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438468/2019-0165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靖城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19-10-29 |
| 文号 | 时效 |
关于成立靖城街道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组织,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国家、省、泰州市、靖江市职业病防治规划,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扎实有效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靖城街道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卢 忠
副组长:瞿玉清、闻 毅、刘晓斌
成 员:姚玉珍、黄 能、朱新宇、张建华、徐正洲、马永晖、蔡 鹏、袁志军、唐晓峰、陈 波、薛 军、杨 震、闻骥棠、黄永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姚玉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子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如有调整,由相关岗位人员自然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一、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协调街道职业病防治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方针政策、履行工作职责;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以及重大职业危害事件;配合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定期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工作,掌握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提出建议;负责起草职业病防治工作方案,做好数据统计和报表工作;组织对全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规划、总结;召开部门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增强齐抓共管联动合力。
(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1.卫计科:配合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职责及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配合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负责职业病统计报告的管理工作。
2.派出所: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对涉及职业病群体事件进行稳控;对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打击。
3.靖城司法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给予法律帮助和法律援助,对行政处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4.信访科:做好关于职业病相关的来信来访工作,确保不发生群访事件。
5.财政所: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的财政补助政策,保障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
6.民政办:负责将用人单位不存在或无法确定劳动关系,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救助。
7.人社所:负责对用人单位实施职业病工伤保险的管理;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定劳动合同;负责对劳动者因职业病危害因素造成有健康损害争议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依法协助开展工伤认定、职业病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鉴定,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8.安监科:与卫计科联合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检查,负责慢性工业中毒事故急性工业中毒导致伤亡事件的调查处理。
9.环保科:负责对因环保设施未建成或不符合环保相关规定,或擅自拆除、闲置环保设施而可能导致职业危害事故的企业环境管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10.市场监督管理局靖城分局:负责依法加强生产和销售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安全个人防护用品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督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等职责范围内用人单位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11.总工会:依法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
1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做好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及医疗放射性职业危害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配合做好职业卫生监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专项调查;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配合做好职业病防治检查工作,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
二、工作制度和机制
(一)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情况,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交各成员单位落实。如遇到重大事件、紧急情况或者需要联合部署重要工作,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二)信息填报制度。各成员单位每月进行信息通报,加强信息沟通和配合,及时通报日常监管信息、工作动态和重大案件线索及查处情况,实现职业病危害重大事件和日常监管信息资源共享。
(三)职业病危害监测预警制度。由卫计科配合市卫健委确定职业病危害监测重点,开展对尘肺、矽肺、石棉肺、铅中毒、苯中毒、隔中毒、锰中毒、汞中毒、职业病肿瘤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等监测和预警,完善职业病病例报告制度。
(四)职业病危害重大事件联合督查制度。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做好领导批示、媒体报道、社会关注的职业病事件调查处理工作,对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由牵头单位负责、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有关调查处理、督办工作。重大、典型事件,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督办。
(五)考核奖惩制度。街道将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考核,考核标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根据考核成绩,结合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每年进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和表彰。对于在工作中因推诿、玩忽职守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打击。
三、工作要求
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村(社区)要相应成立本区域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小组,定期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工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是本村(社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一名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本辖区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督查和信息报送。
(一)主动协调,形成合力。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主动研究解决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工作的有关问题,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防止出现互相推诿,消极应付的现象。要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快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力量,深入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各相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配合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职业病危害因素排查治理,坚决杜绝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信息传播和舆论监督作用。要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同时要注意做好舆情收集和分析,对于新闻媒体反映的职业病防治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对不实和错误报道,要予以澄清。各成员单位对举报事项要依照规定及时调查处理。组织用人单位每年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动员职工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生命健康,保障和促进自身发展。
靖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