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37799/2024-267231 | 主题分类 |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05 |
文号 | 时效 |
靖江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我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实施《靖江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认真落实《靖江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为现代化建设靖江新实践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强化政府依法履职服务能力。在全省率先推出小型低风险项目“承诺即发证、开工后核验”审批模式,报批材料由90项减少至10项,材料减少率达88.9%,总办理时长由22天压缩至3天办结,节约项目报批时间86.4%。积极探索“桩基先行”审批新模式,有效缩短项目建设周期2—3个月。落实落细各类减税降费政策,今年以来累计办理征前减免及各类退税57.32亿元。创新设立“零创空间”,实现经营场所使用、经营主体设立、综合赋能三个“零费用”。与山东东平县、内蒙古察右前旗、安徽萧县、新疆昭苏等12个省市签署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协议,涵盖婚姻登记、交通出行、医疗卫生等高频民生政务服务领域105 项业务。推出独生子女奖励金发放、高校贫困生连续性资助、居民自用充电桩报装、尊老金发放、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助等地方特色“一件事”,设置“一件事”线下专窗、搭建“一件事”综合服务平台,推动53个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累计受益群众和市场主体达19万人(户)次,申报材料压减50%以上,办理时间缩短80%以上。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折不扣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各类优惠政策,配套制定“暖企惠民10条”“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条”“海关优化营商环境24条”等一批具有靖江特色、含金量高的接续举措。制定《2023年靖江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创新实破年”任务清单》,出台《靖江市政法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卫旗舰”主题活动实施意见》,打造“一企来办”靖江专属服务模块,汇集9个部门103项惠企政策措施,实现各级各类惠企政策在“一企来办”平台应归尽归、精准推送,持续擦亮“靖快好”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3.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深入推进政务诚信,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印发《靖江市创新信用管理与服务县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市51个部门(单位)依托“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服务平台”归集各类信用基础信息。截至11月底共归集“双公示”数据77,144条,其他五类行政信息412条,信用承诺及履约践诺数据11,701条。组织召开失信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2场,印发信用修复宣传手册2000余册,进行信用修复业务培训3场,指导全市近400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市政府制定《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程序要求修订了《靖江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其中市政府规范性文件93件,继续有效82件、废止11件、拟修改10件;部门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9件。所有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均已上传至江苏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平台,由专人负责动态更新。全年共开展涉法性文件审查76件,重大协议审查5件。
2.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修订《靖江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靖江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等决策规则。市政府制定《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各单位严格落实《靖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依规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充分发挥全市56名公职律师作用,服务保障机关部门重大决策出台、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事件处置等工作。
3.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建立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对2020年以来正式施行的重大行政决策类文件逐一梳理,开展后评估工作。经过梳理,对生态环境局2022年11月制定的《靖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进行了决策后评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社会组织以及文件涉及到的行政相对人共同参与,探索了专业机构等第三方评估机制。评估后结合新问题新形势,对靖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等进行了调整。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实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围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五类问题,深入查找整改,推动执法理念更新、执法方式优化,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有效提升。贯彻市委依法治市办“双提双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各行政执法单位自查的基础之上,市司法局抽取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8个重点行政执法领域及镇(街道)执法案卷共100卷,抽调25名法制审核人员进行交叉互查,梳理出7大类34小类问题,切实抓好整改。
2.推进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模式,积极推进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被表彰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按照“一镇(街)一表”形式调查收集各镇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动态调整的建议,对现有赋权事项进行分类统计,新桥镇提出需调整行政处罚类事项203项。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覆盖全市行政执法单位40余名执法机构负责人。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全市1434名行政执法人员完成培训学时,发放执法证件190本。
3.探索精准柔性执法模式。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市31个双随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整合优化双随机抽查计划,市本级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检查占比达到99.5%。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统计本级制定的含有行政裁量权基准内容的文件,甄别高频使用的行政权力,全市共计梳理出高频使用的行政权力122条,其中行政许可33条、行政处罚80件、行政强制9件,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杜绝随意裁量。优化柔性执法。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轻罚免罚清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2023年全市累计从轻减轻处罚337件,减少处罚金额1778.53万元;免予处罚14件,免除金额41.35万元。加强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在2022年出台第一批合规指导清单的基础上,市司法局联合公安、交通、民政等9个部门形成了第二批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66项,采取联合发文、共同指导的方式,进一步扩大涉企合规指导范围。
(四)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坚持复议为民,深化规范化建设,对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进行全流程、全要素规范。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主渠道的作用,规范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程序和工作机制,建立复议风险提示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机关协调化解矛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依托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通过与当事人进行协商、沟通和调解,力争案结事了、定分止争。2023年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15件,直接纠错案件2件,实质性化解终止结案43件,占比37.4%。案件经复议后被诉数15件,未发生行政败诉情况。
