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437529/2017-00510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组成部门 |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7-05-26 |
| 文号 | 靖政发〔2017〕53号 | 时效 | 有效 |
市政府关于闻亚星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闻亚星同志任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主任,免去其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局长职务;
刘锋同志任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局长,免去其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孙立翔同志任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室主任;
侯杰同志任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
郭惠斌同志任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蔡勇同志任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城南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顾梓娣同志任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徐建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城南办事处副主任;
陈伟同志任新桥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朱月华同志任新桥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局长,免去其新桥镇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局局长职务;
耿光明同志任新桥镇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局局长;
张永杰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张益新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邦银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新港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宇亮同志任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曹永东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
蒋东平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薛卫东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挂牌)副局长、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商桐同志任市规划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季市派出所所长职务;
樊兴华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免去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戴靖乾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市人民政府滨江新区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陆红梅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殷浩鹏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薛松同志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龚银钢同志任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孤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青同志任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
顾文舟同志任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东兴派出所所长职务;
常进其同志任市公安局滨江新区派出所所长;
陈文杰同志任市公安局孤山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滨江新区派出所所长职务;
秦勇同志任市公安局马桥派出所所长;
蒋红彬同志任市公安局生祠派出所所长;
唐海洲同志任市公安局新港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生祠派出所所长职务;
郭建秋同志任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园区管委会主任科员,免去其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刘建锋同志任斜桥镇人民政府主任科员,免去其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主任科员职务;
黄灿波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闻学贤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
王正芳同志任市公安局主任科员;
刘映明同志任市公安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市公安局正局级侦察员职务;
顾正飞同志任市公安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公安局水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吴灿其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挂牌)主任科员;
丁华同志任市规划局主任科员;
沈关红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
许鉴同志任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员;
孙晓梅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挂牌)副主任;
张云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市旅游局(挂牌)副局长;
沈君同志任市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罗平同志任市水利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倪亚娟同志任市商务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刘凤云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宋心燕同志任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免去朱敏同志新桥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丁炜同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靖曙同志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唐卫成同志市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荣根同志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袁斌同志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沈满松同志市地震局局长职务;
免去郑卫同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徐建军同志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凌云同志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陈旭东同志市公安局马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张军同志市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龚良初同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靖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