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438222/2016-0065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发布单位 | 靖江开发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16-05-10 |
| 文号 | 靖政办发〔2016〕21号 | 时效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江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靖江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靖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6日
靖江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意见
近几年来,我市按照省、泰州市综改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精心组织实施奖补建设项目,从根本上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基层群众的一致好评,从而加快了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为了更好地发挥财政奖补工作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财政厅、综改办、农委《关于下达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1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补充、社会协同、农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力度,有力地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为统筹城乡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民意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必须尊重民意,以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为前提,将政府投入和农民筹资筹劳相结合,社会能人共同参与,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二)讲求实效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充分考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渔业公司)要加大规划指导力度,合理确定奖补项目,重点支持农民需求迫切、反映强烈、受益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适当向新江平路沿线村、经济薄弱村和美丽乡村试点村倾斜,提高项目社会效用和公益性质。
(三)公开透明原则。健全各项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筹资筹劳方案的议定、财政奖补项目的申请、奖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四)突出重点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分轻重缓急,重点突出,讲求实效。采取以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渔业公司)为单位,实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统筹使用财政奖补资金,加大对重点项目的奖补力度。
三、奖补对象和标准
(一)奖补对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对象为按规定通过村民民主议事确定的,各行政村内由农民筹资筹劳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本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全部为村内骨干道路、跨组道路建设。
下列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不予奖补
1. 民主议事程序不规范的项目。
2. 筹资超标准的项目。
3. 验收不合格的项目。
4. 建设资金有缺口的项目。
5. 被上级平调统筹一事一议资金的项目。
6. 已获得上级财政支农资金奖励或补贴的公益项目。
(二)奖补标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村一事一议筹资总额1:1.4的比例进行补助。具体项目的补助比例由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项目的社会效益和公益性情况调整确定,重点向新江平路沿线村、经济薄弱村和美丽乡村试点村倾斜。
四、奖补工作程序
一是实行财政奖补项目逐级申报审批。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履行村申报,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初审,市复审的程序确定。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审核批准后,项目资金预算实行逐级申报,由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提出奖补项目申请,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对村级申报奖补项目的合规性和可行性进行初审,市综改办复审确定。二是实行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化管理。奖补项目确定后,按照规划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每个项目的资金劳务投入预算,建设标准和施工期限等,经市政府批准报省市综改办、财政厅、农委备案后组织实施,财政奖补项目单独立项,采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确定承建单位,逐项签订施工建设合同,加强项目建设原始材料的汇总归档,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
五、奖补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市综改办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会议,对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财政所、经管站负责人员进行培训,召开专题会议,具体布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市一报两台进行跟踪报道。
(二)方案编制阶段。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组织各村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议定建设项目和筹资筹劳标准,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后,报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复核审批。镇(街道、园区、办事处)编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市综改办对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方案进行初审,并召开专题会议,核定申报项目。市综改办编制《靖江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报泰州市综改办备案及省市综改办审批。
(三)项目实施阶段。3月上旬,市综改办将省批准的方案批复至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将方案在项目实施各村进行公示。各村根据市批准的方案进行筹资,资金缴存镇级集中收付中心专户。根据上级规定,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具体负责组织财政建设项目的统计、招标、监督、审计等工作,村委会负责项目的实施。4月中旬市综改办对奖补村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督查。6月20日前,所有项目全部实施到位。
(四)检查验收阶段。项目竣工后,由项目村整理相关材料,提出验收申请。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项目进行逐个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报市综改办,由市综改办对竣工项目集中验收,同时委托第三方对所有项目的规模及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专业评估。
(五)奖补实施阶段。奖补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村申请,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复核,市综改办根据第三方验收评估结果审批,分批拨付财政奖补资金。
(六)总结提高阶段。市综改办对全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完善相关规定,巩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成果。
六、奖补工作制度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村要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着眼长远建立新一轮奖补项目库一定三年(2017年-2019年)。镇(街道、园区、办事处)要以村为单位建立奖补项目库,继续按照每年不少于1/3行政村的要求选择奖补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奖补项目建设,既要保证一定的奖补覆盖面,又要保持适当的项目建设规模,切实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二)统筹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要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相衔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农民群众的迫切需求突出奖补资金使用重点,当前奖补资金要重点用于村内道路建设,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确保全市通村通组道路硬质化率达100%,切实改善农民出行条件。
(三)加强项目质量监管。项目建设质量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生命线”,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村要把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作为头等大事,要着力构造“三位一体”监督检查机制,即专业监督、行政监督和群众监督机制。专业监督,发挥专业监督作用,提高监管单位的工作责任心。行政监督,市委农工办、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对项目立项、施工、验收等环节要加强监督检查,镇级财政、农经等部门在项目施工期每周都要派人现场检查。群众监督,成立群众监督小组,发挥现场监督作用。要通过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使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切实保证项目建设质量。
(四)做好财政奖补项目的基础管理工作。一是项目建设要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建设项目使用寿命最少要保证10年以上,其中道路建设项目厚度不能少于15cm,不许再建砂石路。二是项目档案要规范管理。按照市制定的项目档案规范文本,分村建档,一式三份,市、镇、村各保存一份,归档内容简洁明了。三是项目标识牌以市为单位统一制作,做到位置醒目,美观大方,格式规范(50*60cm),标识牌材质统一使用花岗岩。标识牌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承建单位、工程总造价(包括一事一议筹资、村集体投入、社会捐助、财政奖补的数额)、竣工日期等。四是所有工程项目要具有招投标文书、监理日志等相关资料,项目建设前、中、后照片要选定同一参照物,并GPS定位。五是继续做好财政奖补工作督查考评,市将于4月中旬对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村奖补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6月下旬进行检查考评,对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镇村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年度奖补资金。
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
为了把这项公益事业办好办实,确保资金不被套取、挪用、平调,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必须加强对奖补资金、社会捐助资金、村集体投入资金、村民筹集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镇级报账制,工程开工后,村提出拨款申请,经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分管负责人同意,由镇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根据工程协议及施工单位正式票据将工程款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资金拨付上先拨付农民筹资款及社会捐赠款),严禁以现金形式支付工程款,严禁将工程款拨付到村。拨付手续需经村民代表证明、村主任核定、村支书审核、镇级财政经管部门复核、镇级分管负责人审批五个环节组成,同时将各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及时向村民公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村凭镇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支付凭证的复印件记入村级集体资产核算管理。项目竣工后,市综改办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村,履行报帐手续,办理结算拨付奖补资金;验收不合格的村,不予奖补。
八、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一)完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财政奖补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委农工办牵头,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都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门人员,制订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任务。
(二)加强部门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市委农工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全面了解掌握工作情况,制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规划,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作用。镇(街道、园区、办事处)负责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落实村级政务和财务公开等制度,做好具体组织工作。村民委员会负责做好民主评议和筹资筹劳工作,认真组织奖补项目建设,指派专人负责监督项目施工,接受群众监督,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市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奖补项目监督、验收和奖补资金拨付等工作,市交通、农业、水利、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对财政奖补项目实施的业务指导工作,努力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确保我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