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37529/2014-00572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单位 靖江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4-08-25
文号 靖政办发〔2014〕53号 时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4-08-25 08:48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3〕85号)、《关于印发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8号),以及泰州市《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泰政办发〔2014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积极适应现代化建设和教育自身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大力提升各级各类教育现代化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更好更快地推进转型升级、融合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现省定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综合得分90分以上,达到全省先进水平。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优质教育,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机制,实施富有成效的教育社会服务,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级政府是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责任主体,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将教育现代化放在经济社会现代化全局中考量和谋划,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真正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2.抓住关键,推动转型。着力实施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与教育转型升级深度融合,突出教育质量提升、教师队伍优化、教育公平促进、教育结构调整、国际教育拓展和教育生态营造。针对与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差距较大、实现难度较大的领域和环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抓重点、破难点、解热点,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教育服务理念、教育发展路径、育人方式转型。

  3.强化监测,以评促建。每年3月份对上一年度教育现代化建设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动态掌握我市年度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和指标实现程度,让全社会了解、参与和监督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的导向、激励作用,以监测评估强化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

  1.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实施学前教育5年行动计划和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并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强化农村幼儿园和城区薄弱幼儿园、新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各幼儿园实行独立建制,保障其独立法人资格。加大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力度,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加快新建幼儿园建设步伐,到2015年,全市幼儿园达到46所,确保幼儿园园均服务人口达到省定标准。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100%以上,90%上的幼儿在公办幼儿园就读,75.6%以上的幼儿园建成省优质幼儿园。

  2.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省优质均衡示范区和学校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并向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倾斜,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困难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健全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合理流动机制,校长在同一学校连任一般不超过2届,教师包括骨干教师按照每年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15%的比例进行交流。严格按省、泰州市有关规定将热点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小学、初中办学条件校际均衡差异系数达省定标准,并逐年降低。今年,要确保80%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现代化办学标准,并通过省首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的现场评估验收,到2015年,85%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现代化办学标准。

  3.着力推进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实施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加快斜桥中学、刘国钧中学四星级高中创建步伐。加强普通高中学校文化和特色建设,形成特色化教学、个性化成长、多渠道升学、多样化成才的办学模式。推进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融合,切实增强课程的系统性、综合性、开放性和学生的选择性,形成学校自主设置、教师自主开设、学生自主选择的校本化课程体系。

  4.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稳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认真推行中等职业教育“2.5+0.5、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4.5+0.5人才培养模式,建设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落实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升学政策。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构建专业与企业需求动态调整机制和校企融合机制,提高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技能人才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到2015年,江苏省靖江中等专业学校建成国家级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达95%,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

  5.支持高等教育发展。按照科学定位、特色发展的要求,加强院地、院企交流合作。建立合作育人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与相互开放,提升办学水平。深化产学研合作,支持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根据经济转型发展特别是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及时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专业课程设置与全市经济发展的匹配度。到2015年,全市19周岁人口高等教育入学率达60%以上。

  6.建设开放互动的社区教育。完善以靖江开放大学(社区学院)为龙头和镇(街道、园区、办事处)社区教育中心为骨干、居民学校和企业职工学校为基础、靖江学习在线为支撑的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体系。推进数字化学习型社区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各类社区的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困难群体、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援助培训。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市民终身学习卡”等终身学习制度。到2015年, 我市所有的社区教育中心达到省示范性建设标准,终身学习网络覆盖率达75%以上,城市和农村社区教育活动年参与率分别达60%40%以上,其中老年人年参与率达20%;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15年以上,主要劳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2.2年以上,主要劳动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1%以上。

  (二)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发展

  1.深入推进教育转型发展。全面实施《江苏省教育厅泰州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泰州教育改革发展合作协议》,深入推进教育转型升级“163”行动计划,不断调整、丰富转型发展实施项目,使全市教育综合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率先突破。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大胆探索实践,不断总结推广富有指导性的改革创新典型经验,推出更多富有靖江特色的教育品牌。

  2.加快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强中小学校长岗位管理,健全中小学校长负责制,逐步推行校长职级制试点工作,推行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校董事会(理事会)制度。强化依法办学,把依法治校的能力和进展作为评价学校领导管理水平、治校水平的重要内容,提高学校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增强中小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推进公办学校多形式办学,进一步加强教育集团或教育共同体建设。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到2015年,我市所有学校达市级依法治校先进学校标准。

  3.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在部分普通高中开展艺术班和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探索中职与普高、中职与应用性本科衔接贯通机制,在部分特色高中试办综合高中班,与泰州学院等高等院校合作举办“3+4分段培养项目。

  4.深化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教育教学评价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监测,建设全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库,形成过程性、阶段性和发展性的“绿色质量”评价机制。深入推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引入社会评价机制,鼓励多元评价,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到2015年,小学段、初中段、普通高中段学业合格率均达95%以上,90%的学校学生素质综合评价优良率达95%以上,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指数达90%以上。

  5.积极推进教育国际化。鼓励指导全市中小学积极开展境外校际交流活动,大力推动职业院校专业课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规范全市普通高中涉外办学行为,不断提升办学质量,有选择地引进国际化课程。到2015年,参加国(境)外培训教师比例达到4%,参与国际合作交流的中小学校比例达15%,靖江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对接比例达16%

