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37529/2019-01097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发布单位 靖江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9-09-18
文号 靖政办发〔2019〕65号 时效 有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结对帮扶及志愿者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9 09:57 浏览次数:

靖政办发〔2019〕65号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志愿助残工作的意见》(靖委办〔2012〕101号)精神,着力实施《靖江市馨港湾助残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靖政办发〔2019〕32号),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持续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结对帮扶及志愿者活动,助力残疾人脱贫攻坚,营造扶残帮困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对帮扶时间为2年。

各单位要按照新一轮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结对帮扶分配表,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此次结对帮扶以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为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确保残疾人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养老、义务教育、住房安全有保障。要积极开展入户走访活动,深入了解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当前困难与需求,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地为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解决实际问题。要为残疾人生活日常、医疗康复、就业培训、法律援助、教育学习、文化娱乐等方面提供服务,如居家料理、看护照料、送教上门、心理辅导、修理家电、修缮房屋、看病就医、帮助外出等,积极帮助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要通过购买生产资料、帮助耕种收割和农产品销售等方面鼓励、扶持身处农村的残疾人积极参加生产劳动,用双手创造幸福生活。要充分发挥单位资源优势和志愿者助残队伍作用,灵活多样地拓展服务形式:可“一助一”“众助一”,也可“一助众”;可定人、定时服务,也可临时服务;可上门服务,也可定点接待服务;可提供无偿服务、志愿服务和劳务服务,也可提供捐助款项、辅助器具、日常家用电器、生活用品等服务。单位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资金援助每年每户不低于2000元。今年,确保9月30日前建档立卡残疾人结对帮扶资金落实到位。

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志愿者队伍,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并于7月31日前报市残联备案(联系人:祝敏;联系电话:80502308;传真号:80502333;电子邮箱:jjscl8899@163.com)。



靖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5日

(本文有删减)





信息来源: 靖江市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