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38222/2018-00106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发布单位 | 靖江开发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18-04-16 |
文号 | 时效 |
关于印发2018年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部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靖开管发〔2018〕44号
各相关部门、沿江各企业:
现将《2018年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部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8年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部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8年3月28日
抄送:市安监局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3月28日印发
2018年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部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制定2018年开发区本部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坚决遏制较大社会影响事故、有效防范一般及以上事故”为重点,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入推进本质安全和长效机制建设,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为抓手,点准穴位,精确发力,实现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我区高质量发展增添后劲活力,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1.全面抓好贯彻实施。根据《江苏省开发区条例》《靖江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开发区“管委会+公司”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待上级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配套制度办法,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稳步推进改革举措,为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
2.全面推进改革举措。将明晰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示范创建等作为探索和创新措施的重点,不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督查督办机制,按照责任清单和时间表,定期检查、全程跟踪;建立工作落实考核机制,把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开发区有关部门和沿江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奖惩。
(二)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3.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明确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安全生产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靖江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依法依规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我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监管责任。
5. 健全完善督查问责机制,加强日常检查和重点事项跟踪督导,通过督办考核、约谈警示、媒体曝光、督查问责、季度通报等方式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督促其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保证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探索开展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日承诺管理制度。试行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履责情况审计制度。
7.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巩固年”活动,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制定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明确从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并进行长期公示。在重点行业领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工伤保险投入事故预防。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努力实现“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8.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并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动态管理,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建立“达标—升级—再达标”和“按比例淘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激发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动力,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标准化。
9.健全“日周月”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依托“开发区安全监管一体化云平台”“智慧安监”,建立健全企业主要负责人到班组员工的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失职追责制度,分类分级制定排查清单,落实企业“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经理月排查”机制,实施企业隐患自查自纠的正向激励措施,建立企业自查、网上登记、整改销号、逾期报警的闭环管理模式,确保一般隐患“不过夜”、重大隐患整治“五到位”。
10.强化技术支撑保障作用。推行安全总监制度,强化企业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严格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查、实施和监督,严格主要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大力推广安全生产协作组模式,通过企业自查、班组互查互比等方式,推动企业内部“互帮、互助、互学”,实现企业间安全资源共享与互补。
11.完善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开展安全生产社会信用评估体系建设,实施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定期公告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和诚实守信“红名单”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办法,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撤销相关荣誉称号,撤销或者降低相关评估等级,禁止参与评优评先,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在投融资、保险税收、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土地出让等方面一律给予限制;对发生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一律上网公示并通报上级公司;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一律实施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中介机构一律实施行业禁入。
(四)做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12.健全完善标准规范。依据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通用标准、制度和规范,开发区各相关部门分别制定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标准,明确安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的方法和依据,明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依据,并组织各行业领域开展对标活动。
13.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我区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辨识和分类建档工作,指导推动各类企业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并逐条建档造册。
14.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指导企业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依据国家制定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通用标准、制度和规范及省级行业部门制定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会同第三方技术机构,制定并运用科学的风险评估方法,按红橙黄蓝四色确定安全风险等级,绘制企业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今年,我区将结合掌握的风险点、危险源情况,组织对本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确定区域安全风险等级,绘制区域“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建立完善覆盖开发区本部运行各环节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15.探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督促企业制定安全风险清单、隐患清单和安全风险图动态更新制度,定期组织对风险管控机制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修正问题和偏差,做到持续改进。推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我区将探索制定划分标准,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
(五)做严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16.严格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科学编制监督检查方案。结合“职业卫生执法年”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推行全员执法、集中执法、“双随机”执法,进一步明确执法目标、明晰执法重心,实施精准执法、高效执法,切实加大事前处罚力度,依法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区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企业等推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分动态管理规定的基础上,逐步向重点工贸企业、船舶修造、职业危害严重企业全面推行。
17.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手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监管检查方式、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逐步建立执法公示、执法过程记录、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等制度,推行执法全过程管理。探索实施安全生产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媒体和网站将监管检查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保证执法严明、有错必纠。
18.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实施“一案双查”,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严肃事故挂牌督办,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用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六)做细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整治
19.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研判分析,掌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特点规律,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行业安全事故风险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治理。突出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建筑施工、港口物流、船舶修造、涉爆粉尘、冶金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0.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对所有重大危险源实行专家会诊检查;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企业及危险化学品罐区的风险管控,开展区域安全风险定量评估,实现重点防控区域封闭化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大数据库,形成政府建设管理、企业申报信息、数据共建共享、部门分工监管的综合信息平台。
(七)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21.强化应急救援保障。沿江各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修订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加强桌面推演和实战化应急演练,发挥信息化支撑辅助作用,提高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和现场救援实效。
22.扎实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将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及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原则,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一体化。扎实开展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普查工作,进一步调查摸清职业病危害因素基本信息,建立职业病危害基本数据库,落实职业病危害申报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进一步加强高尘、高毒职业危害治理,加快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加强企业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23.大力推动社会齐抓共管。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船舶修造、港口物流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积极投保。发挥安全责任保险事前预防和事后保障作用,加强和改进企业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完善政府、企业购买安全生产服务机制和市场竞争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社会服务机构监督引导。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指导企业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鼓励企业购买安全技术服务提高管理水平,支持小微企业试点安全技术托管,发挥中介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
(八)做好安全文化宣传教育培训
24.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面向党政领导、面向高危行业从业人员、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形势任务、决策部署、重大举措、先进典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创新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提示提醒、媒体曝光,深化安全文化示范创建,持续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认真做好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畅通群众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奖励力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邀请媒体参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和重大安全隐患,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25.推进安全培训制度化。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季度考核通报的重点,深化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培训和专业培训,大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和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培训。加强对劳务队培训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要特别强化事故多发行业、企业及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一线作业人员培训和安全告知力度。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在工伤预防培训中的作用,通过费率杠杆约束事故多发企业、行业,采取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开展教育培训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