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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靖江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4-03-13
文号 靖司字〔2024〕4号 时效

靖江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4 16:34 浏览次数:

各司法所、本局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4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靖江市司法局

2024年3月13日

2024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走在前、做示范”重大使命任务,时时聚焦深化“双争”实践这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八个方面”具体部署以及泰州“五个方面”具体要求,扎实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推动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各方面工作提质增效、争先进位,争当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践行者、争创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新优势,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以高水平法治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靖江新实践。

一、勇担法治创建重任,强化法治统抓引领,以更高水平推进全面依法治市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工作部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不断提升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推动解决法治靖江建设实践难题的能力。(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政工科、各司法所)

2.统抓协调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落实,适时修订本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运行规则,健全体制机制,强化保障支撑,积极构建“依法治市办+协调小组”运行新模式。(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3.深化全省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充分展示各条线各领域法治建设新成效和法治工作者新风貌。(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各司法所)

4.深化“法治小区”示范建设,继续打造精品示范“法治小区”,实施“法治观察员”省试点项目,收集法治观察建议,推进法治建设共创共建、法治成果人人共享。(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各司法所)

5.重点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开展法治督察,紧扣省、市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法治建设领域短板弱项、突出问题,探索实施“小切口”专项督察,用好“法治督办单”,进一步健全、完善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发挥好“一体三化”大监督格局作用。(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执法协调监督科)

6.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探索推动重点执法领域“沉浸式”专题述法、市属国有企业“依法治企合规经营”专题述法等新模式。(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执法协调监督科)

7.持续组织实施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探索开展集中述评活动,不断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群众法治获得感、法治满意度。(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各司法所)

二、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明执法监督制度,以更高标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8.着力规范合法性审查法定程序和审查流程,完善重要文件、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探索开展专家点评和交叉互审,实现实质审查全覆盖。(行政法规科)

9.加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健全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参与审查的工作机制,促进各地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不断提升。打造“1+N”镇村法律顾问一体化,由同个律所承接乡镇政府及辖区内村(社区)的法律顾问事宜。(行政法规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10.指导各镇(街道)、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强规范性文件上传省备案审查平台后的维护和管理,按照统一文本格式要求,做好后续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上传备案以及更新维护工作。(行政法规科)

11.深入实施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推行优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赋权工作,迎接全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中期评估。(执法协调监督科)

12.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泰州市司法局部署,梳理编制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组建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咨询委员会,落实重大行政执法监督事项协商制度。(执法协调监督科)

13.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运用,创新监督方式,通过抽调人才库人员开展案卷评查、现场检查、执法评议等活动。(执法协调监督科)

14.组织开展全市行政复议与应诉业务培训,提高对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理解和适用。强化府院联动,适时联合法院开展行政复议应诉人员和行政审判人员同堂培训,提升整体办案水平。(行政复议科)

15.实质化运行行政复议委员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行政复议科)

16.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典型疑难案例研讨和季度报送机制,充分运用好行政复议调解手段,打造一案三调解全流程体系,推动调解工作贯穿于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前到结案后全过程。探索行政调解三融入机制,建立将行政调解融入行政执法、日常监管与受理投诉举报的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切实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实质化解率。(行政复议科)

17.有效落实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制度,发挥行政复议监督效能,用好用足行政复议纠错决定、约谈、通报批评等制度,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和制约。(行政复议科)

18.高标准建设复议应诉办案室,重点打造标准化听证室,满足案件审理要求。(行政复议科)

三、聚焦企业发展需求,提升法治保障水平,以更高品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9.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深入总结涉企行政合规“事前预防、事中包容、事后提升”全过程指导工作经验,探索建立相对规范的使用规则、运用模式和指导方式,优化完善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探索推出行业合规指导清单。(执法协调监督科)

20.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鼓励支持相关执法部门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等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执法协调监督科)

21.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新一轮项目攻坚,靠前服务重大项目,扎实开展“律企携手同行服务实体经济”助企强链专项行动。紧扣重点产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推出一批重点产业链法律服务产品清单,培育一批熟悉产业特点的产业律师团队,探索建设一批产业链重点企业服务直通站。探索“法商共融”服务模式赋能“3+2”产业集群,深化小微企业拼团服务,将拼团共享模式提档升级。推动党建工作与“产业链+法律服务”深度融合,努力通过“操作指引”实现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22.与高校、研究机构、政府部门等建立合作机制,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加强涉外法治领域特别是涉外法律服务方面基础性问题研究。(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23.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和泰州市司法局部署,积极参与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创建,加快培育创建示范涉外律师事务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24.深化“两公”律师队伍建设,引导律师尤其是青年律师深耕社区服务、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等领域。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学习借鉴律师行业发达地区理念和经验,着力培育一批管理规范、执业诚信度较高、社会美誉度较好的律师事务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25.继续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全面推行已故存款人银行账户查询机制等“身后一件事”公证服务。继续做好省政府民生实事,新增远程公证服务点,推动远程公证持续向有公证需求的地点延伸。(公证处、各司法所)

