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38222/2019-0012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单位 | 靖江开发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19-08-08 |
文号 | 时效 |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部关于做好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靖开管发〔2019〕94号
各相关部门、沿江各企业:
为做好2019年开发区本部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高温中暑发生,切实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
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劳动者身体健康和企业生产安全。各相关部门、沿江各企业要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针对高温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对本部门、本单位防暑降温工作做出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针对不同工作种类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取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等措施,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来抓,严防高温酷暑引发各类事故,全力保障劳动者健康并维护其权益。
二、强化管理,落实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
开发区本部各用人单位要强化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意识,结合本单位的作业特点,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合理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的工作时间;加大防暑降温经费的投入,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清凉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一是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工作场所高温作在33℃以上的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是防暑降温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到位。(一)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二)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合理调整作业时间,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三)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置具备座椅、风扇等基本防暑降温设施,配备清凉饮料和常用防暑药品的工间休息场所,有条件的可增设空调、喷雾风扇及淋浴设施。(四)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应当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并采取救助措施;病情严重者,应当及时送医疗机构救治;劳动者经诊断为职业性中暑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同时,要对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突出重点,强化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相关部门、沿江各企业要按照职责分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加强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等用人单位夏季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行业监管职责;要加强防暑降温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医疗机构积极做好职业健康检查和医疗救治,督促职业病诊断机构做好职业性中暑诊断相关工作。对检查发现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责令责任单位认真整改,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开发区安委办将对存在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贯彻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情况开展抽查,具体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周密部署。防暑降温工作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沿江各企业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强化氛围。各相关部门、沿江各企业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防暑降温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各用人单位要对所有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知识,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认真总结,报送信息。各相关部门、沿江各企业要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有关材料的收集和总结,并于9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送开发区安委办1310室,联系电话:89109135。
2019年7月16日
抄送:市应急局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