  6.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推进素质教育品牌工程建设,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加强校本课程建设,学生对学校提供多样化、选择性课程的满意度达85%以上。加强中小学社团建设,学生参加社团活动的比例达85%以上。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推进自主课堂建设,开展数字化学习试点,提高学生自主学习、主动探究的意识和能力。加强体育美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公告制度和体质健康促进工作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办好“春之声”中小学文化艺术节;心理健康课程开设率达100%,学生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5%以上。规划建设好市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社会教育体育文化设施要100%向学生、学校免费开放,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三)增强教育现代化保障能力

  1.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教育现代化要求,落实公办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等机构编制标准,切实解决师资结构性矛盾。依托现有资源,建设教科研训“四位一体”的市教师发展中心,2015年靖江市教师发展中心建成省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加强师德建设,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学生对教师的师德满意度达90%以上。实行每5年一周期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校长全员培训制度,建立“双师型”、“一体化”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加大骨干教师培养力度,继续实施中小学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完善校长教师考核和绩效工资制度,健全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到2015年,幼儿园教师专科率、小学教师本科率、初中教师本科率、高中教师研究生率分别达95%80%92%16%;中小学、幼儿园县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比例达15%,靖江中等专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60%

  2.切实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优化幼儿园、中小学布局,推进适度规模办学,消除大班额现象,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分别不高于6轨、8轨、10轨、16轨的学校比例达90%以上,中小学校达到适度班额的比例达85%以上。靖江中等专业学校的规模不低于3000人。建立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合理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校舍安全工程,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全部符合国家抗震设防标准。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装备按《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类要求配备,靖江中等专业学校按《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设标准》配备实验实训装备。义务教育学校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塑胶跑道和室内风雨操场,办公用房、其他辅助用房数量充足,食堂、宿舍、厕所、饮用水等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安全卫生,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优质均衡。

  3.大力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围绕《泰州市教育信息化三年规划(2013—2015)》的目标任务,加快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三通两平台”建设。积极参与泰州市“云教育”工程,加强“泰微课”建设与应用,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普及共享。强化信息技术在教学和管理中的有效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动学习方式的转变。到2015年,我市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省级教育资源服务平台覆盖率分别达100%90%100%

  4.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确保教育经费符合“三增长”法定要求,切实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的教育资金全额用于教育事业的政策。提高各级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和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标准。加大财政对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投入力度,市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达到5%以上。建立高中债务的化解控制机制,加快偿债资金的投入,确保2015年全额化解高中阶段学校建设债务。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扩大资助范围和提高资助标准,实施贫困家庭幼儿入园免保育费政策。按省定要求,逐步实现学前免费教育。

  三、职责分工

  1.市编委办。按照教育现代化建设要求,负责落实公办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等机构编制标准。重点落实指标体系中布局与结构中的相关规定。

  2.市发改委。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优先安排教育发展,保证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要,推动教育布局结构的优化完善,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重点落实指标体系中布局与结构中的相关规定。

  3.市经信委。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管理,在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统筹考虑教育发展需求。配合市教育局重点落实指标体系中信息化水平中的相关规定。

  4.市教育局。牵头负责教育现代化建设,推进和落实目标任务,指导和督促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办法,组织开展年度监测和评估工作。

  5.市监察局。积极履行行政监察职能,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市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市政府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要求的情况。

  6.市财政局。足额安排教育经费,依法保障教育投入,进一步加大对相对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重点落实指标体系中有关资源配置和投入水平中的相关规定。

  7.市科技局。制定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支持引导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深度合作,推动高校应用研究成果转化。重点落实指标体系中产学研结合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中的相关规定。

  8.市人社局。支持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研究推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和到企业就业见习的政策措施。重点落实指标体系中有关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以及师资水平和中高职毕业生就业率中的相关规定。

  9.市国土资源局。把教育现代化建设中各级各类学校用地指标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保障教育用地供给。重点落实指标体系中布局与结构中的相关规定。

  10.市住建局。加强对全市教育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

  11.市规划局。配合市教育部门优化调整学校布局,在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新建住宅小区时同步规划教育配套设施。重点落实指标体系中布局与结构中的相关规定。

  12.市外办、公安局。支持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协同做好外籍教师管理等教育涉外工作。落实指标体系中国际化水平中的相关规定。

  13.市统计局。配合市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年度监测,共同做好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数据发布工作。

  14. 市地税局。依法履行教育附加征收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对教育的有关税收政策。

  15.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按照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及薄弱学校改扩建计划,加快辖区内学校建设进程;抓好社区教育,确保居民终身学习的网络覆盖率;保证社区教育资源的开放和利用。

  16.市其他各有关部门(单位)。市其他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教育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教育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并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的调度和推进。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专题听取1—2次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确保如期达成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

  (二)强化考核监督。2014年起,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年度完成情况纳入对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市各相关部门(单位)教育工作考评体系。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制定教育现代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时序进度,细化责任分工,严格目标管理。市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考核和评估认定工作。对教育现代化建设先进单位,由市政府予以表彰。

(三)营造良好环境。大力宣传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广泛动员教师、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支持参与教育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推广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教育现代化建设的紧迫性和艰巨性,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