2.提升行政应诉质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行政应诉质效的意见》,将“源头预防、诉前化解、诉中解决”贯穿于行政案件应诉全过程。针对重点行政诉讼案件配套出台专题会议纪要,成立重点案件矛盾化解专班和应诉工作专班,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应诉案件报告、重点疑难案件研讨、案件汇总分析等制度。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败诉案件通报,建立败诉案件分析研判专报机制,发挥个案裁判示范引导作用。2023年应诉行政案件178件,实质性化解56件,败诉率降至5.11%,同比下降50.19%,实现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量“双下降”。
3.完善多元化解综合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枫桥经验”主题表演、有奖知识竞答、知识讲座系列活动8场。组织两会、五一、中秋国庆、亚运会等重点时节排查,开展家事矛盾纠纷排查、妇女儿童纠纷等专项排查。建成“一体化运作、一条龙服务、一揽子化解”的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优化6个企业调委会的运行制度,在各镇新设企业调解委员会,提高涉企纠纷化解率。全年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受理纠纷14683件,调解成功14681件,调解成功率99.99%。2023年,我市1名同志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13名调解员获评“泰州市先进人民调解员”,5家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泰州市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
4.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创新小微企业“拼团”共享法律顾问。促成全市216家企业出资174.95万元拼团购买法律服务,排查出近200处法律风险点,累计避免企业损失近1千万元。擦亮“法援惠民”民生底色。狠抓援助案件全流程闭环监管,新建新就业群体法律援助联络点等9家法律援助联络点,“法律援新”品牌入选省厅法援惠民生服务品牌,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94件。开展全民普法宣传。提档升级泰州首个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公园。设计江小豚卡通造型,以“画说长江保护法”的形式,打造“法润马洲 靖享江来”长江法治文化景观带。《靖江市生祠镇东进村绘就“三彩”治理新图景》入选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首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创新案例,《良法善治绘就“靖善靖美”新画卷》被《江苏法治报》头版头条报道。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严格对照《靖江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扛牢“第一责任”,切实担负起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增强法治自觉。充分发挥市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推动法治靖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市各级党委 (党组) 理论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基层党员冬训等核心内容,各级各部门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等,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覆盖率100%。二是坚持高位推进,注重系统谋划。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和对策,部署迎接省法治江苏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施情况实地评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均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提升法治政府工作质效批示3次。三是压实工作责任,筑牢法治根基。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靖江市综合考评体系,重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到了93个责任单位和12个街镇,形成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政府建设新格局。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厉行法治的“头雁效应”,明确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清单,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严格落实书面述法和现场述法“规定动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三、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少数部门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紧迫感不够强。个别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强、学法积极性不高,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没有完全树立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观念。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提升。全市行政机关公职律师配备尚未全覆盖。少数单位履行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程序不到位,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标准把握不准,执法文书制作不够规范,存在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证据事实不清等问题。在推进包容审慎执法、加强行政合规指导,积极探索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服务群众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举措还不够多。
(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待提升。少数涉诉机关主动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意识还不够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与沟通取证、积极促成当事人主动撤诉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在行政争议产生时、行政复议受理前后、复议案件办理中各环节推动行政调解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降低复议后被诉率。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
2024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谱写“强富美高”新靖江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一是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更加有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统筹抓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实落细,自觉把法治政府建设与法治靖江、法治社会共同推进。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使“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领域”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切实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本质内涵与根本要义,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大的政治遵循与思想伟力。继续抓好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督察和考核,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
二是在规范政府权力运行上持续加力。以争创第三批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对照《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聚焦法治营商环境、依法行政能力、法治惠民服务等关键环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公职律师全覆盖、增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更具特色、群众更满意的法治政府。加强镇街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着力解决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性、深层次问题,畅通法治政府建设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上精准发力。推动法律服务向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要项目集聚,以融合式、集成化服务助力项目突破、创新引领、城市能级提升等重点任务。紧扣重点产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深化“助企强链律师服务团千企行”活动,扎实开展“律企携手同行,服务实体经济”助企强链专项行动。围绕企业设立、发展、成长、成熟、破产等不同阶段,通过宣传方针政策、反馈企业需求、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全面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尊法赋能”、青少年“培根铸魂”、市场主体“依法合规”、村(居)民“知法明理”四大行动,全力建设信仰法治、保障权利、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