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17-00455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 发布单位 | 靖江 | 发文日期 | 2017-07-19 |
| 文号 | 靖政办发〔2017〕57号 | 时效 | 有效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靖江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2017年度靖江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靖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
2017年度靖江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适应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力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根据泰州市有关应急管理工作考核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指导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靖政办发〔2016〕15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突出抓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急平台建设等考核重点,继续推进“一案三制”(“一案”即应急预案,“三制”即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切实加大应急演练、宣教力度,进一步提升应急保障水平,不断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层基础,努力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3)。
三、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预案建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等10个方面(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1、2)。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标准分实行百分制。
(二)考核工作由市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考核结果由市应急办负责汇总,作为全市综合考评和市级机关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附则
本办法由市应急办负责解释,自2017年开始执行。
附件:1.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应急管理工作考核评
分表
2.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3.市各有关考核部门(单位)名单
附件1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应急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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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标准分 |
工作内容 |
备注 |
得分 |
|
1 |
体制 机制 建设 |
15 |
1.完善应急管理领导机构,明确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和工作职责(5分); 2.建立应急管理相关制度(2分); 3.村(居)、社区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自治管理内容(3分); 4.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及时完成市应急办交办的各项任务(5分)。 |
不能按时完成市应急办交办任务的,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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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
预案 体系 建设 |
110 |
1.对时间超过三年的应急预案开展新一轮修编工作,形成相应的预案简本及简明流程图,报市应急办备案(5分); 2.对各类预案进行梳理、汇总、等级、备案,并将目录报市应急办备案(5分)。 |
||
|
3 |
应急 演练 |
5 |
年内组织开展预案演练1次以上(5分)。 |
每多开展1次应急演练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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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信息报送与调查研究 |
25 |
1.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信息,每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一次扣2分(10分); 2.报送应急管理工作信息30条以上(10分); 3.重视对省内外、市内外一些典型突发公共事件分析研究,形成相关文字材料报市应急办(5分)。 |
1.信息每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一次扣2分,发现信息倒流现象扣5分,发生信息泄露现象扣5分。 2.报送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每少5条,扣1分,每超过10条加1分。 3.形成一个分析材料得2分,每增加1个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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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应急 值守 |
10 |
1.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5分); 2.制订值班工作制度并上墙(2分); 3.有值班记录簿且记录完整(3分)。 |
值班期间每查实脱岗一次扣1分。 |
|
|
6 |
保障 体系 建设 |
10 |
1.及时更新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确保应急物资储备数据真实、准确、完整(4分); 2.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信息报送员队伍,并形成规章制度(3分)。 3.推进综合减灾示范街道(乡镇)和示范社区创建工作(3分)。 |
||
|
7 |
科普 宣教 |
10 |
1.参加或组织应急管理专题培训(5分); 2.参加或组织应急知识宣传活动(5分)。 |
多组织一次培训或宣传活动加2分,缺席市级培训或宣传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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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突发 事件 防范 与处置 |
5 |
突发事件发生后,严格落实上级应急部门的指令和应急预案的规定,组织调集应急救援力量,正确实施救治、控制危险源、抢修公共设施、提供避难场所、防止次生灾害、妥处善后事宜等应急处置措施;科学组织突发事件发生地的社区(村)及其他单位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5分)。 |
||
|
9 |
风险隐患排查整改 |
10 |
1.建立健全本地区风险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3分); 2.开展区域内风险隐患排查(7分)。 |
||
|
10 |
应急 奖惩 |
应急管理工作受到国家、省级、泰州市级表彰的分别奖励10分、6分、3分,同一事项实行一次性奖励,就高不就低。 |
以相关表彰文件或证书为准。 |
附件2
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急
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
序号 |
项目 |
标准分 |
工作内容 |
备注 |
得分 |
|
1 |
体制 机制 建设 |
15 |
1.完善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明确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和工作职责(5分); 2.建立应急管理相关制度(5分); 3.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及时完成市应急办交办的各项任务(5分)。 |
不能按时完成市应急办交办任务的,一次扣2分。 |
|
|
42 |
预案 体系 建设 |
110 |
1.对时间超过三年的应急预案开展新一轮修编工作,形成相应的预案简本及简明流程图,报市应急办备案(5分); 2.对各类预案进行梳理、汇总、等级、备案,并将目录报市应急办备案(5分)。 |
||
|
3 |
应急 演练 |
5 |
年内组织或参与预案演练1次以上(5分)。 |
每多开展1次应急演练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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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信息报送与调查研究 |
25 |
1.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信息,每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一次扣2分(10分); 2.完善信息报送员队伍,报送应急管理工作信息30条以上(10分); 3.重视对省内外、市内外一些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典型性突发公共事件分析研究,形成相关文字材料报市应急办(5分)。 |
1.信息每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一次扣2分,发现信息倒流现象扣5分,发生信息泄露现象扣5分。 2.报送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每少5条,扣1分,每超过10条加1分。 3.形成一个分析材料得5分,每增加1个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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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应急 值守 |
5 |
1.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3分); 2.制订值班工作制度并上墙(1分); 3.有值班记录簿且记录完整(1分)。 |
值班期间每查实脱岗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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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保障 体系 建设 |
15 |
1.按照省定标准要求,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4分); 2.及时更新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确保应急物资储备数据真实、准确、完整(4分); 3.建立健全应急专家库(3); 4.组织本部门、本单位人员积极参加应急志愿活动(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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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科普 宣教 |
10 |
1.参加或组织应急管理专题培训(5分); 2.参加或组织应急知识宣传活动(5分)。 |
多组织一次培训或宣传活动加2分,缺席市级培训或宣传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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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突发 事件 防范 与处置 |
5 |
突发事件发生后,严格落实上级机关和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未出现落实不力、相互推诿、联系不畅或采取措施不及时、不到位等现象(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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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风险隐患排查整改 |
10 |
1.建立健全本系统内风险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3分); 2.开展系统内风险隐患排查(4分); 3.建立覆盖全市的主要灾害实时监测系统,提升气象、地震、防汛防旱、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监测预报水平(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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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应急 奖惩 |
应急管理工作受到国家、省级、泰州市级表彰的分别奖励10分、6分、3分,同一事项实行一次性奖励,就高不就低。 |
以相关表彰文件或证书为准。 |
附件3
市各有关考核部门(单位)名单
宣传部(文联)、统战部(民宗局、台办、侨办)、政法委(综治办)、农工办、信访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靖江日报社、市政府办(法制办、外办、旅游局)、开发区、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地震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文广新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口岸办、行管局、粮食局、物价局、城管局、人防办、广电台、医疗集团、金融办、盐务局、气象局、电信局、邮政局、供电公司、人行、靖江边防检查站、靖江海关、泰州靖江海事处、靖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长江引航中心、长江靖江航道管理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农发行、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长江商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邮储银行、润丰村镇银行、无锡农商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江南农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