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21282/2013-02031 | 主题分类 | |
| 发布单位 | 靖江 | 发文日期 | 2013-04-23 |
| 文号 | 靖政办发〔2013〕36号 | 时效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3年靖江市农村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3-04-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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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
2013年靖江市农村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3年靖江市农村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村体育事业,提高农民体育文明素养,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现就加强我市2013年农村体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宣传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为抓手,以扩大农村体育活动人群为出发点,以提高农民体育健身意识为重点,以增强农民体质为目标,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强化保障措施,推动2013年我市农村体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不断改善农村开展体育活动的环境和条件,积极开展适合我市农村特点的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增强农民体质,促使农民更好地投身生产活动,促进生产力发展。通过一系列创建、活动的开展和举行,使我市农村体育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城乡社区体育俱乐部创建力度。创建城乡社区体育俱乐部是今年开展农村全民健身活动的中心工作。今年,全市力争创建1-2个省级俱乐部,3-5个市级俱乐部,30-50个市(县)级俱乐部,经验收创建合格的单位将给予一定器材支持。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要根据创建城乡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的标准及评定办法,结合实际制订创建实施计划,严格按要求和标准具体落实到位,分工到人,不断完善创建成果。
(二)加强农村健身设施建设管理。目前,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所属村(社区)均已建成篮球场、乒乓球活动室和棋牌室等健身活动点,要制订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保障群众健身安全,强化维护管理,发挥应有功效,适时提档升级,延长使用时效,提高使用效率。通过各健身点良好健身环境的营造,吸引广大群众开展科学文明的健身活动,使之逐步成为群众休闲娱乐中心。
(三)积极组织全民健身相关活动。配合今年全市举行的全民健身月和全民健身日活动,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要结合自身实际,举行特色鲜明的活动,不断丰富群众业余体育生活,提高群众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要成立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下设全民健身指导中心,构建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做到人员、办公地点、经费、场地四落实,确保全民健身工作落到实处。要根据自身情况建立健全各单项体育协会组织,年内确保建有五个单项体育协会,以调动各协会及全社会的力量,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健身活动。要制订群众健身活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健身活动有序正常开展,同时建立健全各项竞赛活动制度,并列入本地政府工作计划。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每年开展各单项竞赛活动不得少于4次,每4年至少举行一次综合性运动会。
(二)强化规划引导。今年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要新建一批健身点。各地应根据自身情况,在农民集中居住区中配合规划、建设等部门科学选址、合理布局,并制订出相应的建设计划,于4月25日前报送市体育局。市体育局要结合实际,逐步、分批配送相关健身器材。要共同协作,序时完成健身点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体育健身设施条件。
(三)强化保障措施。对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开展的全民健身月、体育节等活动,给予一定的活动经费支持;同时,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健身设施和场所。加强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今年,每个村(社区)要培训2-3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并派送一批年轻、有一定业务能力和奉献精神的同志参加高一级培训。
(四)强化监督考核。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要及时上报开展各项全民健身活动情况,指定专人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查漏补缺工作,并对照江苏省体育强镇标准要求,整理归档。从今年开始,我市将把农村体育工作列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之一,按照靖江市农村体育工作评价标准对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进行考核。
附件:2013年靖江市农村体育工作评价标准(百分制)
靖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9日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