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37529/2019-01107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9-09-03 |
文号 | 靖政办发〔2019〕67号 | 时效 | 有效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江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靖政办发〔2019〕67号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靖江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靖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3日
靖江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改善群众生活方式,提升健康水平,加快推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根据《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国办发〔2017〕12号)、《关于2019年度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卫办疾控〔2019〕5号)等,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促进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为推进健康靖江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健康优先,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
(二)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为居民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的慢性病防治服务。
(三)坚持突出特色创新,促进均衡发展,整体带动区域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提升。
三、具体目标
(一)完善政策机制。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二)营造支持环境。将示范区建设与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健康城市建设等紧密结合,建设健康生产生活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等健康服务,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三)整合防控体系。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整合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积极打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四)提升管理水平。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以恶性肿瘤、高血压、糖尿病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五)发动全民参与。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和健全多部门协作联动、绩效管理和联合督导机制,定期交流信息,掌握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问题,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效果。(责任单位:示范区建设办、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二)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主题公园、步道、小屋等支持性环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设有自助式健康检测点。(责任单位: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教育局、住建局、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三)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辖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工间健身、健步走、运动会等活动,在校学生确保每天锻炼一小时。(责任单位:卫健委、文体旅游局、教育局)
(四)开展烟草危害控制,辖区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依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开设戒烟咨询热线,提供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责任单位:卫健委、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五)公共场所设有慢性病防控公益宣传广告,传播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信息,各社区设有健康教育活动室,向居民提供慢性病防控科普读物。学校、幼儿园普遍开展营养均衡、健康体重、口腔保健、视力保护等健康行为方式教育。(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卫健委、教育局、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六)建立自我为主、人际互助、社会支持、政府指导的健康管理模式。发挥群众组织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为切入点,培育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开展社区慢性病自我健康管理。(责任单位:卫健委、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七)建立规范的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组织职工体检,结合体检结果,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职工开展慢性病预防、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为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卫健委、教育局、总工会)
(八)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发现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对高危人群提供干预指导。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服务。(责任单位:卫健委)
(九)根据区域慢性病主要负担情况,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肿瘤)、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针对儿童等口腔疾病高风险人群,推广窝沟封闭等口腔预防适宜技术。(责任单位:卫健委、教育局)
(十)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辖区签约服务覆盖率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卫健委、医疗集团)
(十一)建立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责任单位:卫健委、医疗集团)
(十二)中医药特色优势得到发挥。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有中医综合服务区,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加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卫健委)
(十三)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从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中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满足患者用药需求。(责任单位:医保局、民政局、卫健委)
(十四)推动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紧密结合。(责任单位:卫健委、民政局)
(十五)利用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开展覆盖辖区全人群的死因监测和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全市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实现慢性病管理信息化。(责任单位:卫健委)
(十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职能设置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二级以上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卫健委)
(十七)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我市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鼓励政策、机制创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总结推广慢性病防控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卫健委、教育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
六、工作步骤
(一)筑牢基础阶段(2019年1月-12月)。以迎接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为契机,筑牢我市慢性病防控工作基础。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1月-12月)。全面深化落实示范区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升我市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
