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85560680/2015-00489 主题分类 文化
发布单位 靖江市滨江新区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15-08-06
文号 靖政办发〔2015〕61号 时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江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06 15:53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靖江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靖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

靖江市村(社区)综合性

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要求,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省文化厅确定在泰州市开展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我市作为泰州市2个主要试点市区之一,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总体部署,以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要求,满足基层群众多样化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为重点,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部门协同,统筹推进村和社区综合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基层各类公共服务资源,形成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标准化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发挥综合管理职能和基本公共服务功能,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的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1.到2015年底,在全市完成20个集宣传文化、科学普及、农技推广、社区教育、卫生计生、便民服务、体育健身等各类公共服务于一体的村(社区)综合性文化设施建设任务。

  2.参照《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结合靖江基层建设情况,制定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设施建设标准、管理运行标准和服务供给标准等,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效能。

  3.高起点抓好基层文化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基层文化干部队伍的培养激励机制,培育一支基层文化骨干队伍,提高现有基层文化队伍的整体素质。

  4.统筹不同行业、部门文化资源的规划建设和综合利用,初步实现文化设施、队伍、资金等资源的共建、共管、共享。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靖江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新局,负责全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的日常工作。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相应成立试点工作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建立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市文化、宣传、科技、财政、民政、教育、卫生、计生、体育、规划、住建等成员部门要对照《靖江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各自部门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完成好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充分宣传发动

  1.全面部署试点工作任务,动员全市上下提高认识、明确意义,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掌握标准、明确责任。

  2.营造舆论氛围,认真抓好宣传发动和学习教育。利用网络、媒体以及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宣传橱窗、电子屏、展板等多渠道宣传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

  3.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要营造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良好氛围,统一思想,协同推进。

  (三)制定建设标准

  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印发建设标准,同时结合本市实际,坚持以群众文化需求为导向,制定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设施建设标准、管理运行标准和服务供给标准等,切实提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和效能。

  (四)扎实组织实施

  1.实施基层文化设施提升工程,进一步完善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施设备。以建设标准和评分细则为依据,坚持改扩建和新建相辅相成的原则,以村(社区)文化室等为主体,依托村(社区)办公场所建设,统筹整合各部门资源,实施基层文化设施提升工程,加强综合服务中心的设备配置,扩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能,建设和升级改造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

  2.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市试点工作全面开展。作为泰州市主要试点地区之一,要在全市选择20个基础条件好、服务项目全、管理服务规范的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作为示范点。

  3.加强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管、共享。明确公共文化服务的项目、数量和质量,确保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综合运用阵地服务、流动服务、数字服务等多种形式,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品质和服务效能;将公共文化服务与社区教育、农技推广、科学普及、卫生计生、民政服务、体育活动等公共服务职能结合起来,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成为村级和社区公共服务的重要阵地。

  4.完善管理机制,规范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行为。制定比较完善的管理措施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设施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切实落实管理措施,保证公共服务中心的规范有效运行。实行村(社区)文化专管员聘用制、劳动合同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对现有队伍进行全面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继续实施文化辅导员进村进社区包片辅导制度,扶持业余文艺团队和乡土文化能人开展文化活动。挖掘大学生村官潜力,培育他们成为村(社区)文化建设和文化服务活动的组织者和辅导者。鼓励文化志愿者和退休老教师参与文艺编排和活动组织。

  (五)认真开展自查和总结

  建立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机制,组织对各镇(园区、办事处)和相关部门推进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情况的专项督查,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对试点工作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着力改进和提升全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质量,切实提高试点工作水平。及时向上级文化部门报送试点工作总结,提出试点工作验收申请和下一步工作建议,迎接上级文化部门对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验收。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5年4月至6月)

  1.成立靖江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并下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靖江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和《靖江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达标验收评分细则》。

  3.确定全市2015年20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示范点名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6月)

  1.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按《靖江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和《靖江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达标验收评分细则》要求制定改造升级方案、排查存在问题,确定完成时限、落实保障措施。

  2.各相关部门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三)中期督查阶段(2015年7月至9月)

  对试点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中期督导,推进全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迎接上级督查。

  (四)完善提高阶段(2015年10月至11月)

  继续推进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对试点工作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方法、经验,带动全市试点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2月)

  向上级文化部门报送试点工作总结,迎接上级文化部门对我市试点工作的验收。

  

1.靖江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2.靖江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达标验收评分细则

  3.靖江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