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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靖江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6-01-30
文号 靖政发〔2026〕6号 时效 有效

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8 08:36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565号)和《泰州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泰政发〔2025109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普查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高质量完成普查各项任务,全面摸清我市“三农”家底,客观反映我市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提供坚实的统计信息支撑。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安排

普查对象我市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涉农居民委员会;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普查行业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普查主要内容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20261231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普查机构和责任分工

市政府设立靖江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各镇(街道、园区)要尽快设立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高效推进四农普工作,共同做好宣传发动、清查摸底、普查登记、遥感测量、质量控制等方面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能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协同配合,共享信息资源。其中,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靖江调查队、市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遥感测量工作由国家统计局靖江调查队负责组织落实;涉及乡村振兴、农业生产等方面的事项,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方面的事项,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负责和协调;涉及耕地信息、林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事项,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水利基础设施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市水利局负责和协调。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级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为农业普查工作提供协助。

工作要求

(一)加强保障,有序推进普查。各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落实经费保障,将普查经费足额列入相应年度同级财政预算,按照保障必需、厉行节约原则,重点保障普查宣传、业务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劳动报酬、设备购置、数据处理等方面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普查方案,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普查工作。

(二)注重时效,确保数据质量。各镇(街道、园区)紧盯工作规划与时间节点,严格执行普查工作规则,始终将数据质量作为普查工作的生命线,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强化全流程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行为,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积极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安全。

(三)紧扣实际,深化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针对不同普查对象特点,开展精心策划和组织宣传,重点宣传普查的公益性和保密性,消除其顾虑,引导其主动配合填报。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子显示屏、村(社区)公告栏等载体,在集市、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宣传咨询点等形式,广泛宣传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普查内容和工作要求,提高群众知晓率和配合度。

 

附件:靖江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靖江市人民政府    

                           2026130


附件

 

靖江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府党组

成员,马桥镇党委书记

    陆汇杰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彦军  市统计局局长

            赵明华  国家统计局靖江调查队队长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耿昌林  市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俊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静琰  市民政局副局长

            褚云飞  市社保中心主任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顾红军  市水利局副局长

            杨伟程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市数据局副局长

            陆兴富  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

   市统计局副局长

            沙建彬  国家统计局靖江调查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发生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信息来源: 靖江市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