(三)突破提升阶段(2021年1月-12月)。在全面提升我市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的基础上,力争创建成国家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分析和解决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督促相关部门强化责任和履行职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成员单位要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人,负责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建立慢性病防控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抓好慢性病防控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提高防控水平。通过示范区建设,明确我市慢性病防控的重点目标人群和优先领域,落实慢性病防控主要策略和行动措施,建立慢性病基础信息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完善覆盖全人群的慢性病监测系统;突出地方特色,围绕控制烟草消费、推动合理平衡饮食、促进健身活动等重点内容,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面向全人群,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广简便技术和适宜工具,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的技能;重视慢性病高危人群,积极采取和有效落实预防性干预措施;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全面加强基层慢性病防控,规范基层慢性病患者的管理,切实提高全市慢性病防控整体水平。
附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任务分解表
附件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任务分解表
指标分类 | 指标内容 | 指标要求 | 赋分标准 | 权重 分值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一、政策完善(45分) |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25分) | 1.辖区政府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 | (1)成立辖区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各部门职责,4分;其余0分。 (2)设立示范区建设工作办公室,2分;其余0分。 (3)每年召开1次及以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2分;其余0分。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2分;其余0分。 | 10 | 示范区建设办 | 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
2.辖区政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 (1)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3分;其余0分。 (2)政府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分;其余0分。 | 5 | 发改委 示范区建设办 | 各成员单位 | ||
3.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 抽查5个部门制定落实相关健康政策情况。 (1)凡制定并落实,每个部门得1分,满分5分。 (2)制定但没有落实,每个部门得0.5分。 | 5 | 示范区建设办 | 各成员单位 | ||
4.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 | (1)辖区政府主导每年组织2次由5个及以上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每次得1分;低于5个部门参与得0.5分。 对于在政府主导下采用第三方督导的,每年组织2次,每次得1分。 (2)督导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合作建立的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3个基本运行机制情况,每个机制分值为1分。 | 5 | 示范区建设办 | 各成员单位 | ||
(二)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10分) |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 |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决算管理,各1分。 (2)经费预算执行率100%,1分;其余0分。 | 3 | 财政局 | 卫健委 | |
2.辖区政府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 (1)辖区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3分;其余0分。 (2)慢性病防控经费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2分;其余0分。 | 5 | 财政局 | 卫健委 | ||
3.保障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 | 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占疾控机构业务总经费的比例>10%,2分;10%,1分;10%以下0分。 | 2 | 卫健委 | |||
一、政策完善(45分) | (三)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10分) | 1.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 | (1)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工作,2分;其余0分。 (2)抽查5个部门执行情况,发现2个及以上部门没有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者不得分。 | 2 | 示范区建设办 | 各成员单位 |
2.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 (1)抽取4个相关部门职能科室,询问相关职责知晓与执行情况。部门履职合格的覆盖率达100%,8分。 | 8 | 示范区建设办 | 各成员单位 | ||
二、环境支持(50分) | (一)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20分) | 1.开展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 (1)开展健康家庭评选活动的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总数≥30%,2分;20-30%,1分;20%以下0分。每个社区至少评选10个及以上健康家庭,不达标者分数减半。 (2)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类不少于5个,每类1.5分;每少1个扣0.5分。 (3)现场评估发现每类中有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4)复审:健康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5%或达到40%及以上,2分。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年增加2个或每类达到10个及以上,每类2分,每年增加未达标者该类不得分。 | 8 | 卫健委 市场监管局 教育局 |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
2.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一条街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 (1)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一条街等,每建设1类,1分,满分4分。 (2)现场评估发现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3)复审:健康步道、小屋等数量逐年有增加或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每类2分,满分4分,未达标者该类不得分。 | 4 | 住建局 | 卫健委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 ||
3.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 | (1)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每开展一项得1分,满分6分。 (2)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及以上,各1分。 (3)复审: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三减三健”专项行动、每开展一项得1分,满分6分。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5年下降10%或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及以上,各1分,未达标者不得分。 | 8 | 卫健委 | |||
二、环境支持(50分) | (二)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10分 | 1.社区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检测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 | (1)设在非医疗机构的自助式健康检测点的社区覆盖率≥30%,5分;20-30%,3分;20%以下0分。 (2)复审:自助式健康检测点逐年增加5%或达到40%及以上,5分,未达标者不得分。 | 5 | 卫健委 |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 (1)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80%,2分;70-80%,1分;70%以下0分。 (2)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机构比例≥50%,3分;40-50%,2分;30-40%,1分;30%以下0分。 | 5 | 卫健委 | |||
(三)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10分) | 1.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 (1)社区15分钟健身圈的覆盖率≥90%,1分;70-90%,0.5分;70%以下0分。 (2)设备完好100%,0.5分;其余0分。 (3)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米,0.5分;其余0分。 | 2 | 文体旅游局 |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 |
2. 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 | (1)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1分;其余0分。 (2)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1分;30%以下0分。 | 2 | 文体旅游局 |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 ||
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 | (1)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1分;80%以下0分。 (2)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1分;未开展不得分。 | 2 | 总工会 | 文体旅游局 | ||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 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2分;80-100%,1分;80%以下0分。 | 2 | 教育局 | |||
