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96132227/2019-0166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单位 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19-11-05
文号 澄靖办〔2019〕95号 时效

关于成立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5 10:52 浏览次数:

各村、社区、渔业三七分公司,机关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泰州市、靖江市职业病防治规划,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扎实有效推进办事处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缪红卫

副组长:何疆斌

成 员:许志刚、郑卫、朱彩霞、卢怡、白凤、缪继东、沙金国、杜宏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内,许志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523-84637069。

一、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办事处职业病防治工作;研究制定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措施;督促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方针政策、履行工作职责;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以及重大职业危害事件;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定期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工作,掌握办事处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提出建议;负责起草职业病防治工作方案,做好数据统计和报表工作;组织对全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规划、总结;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增强齐抓共管联动合力。

(三)办事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1.办事处社会事务科: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职业病防治规划;配合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职责及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配合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负责职业病统计报告的管理工作。

2.园区派出所: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对涉及职业病群体事件进行稳控;对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办事处工会:依法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

4.办事处安全监督科:与社会事务科联合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检查,配合社会事务科参与慢性工业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牵头急性工业中毒导致伤亡事件的调查处理。

5.办事处劳动所:负责对用人单位实施职业病工伤保险的管理;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定劳动合同;负责对劳动者因职业病危害因素造成有健康损害争议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依法开展工伤认定、职业病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鉴定,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6.办事处财政科: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的财政补助政策,保障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

7.办事处政法综治信访办公室:做好关于职业病相关的信访、举报工作,确保不发生群访事件。

8.八圩卫生院: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做好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及医疗放射性职业危害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配合做好职业卫生监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专项调查;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配合做好职业病防治检查工作,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

二、工作制度和机制

(一)联席会议制度。办事处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情况,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交各成员单位落实。如遇到重大事件、紧急情况或者需要联合部署重要工作,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二)信息填报制度。各成员单位每月进行信息通报,加强信息沟通和配合,及时通报日常监管信息、工作动态和重大案件线索及查处情况,实现职业病危害重大事件和日常监管信息资源共享。

(三)职业病危害监测预警制度。由社会事务科配合市卫健委确定职业病危害监测重点,开展对尘肺、矽肺、石棉肺、铅中毒、苯中毒、隔中毒、锰中毒、汞中毒、职业病肿瘤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等监测和预警,完善职业病病例报告制度。

(四)职业病危害重大事件联合督查制度。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做好领导批示、媒体报道、社会关注的职业病事件调查处理工作,对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由牵头单位负责、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有关调查处理、督办工作。重大、典型事件,可由相关部门联合督促、督办。

(五)考核奖惩制度。办事处将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考核,考核标准由办事处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根据考核成绩,结合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每年进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和表彰。对于在工作中因推诿、玩忽职守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作要求

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村(社区)也要相应成立本区域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工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是本村(社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确定一名职业病防治工作督查员,负责防治工作督查和信息报送。

(一)主动协调,形成合力。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主动研究解决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工作的有关问题,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防止出现互相推诿,消极应付的现象。要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快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力量,深入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职业病危害因素排查治理,坚决杜绝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对作业条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对没有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存在职业病危害、安全生产隐患以及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对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信息传播和舆论监督作用。要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同时要注意做好舆情收集和分析,对于新闻媒体反映的职业病防治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通过适当方式公开处理结果,对不实和错误报道,要予以澄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负有职业健康监管职责的部门举报职业病防治违法违规行为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各部门对举报事项要依照规定及时调查处理。用人单位每年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组织动员职工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生命健康,保障和促进自身发展。

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