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更高质量提升法治惠民实效

26.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以推动“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档升级为主线,构建县乡公共法律服务15分钟服务圈。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数据研判,面向新兴领域、新业态和新就业群体,持续加大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实时掌握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变化和舆情动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基层治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

27.完善村居法律顾问规范服务评价体系,开展优秀村居法律顾问评选活动,从日常法律咨询服务件数、社区法治宣讲覆盖面、村居群众知晓率、被服务对象满意率等四个方面,建立、健全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各司法所)

28.办好“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年内新增1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对现有的1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中择优选取8个进行升级改造,规范站点运行管理,更好发挥功能作用。(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

29.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专项行动,加强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更加关注“一老一小”、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法治需求,在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协调民政、法院等部门给予综合救助,帮助解决生活、教育等方面的困难。打造“靖心援”法律援助服务品牌,聚焦重点人群类案办理,制定“四方面机制”实施方案,启动“四个子品牌”专项行动。(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

30.突出“八五”普法规划重点,继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压紧压实各部门普法责任,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尊法赋能”、青少年“学法护航”、市场主体“守法致远”、村(居)民“用法安居”四大行动,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年龄、不同行业开展针对性、个性化普法宣传。(依法治理与普法科、各司法所)

31.实施“明白人两个全覆盖”计划。即在规上企业和新业态平台企业中培育至少一名“法律明白人”。“图·视·文”全景式发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打造“法在身边”电视栏目,每年确保发布典型案例不低于50个。打造“六个一”市域特色法治高地,即“一村一制”建立党员干部普法学习制度,“一地一品”因村制宜建设特色宣传阵地,“一站一团”组建“乡村普法服务站”与乡村法治建设“智囊团”。(依法治理与普法科、各司法所)

32.挖掘阐述红色法治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深度融合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参与“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持续推进全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培育,深化法治薄弱村(社区)排查整治工作。(依法治理与普法科、各司法所)

33.深度对接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推动“一站式”平台实体化实战化运行,探索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衔接新机制。重大矛盾纠纷开展“跨所联调”,升级打造“15分钟矛调服务圈”,融入网格员、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形成调解服务闭环。推动“以案定补”制度恢复并落地实施。(调处中心、各司法所)

34.深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推选优秀人民调解员参加集中轮训,组织全市人民调解员全员培训,切实提升调解员业务素质。(调处中心、各司法所)

35.着眼充分发挥司法所协调推进、督促检查镇(街)法治建设工作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深化年”建设,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面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法律服务,让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享受法治红利。(基层治理科、各司法所)

36.深化智慧矫正建设,加大人脸识别、轨迹追踪、智能预警等信息化监管手段应用,努力实现与“雪亮”“天网”工程对接联动全覆盖。开设“靖直播·益齐学法”远程“云课堂”,打造社区矫正特色普法节目。(社区矫正管理科、各司法所)

37.强化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宣传贯彻《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注重优化社矫安帮模式,深化社区矫正“133模式”,完善“三期三项教育”为主干的社区矫正教育体系,做实安置帮教对象社会适应指数评估,促进社矫安帮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社区矫正管理科、各司法所)

38.探索“队建制”改革创新,由直属中队直接管理暂于监外执行类、假释类、涉企类、未成年人等社区矫正对象,三个基层中队负责管理缓刑类社区矫正对象,有效整合矫治资源。(社区矫正管理科、各司法所)

五、立足“四化”建设标准,打造“五个”过硬队伍,以更高要求锻造司法行政铁军

39.持续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和政治轮训教育,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和主题教育成果,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分条线制定舆情处置应急预案,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政工科)

40.深入推进分类管理,立足司法行政队伍特点,完善常态化监督管理制度机制,优化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考评模式和全员绩效管理,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政工科)

41.严格对干警“八小时外”动态监管,规范和管理党员网络言行,围绕重点领域,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政工科)

42.实施人才培养计划,紧扣司法行政核心专业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干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在职教育,探索建立司法行政各类法治人才同堂培训机制。(政工科)

43.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努力健全完善类型齐全、梯次有序的司法行政人才体系。突出“实战化”练兵,积极选派能力强、素质高的年轻干部到省司法厅、司法部挂职锻炼,有计划地安排干警到关键吃劲岗位经受磨炼,探索落实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定期轮岗制度,形成长效“上挂下派”培养机制。(政工科、办公室、各司法所)

44.深化“三项机制”运用,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干警职业保障制度体系和履职保护制度。(政工科)

45.扎实推进司法行政文化建设,深入挖掘典型事迹,推动建设先进典型数据库,加强典型的跟踪培养。(政工科)

46.积极参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双先”、司法行政为民好榜样评选表彰,用好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增强职业认同感、荣誉感、自豪感,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政工科)

47.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建立目标明确、权责一体、奖惩并举的信息宣传工作机制,健全“拓宽信息来源、严控稿件质量、细化约稿任务、完善考核激励、强化信息策划”等保障措施,将信息采写任务具体到个人,确保信息宣传工作抓进度到位、抓质量到位、抓成效到位。(办公室、各科室、各司法所)

信息来源: 靖江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