5.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2分;35-40%,1分;35%以下0分。 | 2 | 文体旅游局 |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 ||
二、环境支持(50分) | (四)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10分) | 1.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 辖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3分;95-100%,1分;95%以下0分。 | 3 | 卫健委 |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
2.禁止烟草广告。 | (1)辖区有禁止烟草广告的政策文件,0.5分;其余0分。 (2)辖区未发现烟草广告,0.5分;其余0分。 | 1 | 卫健委 |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 ||
3.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 | (1)覆盖率均达100%,2分;100%以下0分。 (2)抽查发现1个单位不合格,不得分。 | 2 | 卫健委 |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 ||
4.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 (1)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80%,1分;80%以下0分。 (2)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100%,1分;100%以下0分。 医疗机构包括辖区所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院。 | 2 | 卫健委 | |||
5.降低辖区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 | (1)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25%,2分;其余0分。 (2)复审: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逐年下降,5年降低10%;5年降低未达到10%不得分。 | 2 | 卫健委 | 教育局 | ||
三、体系整合(30分) | (一)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15分) | 1.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 (1)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订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4分;其余0分。 (2)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4分;其余0分。 | 8 | 卫健委 | 医疗集团 |
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 |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督导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2分;其余0分。 (2)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3分;其余0分。 (3)疾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2分;其余0分。 | 7 | 卫健委 | 医疗集团 | ||
三、体系整合(30分) | (二)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15分) | 1.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职能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配备专职人员。 |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2分;其余0分。 (2)专职人员占本机构专业人员总数的比例≥10%,2分;5-10%,1分;5%以下0分。 (3)每年接受上级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1分;其余0分。 | 5 | 卫健委 | |
2.二级以上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 | (1)二级以上医院有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部门,2分;其余0分。 (2)二级以上医院有专职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2分;其余0分。 (3)二级以上医院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慢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1分;其余0分。 | 5 | 卫健委 | |||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 (1)基层医疗机构设有单独的科室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1分;其余0分。 (2)基层医疗机构有专职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2分;其余0分。 (3)基层医疗机构每年接受上级培训不少于4次,1分;其余0分。 (4)基层医疗机构每年组织对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1分;其余0分。 | 5 | 卫健委 | |||
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28分) 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28分) | (一)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10分) |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 | (1)利用社会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2次,2分;其余0分。 | 2 | 卫健委 | 文体旅游局 |
2.开展社会性大型健康日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 | 辖区每年至少开展4次健康主题日大型宣传活动,应包括肿瘤宣传周、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爱牙日、世界脑卒中日等,2分;其余0分。 大型活动是指参与人数超过300人(含分会场)。 | 2 | 卫健委 | |||
3.各社区设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向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的知识与技能。 | (1)健康教育活动室在当地社区的覆盖率达100%,1分;其余0分。 (2)健康宣传栏社区覆盖率≥90%,内容至少2个月更新1次,1分;其余0分。 (3)社区健康讲座每年≥4次,1分;其余0分。 | 3 | 卫健委 |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 ||
4.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 (1)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1分;其余0分。 (2)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学时,2分;低于6学时0分。 | 3 | 卫健委 | 教育局 | ||
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28分) 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28分) | (二)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10分) | 1.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 | 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60%,6分;50-60%,4分;50%以下0分。 | 6 | 卫健委 | |
2.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0%,4分;10-20%,3分;10%以下0分。 | 4 | 卫健委 | |||
(三)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8分) | 1.辖区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 | (1)有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1分;其余0分。 (2)配有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1分;其余0分。 | 2 | 文体旅游局 |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 |
2.每年至少开展1次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 定期开展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健身活动,每年≥1次,2分;其余0分。 | 2 | 文体旅游局 |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 ||
3.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 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并规范开展的社区覆盖率≥50%,4分;40-50%,2分;40%以下0分。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或每年参加人数不变者分数减半。 | 4 | 卫健委 | |||
五、慢性病全程管理(87分) | (一)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20分) | 1.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 | (1)学生健康体检率≥90%,2分;80-90%,1分;80%以下0分。 (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2分;80-90%,1分;80%以下0分。 (3)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50%,3分;40-50%,2分;40%以下0分。 | 7 | 卫健委 | 教育局 总工会 |
