查力度,确保全面掌握存在问题的点位情况。

(三)对前期已经排查出的点位,逐一进行复核。对已完成整治的,加强长效管理,防止死灰复燃;对未整治完成的,加快整改进度,迅速整治到位。

四、工作分工

(一)各党政领导对所联系村(社区)(含辖区企业)开展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负总责。

(二)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所在村(含辖区内企业)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环保办负责工业企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的业务指导,配合市环保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建设规划所负责集镇污水处理污泥贮存、处置的业务指导;

(五)国土五分局负责相关复垦地块的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

(六)集管中心负责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置的业务指导,配合市城管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七)交管所负责交通工程建设中产生取土场(坑)的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

(八)水利站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中产生的取土场(坑)及沿江沿河、沟塘渠泊的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

(九)卫生院负责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的业务指导和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十)企管站负责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认定的业务指导;

(十一)派出所负责相关案件侦查工作,加大对非法填埋、倾倒和堆放固体废物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工作安排

排查整治工作从2019年1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阶段。各村(社区)、科室、单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列出排查点位清单、问题点位清单,并对存在问题点位逐一制定整治方案。由所在村(社区)领导认领包案。3月11日前,将排查点位清单、问题点位清单、整治方案和各类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利用情况统计汇总表,经镇联系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镇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整治阶段。10月底前,各村(社区)、科室、单位要根据整治方案迅速开展整治,落实过硬措施,细化序时要求,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推进,按时整改到位。11月份,镇政府将配合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治工作开展全面“回头看”,确保问题点位全部整治到位。

(三)总结阶段。12月19日前,各村(社区)、科室、单位要认真梳理排查整治点位、违法行为查处、长效机制建立和责任追究等情况,形成工作总结,经镇联系村(社区)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陆红娟 镇长

副组长:严建军 刘国银 周 华 吴卓明 王 忠

成 员:蒋红彬 派出所所长

乔和清 规划建设所所长、集管中心主任

蒋亚清 环保四中队长

王 耀 交管所所长

丁 俊 国土五分局局长

史晓俊 卫生院院长

陆红章 八位一体办公室主任

丁 剑 水利站站长

卢金秋 工业助理

浦 杰 环保助理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各村(居)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办内。办公室主任由浦杰同志兼任。镇政府设立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举报电话:0523-80236980。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抓紧制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一名专项行动联络人,2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和联络人员名单报镇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飞,联系电话:13625185200。

(二)加强科室部门联动。各有关科室、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建立信息共享、督察督办、联合执法、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监管合力。

(三)严肃追责问责。镇纪委将对本次专项行动中问题排查不严不彻底,整改措施不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对属地责任不落实、瞒报虚报、弄虚作假、排查不彻底、整改进度慢的责任单位、责任科室和相关人员,严肃追责,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附件:1. 生祠镇取土场(坑)和其他复垦地块存量点位(含问题点位)排查整治项目推进表

2.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排查表

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排查表

附件1

生祠镇取土场(坑)和其他复垦地块存量点位(含问题点位)排查整治项目推进表

村 填表时间:2019年 月 日

序号

所在位置

地块类型

是否

回填

复垦

(请

填写

“是”或“否”)

正常

点位

问题点位

问题点位

整治进度

备注

位置描述

地理坐标

已回填和复垦

尚未回填和复垦

是否

完成

整治

整治

完成

时间

经度

纬度

取土场(坑)

其他复垦地块

其他类型地块

点位编号

是否

回填

(请填写“是”或“否”,如回填,请填写回填时间)

回填时间

倾倒时间

来源

数量

种类

来源

数量

种类

公路

工程

水利工程

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

垃圾

多种类型废物混合

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

生活垃圾

多种类型废物混合

填表人: 分管负责人: 填报单位:(盖章)

填写说明:

1、截止2019年2月底,尚未完成整改的固体废物环境隐患排查整治点位,在此次专项行动问题点位中一并上报。2、位置描述用文字描述填埋物的位置,可填写到具体村名或其他明显地理标识,如位于**镇**村**户南200米处或**镇**村原**企业内。3、其他类型地块为存在问题的沟塘渠泊、沿江沿河沿湖地带及关停、废弃企事业单位等非复垦地块。4、正常点位指经核实无问题的取土场(坑)及其他复垦地块点位,正常点位编号统一形式为:市-市(区)-镇(乡、街道、园区)-编号;如TZ-JJ-XQ-01(泰州市靖江市新桥镇01号点位),为便于统计,正常点位排序靠前。5、备注一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立案处罚,追责问责等信息。

附件2

生祠镇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排查表

村 填表时间:2019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危险废物

贮存场所

经纬度

产废

种类

2017年度

2018年度

备注

产生量

(吨)

处置

去向

处置量

(吨)

贮存量

(吨)

产生量

(吨)

处置

去向

处置量

(吨)

贮存量

(吨)

填表人: 分管负责人: 填报单位:(盖章)

填写说明:

1、同一企业不同产废种类分行填写(名称+八位码),请自行添加。

2、备注一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督促整改、立案处罚、追责问责等信息。

附件3

生祠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排查表

村 填表时间:2019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贮存场所

经纬度

产废

种类

2017年度

2018年度

备注

产生量

(吨)

处置

去向

处置量

(吨)

贮存量

(吨)

产生量

(吨)

处置

去向

处置量

(吨)

贮存量

(吨)

填表人: 分管负责人: 填报单位:(盖章)

填写说明:

1、同一企业不同产废种类分行填写,请自行添加。

2、备注一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督促整改、立案处罚、追责问责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