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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靖江市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26-10-16
文号 时效

关于印发《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秋季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9 1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

现将《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秋季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0月16日             


江阴—靖江工业园区2026年秋季秸秆双禁及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秸秆禁烧禁抛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决策部署,压实属地管控责任,减少秸秆焚烧、乱抛带来的环境污染风险,减少环境污染,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根据会议精神,结合园区实际,现就辖区内秋季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坚持“源头利用、强化宣传、落实网格、严格执法”原则,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总体要求,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管治相结合,严格落实禁烧禁抛责任体系,严防出现秸秆焚烧面积超200平方米和垃圾焚烧面积超20平方米现象,助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广稻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确保秋季机械化还田率达90%以上,秸秆禁烧率、禁抛率达100%,确保不因秸秆下河引起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双禁双全、综合利用”总体目标。秋季秸秆禁烧重点时段为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园区成立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工作专班,统筹指挥、协调推进全园区秸秆“双禁”及综合利用各项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和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调度、业务指导。

各村(社区)成立由党组织书记任组长的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小组,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在禁烧期间在岗在位,严格执行24小时巡查值班制度,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举措到位。

全面落实秸秆“双禁”“网格化管理”要求,进一步落实园区干部包村、村(社区)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全覆盖、无缝隙包保体系,将秸秆“双禁”工作责任具体到人、任务细化到田,做到全覆盖、无盲区。

二、深化宣传引导

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线上利用微信公众号、网格联络群等网络媒介发布秸秆“双禁”通知;线下通过标语、横幅、巡逻车、广播、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宣传焚烧和乱抛秸秆造成的危害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营造“焚烧秸秆害人害己、综合利用利国利民”的舆论氛围。

村、组实行广覆盖、多频次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营造禁烧禁抛浓厚氛围;组织召开广播会、党员和村民代表会,提高全民禁烧禁抛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和村民代表带头作用,帮助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使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主动参与秸秆禁烧禁抛工作,促使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织密管控网络

(一)落实挂钩督导机制。党政领导、园区干部挂钩到村。督促指导所在村(社区)“双禁”工作和秸秆综合利用落实情况。

(二)压实村(社区)属地主体责任。村(社区)是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主体,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包片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各村(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村组干部分片包干、划区定责,对火点、秸秆乱堆乱抛问题第一时间处置。秋收关键阶段,村组干部集中力量下沉田间一线,力争实现辖区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黑一块田、不入一条河、不堆一处草。

(三)严把农机作业源头关口。强化收割作业源头管控,凡是进入辖区开展作业的收割机,必须配备秸秆切碎装置,未按要求配备切碎装置的,一律不得下田作业,从源头降低秸秆焚烧风险。

(四)强化巡查督查与应急处置。各村(社区)组建专职禁烧巡查队伍,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昼夜交叉巡查,落实“不关机、不脱岗、不断档、不放任、不懈怠”工作纪律。对重点区域、盲区死角落实专人定点值守,做到全天候监控、全覆盖排查。自查发现火点,村(社区)15分钟内派人员抵达现场处置,45分钟内上报处置情况;接到上级巡查通报火点信息,10分钟内赶赴现场处置,30分钟内反馈处置结果,做到快发现、快处置、快上报。

四、坚持疏堵并举

对照全市秸秆综合利用规划,以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为主要利用模式,促进农机农艺融合,确保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率90%以上。在严管焚烧乱抛行为的同时,着力打通秸秆出路。各村(社区)提前摸排落实秸秆收储、临时堆放点位,畅通田间打捆、集中收储、转运处置工作渠道。对田间秸秆分类处置,适宜还田的就地粉碎还田;不适宜还田的及时组织打捆离田。严禁秸秆在田埂、沟渠、道路两侧堆存,严防秸秆入河污染水体。明确刚性要求2026年12月10日之后,田间、路边、沟渠未及时清运、乱抛乱放的水稻、玉米、花生、大豆等农作物秸秆,一律视同火点处置。各村要常态化开展存量秸秆清理整治,消除乱堆乱抛隐患,从源头上减少秸秆焚烧动因。

五、严格考核奖惩

(一)强化考核督导。秸秆“双禁”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各村(社区)对已发现的焚烧火点要及时处置,对焚烧痕迹及时耕翻整改;主动配合上级巡查组做好火点现场核实工作,严格落实火情限时处置、上报制度。

(二)严肃追责问责。对被生态环境部、省、市级督查通报秸秆焚烧火点的村(社区),对火点所在区域包保责任人予以问责。对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杂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责令改正。辖区出现“第一把火”、多次发生火点、发生大面积露天焚烧的村(社区),扣减年度考核分值,取消综合先进集体评选资格,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不得参评先进个人。

六、强化部门协同

各相关部门立足职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工作。

经济发展局做好大气环境监测预警,配合开展火点溯源核查。

社会事业和农业农村局(专班办公室)承担专班日常工作,统筹农机调度,指导秸秆还田、打捆离田以及收储运体系建设;牵头开展业务指导与督导检查;落实河长制,严防秸秆入河。

应急管理局、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专职消防救援站指导各村配齐应急灭火物资,提供火情处置技术支撑,协助处置大面积火情。

靖江市水利局城南水利管理站强化河道沟渠巡查,排查处置秸秆入河、岸边秸秆乱堆问题。

信息来源: 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