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 (1)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90%,2分;90%以下0分。 (2)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每1项1分,满分4分。 (3)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覆盖率≥50%,3分;40-50%,1分;40%以下0分。 (4)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2分,其余0分;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2分,其余0分。 | 13 | 卫健委 | |||
五、慢性病全程管理(87分) | (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25分) | 1.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 | (1)建立分级诊疗制度,2分;其余0分。 (2)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基层医疗结构门诊量占比≥50%,3分;其余0分。 (3)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2分;其余0分。 | 7 | 卫健委 | 医疗集团 |
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高于本省平均水平30%及以上,6分;25-30%,3分;15-25%,1分;15%以下0分。 | 6 | 卫健委 | |||
3.提高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 | (1)18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60%,2分;40-60%,1分;40%以下0分。 (2)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50%,2分;30-50%,1分;30%以下0分。 | 4 | 卫健委 | |||
4.提高3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 | (1)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2分;3-5%,1分;3%以下0分。 (2)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2分;3-5%,1分;3%以下0分。 | 4 | 卫健委 | |||
5.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 | (1)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2分;3-5%,1分;3%以下0分。 (2)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2分;3-5%,1分;3%以下0分。 | 4 | 卫健委 | |||
(三)在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6分) | 1.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限制销售高糖饮料和零食。实施儿童窝沟封闭,控制12岁儿童患龋率。 | (1)辖区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有限制销售高糖饮料和零食政策和措施,1分;其余0分。 (2)辖区内适龄儿童窝沟封闭比例≥60%,1.5分;50-60%,1分;50%以下0分。 (3)辖区12岁儿童患龋率<25%,1.5分;其余0分。 | 3 | 卫健委 | 教育局 | |
2.建立口腔疾病防治指导中心,完善口腔健康服务体系。 | 辖区建立口腔疾病防治指导中心,2分;其余0分。 | 3 | 卫健委 | |||
五、慢性病全程管理(87分) | (四)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15分) |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 |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4分;其余0分。 (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3分;其余0分。 (3)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3分;其余0分。 | 10 | 卫健委 | 医疗集团 |
2.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 (1)应用互联网+技术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3分;其余0分。 (2)应用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2分;其余0分。 | 5 | 卫健委 | |||
(五)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7分) | 1.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有中医综合服务区。 | 设有中医综合服务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比例达100%,3分;其余0分。 | 3 | 卫健委 | ||
2.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 (1)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2分;其余0分。 (2)推广中医适宜技术,2分;其余0分。 | 4 | 卫健委 | |||
(六)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7分) | 1.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 | (1)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2分;其余0分。 (2)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2分;其余0分。 | 4 | 医保局 | 民政局 卫健委 残 联 | |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 | (1)基层医疗机构配置基本药物目录涵盖的所有药物,1分;其余0分。 (2)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2分;其余0分。 | 3 | 卫健委 | |||
(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7分) | 1.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 (1)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1分;其余0分。 (2)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1分;其余0分。 (3)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2分;其余0分。 | 4 | 示范区建设办 | ||
2.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 (1)医疗机构向社区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覆盖比例≥80%,2分;60-80%,1分;60%以下0分。 (2)具有医养结合机构的街道/乡镇覆盖率≥10%,1分;其余0分。 | 3 | 卫健委 民政局 | |||
六、监测评估(30分) | (一)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15分) | 1.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 | 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病与营养监测、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完成报告。 (1)死因监测,2分;其余0分; (2)每5年1次慢病与营养监测,2分;其余0分; (3)心脑血管疾病报告,2分;其余0分; (4)肿瘤随访登记,2分;其余0分; (5)慢阻肺监测,2分;其余0分。 | 10 | 卫健委 | |
2.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 利用省、地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5分;其余0分。 | 5 | 卫健委 | |||
(二)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定期发布调查结果。(15分) | 1. 辖区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 | (1)规范制定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方案,1分;其余0分。 (2)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开展社会因素调查,完成调查报告,2分;其余0分。 (3)报告信息来源权威、准确、多元、综合,报告结构完整,有背景、方法、现状与主要问题、资源分析、预期目标、主要对策与具体措施等内容,2分;其余0分。 (4)报告调查结果清晰、调查依据正确、对策合乎逻辑、目标设定科学、措施设计得当,2分;其余0分。 (5)报告结果用于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2分;其余0分。 | 9 | 卫健委 | ||
2.辖区政府发布人群慢性病防控有关健康信息。 | (1)辖区政府每5年发布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综合健康报告,3分;其余0分。 (2)综合健康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3分;其余0分。 | 6 | 卫健委 | |||
七、创新引领(30分) |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30分) | 1.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 |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达3项,10分;1-2项,5分;其余0分。 未达到提高实际效果者分数减半。 | 10 | 卫健委 教育局 生态环境局 住建局 | |
2.总结有创新、特色案例。 | 创新特色案例达2个,案例撰写符合要求,15分;1个,10分;其余0分。 案例撰写不符合要求者分数减半。案例撰写要求包括:主题鲜明突出防控重点、技术流程清晰逻辑性强、特色突出创新意识明显、易于被推广可操作性强。 | 15 | 卫健委 教育局 生态环境局 住建局 | |||
3.示范区成功经验在全省被推广应用。 | (1)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在本辖区得到有效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2分;1项,1分;其余0分。 (2)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在辖区外得到有效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3分;1项,2分;其余0分。 | 5 | 卫健委 | |||
合 计 |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